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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教會問題?
曾經聽到一牧者傳道說:
1.教會是人,不是神、更不會是耶穌,不可能有耶穌真正完全的愛?所以教會也是有社會的現實?
2.教會是污穢的場所?教會裡容許有許多的不誠實事情?
基於以上問題,心裡疑惑:教會不是讓人願意誠實的在神面前、定睛於神、在神面前認罪悔改,並認識神真理「聖經」遵循主的話語教導,教會不是「神愛世人」的場所嗎?
補充發言: 在此補充說明:牧者傳道說:
1.教會是人是一群人沒錯,傳道說:教會不會是神、不會是耶穌,更不可能有耶穌真正彼此完全的相愛?所以教會當然也是有社會的現實? 她所謂的彼此相愛是有身份、地位的區分的﹝看人的﹞,也是因此教會也必須有社會的現實:因教會需求是金錢、利益的服事,這就是教會的現實。
2.看見教會裡容許有許多的不誠實與不公義情事,錯就是錯、說謊就是說謊,在教會不是應誠實的在神面前、定睛於神、在神面前認罪悔改嗎?長執卻是官僚包庇相護、視若無睹心態,憂心疑惑:教會如何能復興?如何領人定睛神與基督真理?
問題類別: 基督教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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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者: 公義
發問日期: 2010/07/09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0/07/12
本篇資料庫ID 4161
本題關鍵字:
耶穌
牧者
教會
認罪
污穢
恩典
完全
悔改
聖經
真理
話語
憐憫
蒙恩
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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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平安!教會是一群蒙恩的罪人,我們只能要求蒙恩的罪人能聽 神的話並能謹守遵行 神的話語.然後這群人 ( 當然也包括我在內 ),能因著讀 神的話語使我們靠著聖靈越來越像耶穌.就因我們是不完全的人所以我們很需要 神的憐憫和恩典.不是嗎?
當然教會是 ( 神愛世人 ) 的場所.因為聖經有教導我們要彼此相愛呀!
那我們有沒有彼此相愛呢?愛能遮掩一切的過錯,愛是向審判誇勝的. 當然我們的 神也是公義的,但一切都在 神手中;你可知道嗎?將來耶穌再來的時候是會先從 神的家開始審判的,所以牧者傳講信息是何等的重要,一言一行都不能馬虎的.
我相信有現實的人但沒有現實的教會.教會是一群人而不是一個人.
我相信有像耶穌的人那樣有真正的愛,但是請問要怎樣的愛才算真正的愛呢?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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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神所寶貝的
回答日期 : 201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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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難道妳認為上帝看不到嗎?你知道嗎?當然有可能真正彼此相愛呀!妳想一想以前的宣教士,請再看看以前的教會的牧者都是很有愛心的,假如你定睛在一些人的身上,妳當然會發出不平之鳴.別忘了聖經說 : " 伸冤在 神,我必報應. “何況只有 神才能明白所有事情的來籠去脈呀!我們只有可能依我們所見所聞知道事情的真相,不是嗎?
今天人若不聽 神的話, 神仍忍耐讓那些人可以認罪悔改,因為他們都是 神重價所贖回來的.
我相信 神讓你看到那麼多就是要妳能為你所看到的人禱告,妳相信禱告嗎?雖然很有可能我們無法一下子就看到禱告的結果,但只要妳持續為他們禱告妳會看到 神奇妙的帶領.你是否能耐心且持續的為他們禱告呢?加油!我們一起努力唷!
教會不是神沒錯,但教會中仍然有 神的同在,我只希望我們的 神不要像以西結說得 神一步一步傷心的離開祂所愛的百姓就好了.不要讓愛我們的 神傷心難過是最重要的.對嗎?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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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神所寶貝的
回答日期 : 201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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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
這是一個很實際的問題
也是我之前常在思考的一個問題
教會,依據聖經的原文來看
它確實是指「一群被呼召的人」
也確實指的,就是我們這樣的一群所謂「蒙恩的罪人」
在我們聽到一些人因為教會的肢體不好的行為、見證而懷疑神,甚至離開教會時
我們常說的一句話就是「不要看人,單單要看神」
以前,我也會用這句話來勸勉那些受傷的弟兄姊妹
但,我後來思考,這是不正確的!
非常不正確!
聖經上很清楚的說
--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藉著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 --林後三3
我們,也就是每一個信耶穌的人,都是基督的信
也就是,別人應該要從我們身上,可以讀到耶穌、看到耶穌
否則,我們怎敢自稱是基督「徒」呢?
--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十三35
曾有一位牧者來我們教會分享
他對我們提到一個挑戰
下次,若有人跟你抱怨某某人的行為不像基督徒,讓他對信仰產生懷疑時
你,敢不敢,有沒有把握可以對他說
「不要看別人,你看我,看我的言語,看我的行為,從我身上,看見耶穌的生命」
敢嗎?有把握嗎?
如果沒有,那麼,要去反省原因
不要求別人,先要求自己
至於您的另一個問題
>教會裡容許有許多的不誠實事情?
我只能說,這真的是教會的軟弱
講求愛,講求包容,卻,不講神的公義!
我個人在這類的事情上,吃了不少的苦頭
在幾次的長執會裡,我執意循公義的途徑處理幾個會友的事情
儘管被念沒有愛心,無法造就人
但,仍堅持立場
在我說明原因後,幾位長執也被說服
很感恩的是,最後的決議就造著我的提議而行
原先以為長執會依循以往的方式縱容此事的會友們
看見週報上長執會的決議
都感到訝異,卻也非常認同
從一個人開始,從自己開始
套一句廣告詞,「堅持做對的事情」
這個對的事,是從神的眼光來看的!
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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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楓
回答日期 : 201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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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義 說: 主日平安:神所寶貝的您說的是,不再看那些人,要定睛於神、定睛於神的話語:如聖經上箴言 16 : 2 節說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清潔,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
耶和華的眼目遍察全地,人所作的都必須對 神負責,因為 神所愛的 神必管教.您說是嗎?
神所寶貝的謝謝您的提醒勉勵。也願上帝祝福您!
201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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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所寶貝的 說: 沒錯!你終於明白我的意思了,感謝讚美主!我相信你一定是 神所愛的寶貝.也相信你是一位代禱的人,更相信 神要大大的使用你唷!加油!我們一起奔走天路.也願上帝賜福給妳在你每天的日子中,日日加力量並智慧給你.阿們!
201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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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斯托夫•瓊斯 說:
神是又公義又慈愛的神。
不可以只強調祂的公義面,也不能只強調祂的慈愛面!
必須兩者兼顧。
201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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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主灣 說: 感謝!
發問和回答的兄姐
也祈求 神賜與兩者兼顧的智慧 阿們!
201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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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睡貓 說: 世上沒有完美的牧者,也沒有完美的基督徒!那是我牧師給我體會,我們全是罪人只是主沒嫌棄我們.所以,主耶穌有一次保護一個妓女,祂不是對法利賽人說:你們假如你不是罪人就用石頭砸她吧?
所以,我們何必定罪他人嗎?
201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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