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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能不能吃豬肉????

聖經上說: 在利未記第11章第7節

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

主說: 凡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 但是.....

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

那表示 我們不能吃豬肉囉????

是這個意思嗎?? 還是有其他的意義???

問題類別: 聖經新舊約


發問者: 雪*
發問日期: 2007/09/02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23/09/04
本篇資料庫ID 418
本題關鍵字: 但  飲食  豬  潔淨  蹄  主  走獸  不潔淨  倒嚼  法利賽人  以色列人  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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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律法書裡的意思的確是說
豬肉不潔淨
守律法的人不許吃

基督徒對於遵守律法與否的問題
可參考福音書中
耶穌對於法利賽人所提出質疑的回應
比方馬可福音2章

對於這類問題實務上的解釋
可參考羅馬書14章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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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bye
回答日期 : 2007/09/03


我想耶穌來已經成全了律法,所以我們現在只需要遵守兩條即可: 愛神、愛人如己

其他的規定都不必管了吧
(但說實在的,這兩條可能比所有其他的加起來還難,還好我們有耶穌替我們死)

參考資料: 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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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凹凹~
回答日期 : 2007/09/03


平安!

是的, 在舊約時代, 猪是不潔的動物, 因為當時以色列人在曠野生活, 生活衛生是十分重要的, 所以神便吩咐他們要分別什麼是潔淨和不潔淨的動物。

到新約時代, 神卻吩咐彼得「神所潔淨的, 你不可當作俗物。」(徒10:15) 原來律法是要保護猶太人的, 叫人知罪。當福音傳到外邦人之時, 律法上的條文, 便不加在外邦信徒身上。耶路撒冷會議便確定了這一點 (徒15:1-29)。所以, 我們今天信主不用行割禮, 也不用守摩西的律法規條。

神的要求是: 「你們或吃或喝, 無論作什麼, 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10:31)

所以吃猪肉, 或不吃猪肉, 都要榮耀神, 不叫人跌倒為好!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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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孟子牧師
回答日期 : 2007/11/27


現在好像沒有這個規定,可是我知道回教徒是不吃豬肉。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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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LILY
回答日期 : 2008/06/22


舊約是如此,但新約都已潔淨了!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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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朝 顏
回答日期 : 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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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blin 說: 今天的安息日會 仍然不吃豬肉 甚至是吃素的
台安醫院餐廳是素的 醫院伙食也是素的

2008/08/26

F.U.J 說:
2009/03/20

F.U.J 說:
2009/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