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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基督徒在工作中
我們都知道在工作中要盡心盡力,但有一個問題想請問大家。我的工作不是每一分鐘都手上都有事情,如果利用空檔時,來預備服事的資料,在神的眼中是被允許的嗎?但我一定把手中的事很認真仔細的先做完,才做別的事。有一次有個姊妹在我上班時打電話給我,問我小組中的事,我就順便問他我在預備資料遇到的問題,他就說:你在上班中做這件事嗎?我說我利用手邊沒事情時才做...他覺得我的行為不應該。如果是同樣的標準,他在我上班中打電話問我小組的事是否也不對呢?
補充發言: 這位姊妹他是家庭主婦不用上班。
補充發言: 我所謂預備服事的資料是指看相關書籍,或上網找資料。
問題類別: 基督教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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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者: toklip
發問日期: 2010/05/10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0/05/27
本篇資料庫ID 4030
本題關鍵字:
行為
轄制
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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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馬太福音22章
20 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
21 他們說:「是該撒的。」耶穌說:「這樣,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上班的時候應該要專心上班
因為老闆給你錢買你的時間 而你卻把這些時間用在神的事工上面 我不認為這是耶穌教導我們的 如果同一各問題 你問你老闆他一定也不會答應的
這樣就等於 你偷用了屬於老闆的時間 聖經上教導我們不可偷
當然這樣的事情每天都在發生 畢竟我們沒有一個人是完美的
當一各基督徒有時候真的不是容易的
有時候同樣的事情發生在別的同事身上她們可能上班的時候看其他網站或者做自己個人的事情
也沒有人會說什麼 但是發生在基督徒身上 就很容易變成一破口 所以還是券你不要這樣會比較好ㄏㄏ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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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你毛
回答日期 : 201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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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信主時也曾經歷過類似狀況,手邊的事都處理完畢了,當然就會做點私事,反正大家都一樣,而且老板人也很nice
後來被主光照,不要跟大家一樣,要在職場上做鹽做光(當下覺得主的標準也未免太高了吧!)
後來試著調整自己,在工作上更主動積極,有機會就說點小見證(感覺上較平安也討主的喜悅)
~個人經歷,僅供參考~
願主祝褔您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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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mu
回答日期 : 201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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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
呵呵~~這個問題很難回答
因為,說真的,沒有一個人不在上班的時候偷時間做其他事的
比如,上班的時候都沒有跟同事聊天?
上班的時候,都沒有腦袋放空過?
這也是老闆花錢買的時間啊!
但,我們卻很不自覺的做這些事情
當然,
可以寫下一堆不能如此行的原因
比如:為了基督徒有好的見證、不可以偷竊老闆的時間、要更專心在工作上…
當然,也可以寫出一些覺得這沒有什麼的原因
比如:人都需要休閒一下的、老闆要求的是將事情做完,又沒有要求每分每秒都在工作上
反正做的是神的工作,都算是服事的一項…等等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他的轄制。 --林前六12
每個人看的,都是別人眼中的刺
很不容易看到自己眼中的樑木
所以,這個問題,其實還是要回歸到您自己本身囉
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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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楓
回答日期 : 201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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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自己要對主的話認真, 因為將來是自己對神負責今天自己所做的一切決定. 對於 [不偷竊] 的觀點、切入點與優先順序的認知不同, 人人的體會不同, 也因著這點不同, 大家的決定與行動也會不同. 別忘了, 神是鑒察你內心的動機, 而不是你做的事. 有人認為傳福音、做事工優先順序比犯偷竊來得重要, 於是在自己認為可以鬆懈的工作時間 [傳福音、做事工]. 但就嚴格說起來, 對於[遵守不偷竊]至上的信徒而言, 他也是為了主嚴格的鑒察自己內心不要有[佔人便宜]的心態.
前面說到優先順序的問題, 這邊說明一下:
[不可拜偶像]跟[孝敬父母]起衝突時, 我個人認為[不可拜偶像]排前面, 但不是人人都這樣認為, 所以導出來的結果與行為就不同. 神的命令與誡命中, 不是每個都平等的, 而有先後順序.例如要 [孝敬父母] [愛你的妻子] 與 [愛神] 拼上的時候, 耶穌說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作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所以神的誡命與命令之間, 絕對有優先順序的. 當然也有很多是聖經沒有明說彼此之間之間優先順序的, 所以就導致很多弟兄姊妹與牧者從不同的角度去探討聖經的誡命, 導出一些 [哪些誡命可以在哪些狀況下不做考慮] 的論調.
與其討論行為, 不如討論動機. 至少就目前你所認識的神與神的旨意去思考, 你是為了榮耀神, 才這麼做嗎?
這跟 [能不能說善意的謊言] 很像.
嚴格說來, 要不違背神的誡命, 是就說是, 不是就說不是, 其他非事實或是 [蓄意引導別人向錯誤的方向思考] 的話就是說謊. [絕對不能說非事實的事] (說謊等於你為假象做見證), 所以不可以說善意的謊言, 我是這樣認為的, 也是為主, 所以去這樣遵守的. 非得說謊才能解決目前的問題時, 我寧可選擇不說話.
也有朋友從不同的切入點去看一些事情, 為了不讓一個人當下驚嚇過度或是憂傷過度, 選擇說謊讓一個人心理好過一點, 也博得對方的信任, 後來以致有機會跟他傳福音...
與其討論行為, 不如討論動機. 不過這不是說, 有了自己認為[善]的動機, 就可以無限上綱, 無視神所給的規範與誡命, 去做出明顯違背神誡命的事情(例如說謊), 別忘了, 最後是神在審判你內心的動機, 神完全知道 [你是不是真心為榮耀神而做的] [你是不是只是找藉口違背神的借命]...
最後從我個人的切入點回答您的問題:
「他在我上班中打電話問我小組的事是否也不對呢?」
以他本人指責你上班從事其他事情的邏輯來看, 他打來問你的事情的本身, 卻, 這樣做會[引誘你做錯事], 因為他可以打, 但你應該拒絕. 以他的邏輯來看, 您可以以他的邏輯回應他 [照你這麼說, 這樣我在上班回應你的問題就是不對了, 若非不得已, 不然請下次在我下班的時候我們再做溝通, 好嗎?]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他的轄制。」
聖經章節不是死的, 而是活的, 要取其精意, 而不會被字句所綑綁了. 願大家都能越來越認識神的話, 越來越能明白聖經的精意, 心中常存為 [榮耀神而行], 就越來越不會被 行為/字句/辯論 所轄制了.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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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Calm
回答日期 : 201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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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需要看公司的文化和老闆的風格 如果老闆允許的範圍內 我認為就可以做
有人上班傳福音見證不也是偷時間嗎? 人並不是機器人
誰上班不會跟同事聊過天呢? 我想並不能以我的標準當作他人職場的標準
如果您的姐妹這樣講你的行為不應該 我認為他是用一種律法主義的角度在看他人的行為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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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dino
回答日期 : 201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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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正事做完了還行有餘力表示:
1. 屬下能力好 : 所以別人還在幹可是你已經FREE了
2. 老闆管理差 : 沒有給你夠高的位置或夠多夠難的工作
So 在不擔誤工作下 - WHY NOT!
更何況: 也不是每一次加強班都有償呀...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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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小蕃薯
回答日期 : 201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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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
如果是工作做完了而再處理教會或小組的事 那應該算是ok吧
問問自己有沒有愧對上帝 愧對老闆 如果沒有的話 你就放心放手去做吧
如果真要斤斤計較時間的話那真的是會沒完沒了
況且我們工作常常都是延後2,3個小時才下班 又不算加班費
那我可以說老闆偷我的時間 占我便宜嗎
規定是死的而人是活的 有時非得堅持什麼反而是鑽牛角尖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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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艾諾
回答日期 : 201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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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歷斯 說: 我笑了,很多人常常會不自覺讓自己犯了邏輯上的錯誤,指責別人同時也是再說自己。 不過其實我相信你是位認真的弟兄,只是在工作場合上用自己私底下的東西,萬一被公司或是上司看到總是不是這麼有正當性,也比較給人觀感沒那麼好,所以我也不太認同,在工作場合做這種事,不過這都只是個人意見,這是很相對的東西。
201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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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理 說: 多謝提醒.我也偶爾犯了相同的問題.
另一方面,我們要感謝神讓我們在工作之餘有時間做這些準備.
201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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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g 說: 我倒是對於「老闆花錢買我們的時間」有一種難以解釋的詭異感覺
錢買的是時間嗎?因為我們不能獨立於時間之外
所以錢買的其實是我們整個人--老闆用錢買了我這個人……?
只要我上班時有一分一秒不為老闆著想,就是偷竊
就是覺得怪怪的,說不上來
還有,mu說的主動積極,有機會做點小見證
不也是濫用老闆買的時間?這事的邏輯還要再想想
201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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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m 說: 呵呵~ 這邊的討論與見解, 也是給我一個很大的提醒呢.
沒錯, 聽過這樣的說法 [老闆花錢請你賣命], 嚴格說起來就是 「frog」 說的那樣. 老闆花錢(與建立雇主、員工關係)的原意, 就是買你完全一個人的一段時間, 連這些時間用來對老闆做見證也是不對的 (除非老闆允許). 一個人在[不偷竊]上面, 堅持到一個極點, 就是這樣. 不過若能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傳福音是十分好的, 尤其工作環境中的同仁也是我們可以傳福音的機會.
201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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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blin 說: 我覺得那位家庭主婦自己不應該
挑明是做陷阱讓人跳
201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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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 說: 上帝的平安在您心裡作主
201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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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于 說: 我倒覺得如果職場上的人都太過份時,如果有基督徒站出來說點話,是否會有點作用
201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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