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題: 祭司的配偶條件
在利未記中有寫祭司的妻子
只能是本民中的處女
剩下的都不行
是否只限定同是利未族的處女
才可嫁祭司為妻
而不一定是必須要娶祭司的女兒?
問題類別: 聖經新舊約
|
發問者: 依潔
發問日期: 2010/04/09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0/04/10
本篇資料庫ID 3954
本題關鍵字:
利未
立約
祭司
妻子
女兒
|
大家的解答:
平安!
依據經文來看
祭司所要娶的女子
第一,必須是處女--利廿一13
第二,必須是以色列民族 --利廿一14
經文中提及的「本民」,指的,是與神立約的以色列民族,並非單指利未支派
也就是說,祭司不可以娶外邦女子為妻
即便那女子是處女,也是不被許可的
因此,祭司當然可以娶祭司的女兒,只要那女子仍是處女即可
同樣的,利未族的處女,當然也可以嫁給祭司為妻
這兩者身份的人,都符合成為祭司妻子的「條件」,卻不是唯一的選擇
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
|
發表人: 楓
回答日期 : 2010/04/10
|
|
網友評論:
發表評論或留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