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要討論:信耶穌的人為什麼需要接受「洗禮」呢?
有些人很喜歡來教會,也願意相信耶穌、接受上帝的祝福,但是卻遲遲不願參加受洗。他們覺得只要心裡相信比較重要,有沒有受洗是次要的。這就好比許多年輕人會問說:為什麼兩個相愛的戀人需要結婚呢? 戀愛不是兩個人之間的事嗎? 為什麼還要在透過婚禮在眾人面前表示兩人相愛呢? 然而,我們要反問這樣的年輕人:既然你說你們相愛,但是為什麼遲遲不願結婚呢? 為什麼不願在眾人面前表明你們要永遠的在一起呢? 是不是擔心若是結婚了,要再離婚就比較麻煩呢? 是不是擔心結婚以後,若是遇到更漂亮、更有錢的女人時,會很後悔呢? 這種有保留的相愛,是否能叫做真愛呢?
相同的,既然你願意相信耶穌,為什麼不願透過「受洗典禮」在眾人面前表明願意接受耶穌為自己生命的救主,願意將自己生命的主權交給神呢?
還有些人雖然知道信耶穌很好,但是當他們想到受洗成為基督徒之後,有很多想做的事情都不能做,很多不想做的事確需要去做。他們覺得若是有上帝在他們身邊,他們會很不自由;因此為了和上帝保持距離、以策安全,所以遲遲不願受洗。這樣的人要小心了,因為「和上帝保持距離」,就是「不願和魔鬼分離」。魔鬼會想盡辦法欺騙我們去遠離上帝,這樣魔鬼牠才能來掌控我們的生命。因此我們有許多拒絕上帝的理由、或是不願接受洗禮的理由,其實是很不合理的,也很容易引起上帝的憤怒。
最重要的,上帝透過聖經告訴我們:那些有到教會參加聚會、也相信上帝、接受耶穌,但卻沒有受洗的人,不能算是基督徒。因為一般來說,要成為基督徒有三個步驟。
第一,當上帝讓你有機會聽到關於耶穌的福音,若是你願意相信,你回應上帝的方式就是做一個「決志禱告」,向上帝承認自己是罪人,並且願意相信耶穌,接受耶穌為你生命的救主。
接著第二個步驟就是:「參加洗禮」,在眾人面前表明要成為基督徒。雖然羅馬書10章說到:我們只要口裡承認耶穌是我們的主、心裡也相信上帝大能已經使耶穌從死裡復活,我們就必然能到耶穌的救恩;但是聖經其他部分同時也強調:我們還必須經過受洗,才能正式成為一位真正的基督徒。
例如在《馬可福音》16:16那裡,耶穌說:「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
《加拉太書》3:27說:「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可見沒有接受洗禮,就是沒有歸入基督。
另外《羅馬書》6:3-4 也說到:「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因此,受洗有著許多重要意義。我們乃是藉著洗禮來顯明:我們與主同死在十字架上,與主一同埋葬;使我們過去所有的罪惡過犯都被埋葬,使我們在上帝面前成為無罪的人;也使我們也能得到主耶穌所賜那復活的永恆生命。
不過完成了這個「洗禮」的步驟,我們只是在「名義上」成為一位基督徒而已。我們還必須要遵循第三步驟,才能成為一位「實質上」的基督徒。這最後一個步驟就是:「依循聖經教導過生活」。也就是真正讓耶穌成為我們生命的主,按照討神喜悅的方式過生活,固定參加教會的聚會,參與教會的工作,活出基督徒的生命,使我們真正成為一位「實質上」的基督徒。
值得注意的是,在以上這三個步驟中,只有「洗禮」是一個你靠著自己無法完成的步驟,是一個明顯的外在儀式,也是一個其他基督徒及整體教會都會共同參與的過程。
一般來說,你在做「決志禱告」時,可能是由一位基督徒帶著你做禱告,甚至也可以由你自己禱告,不需要透過別人。至於「按照聖經教導過生活」的部份,也是要由你自己去實踐的。然而,只有受洗,是你無法自己去做的。
或許你說你是牧師的小孩,家裡樓下就是教會的受洗池,你把水放滿,並且還會記得穿上「受洗袍」,然後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把自己浸到水池裡。就算你這樣做,不要說不能算受洗,這甚至連洗澡都算不上,因為沒有抹肥皂,頂多只能算「洗衣服」而已。因為從剛才讀的《馬太福音》28:18-20那?我們看到:「洗禮」至少是需要另一位基督徒來替你完成的,甚至應該是有許多弟兄姊妹參與成為你的見證人,來完成你的「洗禮」。以上這些理由都顯示「洗禮」是一個人成為基督徒過程中很重要的關鍵步驟。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christ.org.tw/faith/baptism.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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