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後397年第三次迦太基大公會議(the Third Council of Carthage)中,各地主教們齊聚共同承認今天通行的廿七本新約書卷為正典。從新約正典形成的歷史來看,這個會議的意義只是追認教會已經通行兩百年的新約書卷為正典而已,並不是重新制訂新的新約正典,因為在此時所有關於新約正典的爭議都已經平息多時。
簡單地說,在主後一世紀的後半葉,新約個別的書卷逐漸撰寫完成,然後經過整個的第二世紀,在主後二世紀的末葉,除少數書卷外,今天的新約正典的雛形已經形成同時廣為當時的教會接受。而新約正典的傳遞,也從二世紀當中便已經開始,
參考資料: 聖經季刊
參考連結: http://www.biblesociety-tw.org/ ?t?g?u¥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