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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什麼東西都可吃嗎?
耶穌說:入口的不能污穢人...
是不是現在我們所吃的東西,可以不受舊約飲食條例和新約使徒行傳十五章中對外邦人定規的限制.
問題類別: 基督教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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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者: Uncle Pan
發問日期: 2010/04/09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1/07/25
本篇資料庫ID 3953
本題關鍵字:
外邦人
使徒
潔淨
污穢
十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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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平安!
嗯~~這樣的應用是可以的
但耶穌講這句話的解釋,在下方的經文就已經說明了
--豈不知凡入口的,是運到肚子裡,又落在茅廁裡嗎﹖惟獨出口的,是從心裡發出來的,這才污穢人。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有惡念、兇殺、姦淫、苟合、偷盜、妄證、謗讟。這都是污穢人的;至於不洗手吃飯,那卻不污穢人。--太十五17-20
比較恰當的延伸應用,我個人認為是在雅各書三章所提到的,對舌頭,也就是言語的教導
因為耶穌說這話時,重點是對法利賽人專注在禮儀上的污穢,卻不曉得心思意念的污穢帶給人的傷害
與雅各在勸勉信徒要節制言語的教導上,是雷同的!
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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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楓
回答日期 : 201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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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耶穌說入口的不能污穢人~當時是回應法利賽人對<飯前洗手>的<禮儀>教導.
並且將重點放在<心裡的意念>~~但是這的確是可以應用在飲食的原則
使徒行傳第十章記載彼得所見的異象~是關於他要不要食用不潔淨的物
這是提到不要再將外邦人排除於究恩之外的領受..
但是我們仍可以看出聖經認同食物要潔淨才可以吃的原則
~~但是提醒潔淨的原則(神所潔淨的~~)
所以保羅應用這樣的原則說~
羅 14:14 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
這其中牽涉到~信心因素~並且不僅是自己的信心(相信主已經潔淨了.成全了).還有他人的信心(當時的猶太信徒轉為信主的那群人~他們的問題是當時基督徒會吃.但是猶太人不吃~不潔淨的.祭偶像的.甚至不和不潔淨的人(外邦人)一起吃飯
從這樣來看~食物是不用擔心限制了(因為可以因主的名潔淨)
但是實務上~彼得曾經因為面對猶太信徒的壓力而信心軟弱不敢和外邦人同桌吃飯~結果被保羅罵(加二11~14)
而保羅則是為了避免弟兄跌倒而約束自己的自由(林前八)
~但是既然是大原則下的作法~就有可能每個人的做法不同而有個別差異~因此引起了紛爭
所以~保羅在羅馬書時還是繼續處理這個問題~~而且問題還擴大了從食物條例到日期條例
14:1 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
14:2 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軟弱的,只吃蔬菜。
14:3 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
14:4 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
從聖經上食物的總原則應是確定的(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
但是實際上卻因為信心上的軟弱而失去了自由(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
所以保羅採取了他的個人立場~羅14:21 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甚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
~不吃肉:避免遊太信徒以為基督徒是拜偶像的(請記得猶太信徒正在學習基督徒的生活.有可能把單純的買市場上的肉來吃~當成基督徒也拜偶像所以才有肉吃)
~不喝酒(可能是避免醉酒吧~因為以弗所書有關於不可醉酒的教導)
今天~我們也是可以採取個人立場~~~重要的是我們是知道真理下的選擇..而不是害怕下的選擇..或搞不清楚聖經立場下的選擇
我看到有很多基督徒是因為信主的時候有人跟他說基督徒不吃拜過的食物.不吃血~他就照著行了~某方面而言它有單純的順服與信心~~但是某方面而言這是綑綁~尤其是他又不知其所以然的教導其他人的時候~
我也看到台灣的基督徒處境與當時猶太信徒的處境不同
台灣的第一代基督徒常面對的是家人不解
為什麼當孩子信主後就什麼都不可以~不可以拜拜(還算好理解)..不可以拜公媽(經過很久的美好見證後.總算接受了)..不可以吃拜過的東西(請記得~他們並沒有信心軟弱的問題)
但是徒然的~~很多基督徒因為不知其所以然的
把<<個人可以選擇的立場>>當作律法~~又偏偏講不出為什麼不吃的原因
所以在生活中反到有很多無謂的衝突~也失去見證的機會(弔詭的是~有些人反把這些衝突當做見證)
呼籲台灣基督徒好好深思~為了福音的緣故.我們當怎樣選擇立場
利 7:20 只是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肉,人若不潔淨而吃了,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利 7:21 有人摸了甚麼不潔淨的物,或是人的不潔淨,或是不潔淨的牲畜,或是不潔可憎之物,吃了獻與耶和華平安祭的肉,這人必從民中剪除。」
徒10:14 彼得卻說:主啊,這是不可的!凡俗物和不潔淨的物,我從來沒有吃過。
10:15 第二次有聲音向他說:神所潔淨的,你不可當作俗物。
參考資料: 聖經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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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TD
回答日期 : 201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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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什麼東西都可以吃!
除了毒品以外!
可是我觀看這世代-------- 好像人都可以吞吃人了
怎麼辦呢??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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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耶書崙
回答日期 : 2011/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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誡命的根本是十誡,就好比每個國家的憲法一般。但十誡有個總綱,就是愛神及愛人如己。
舊約飲食條例和新約使徒行傳十五章中對外邦人定規的限制,則有如一般法律及行政命令,倘若牴觸憲法即無效。
十誡中根本沒有提到什麼可吃、什麼不可吃,所以理應回到愛神及愛人如己的總綱上來判斷。
TD分析的真的很好!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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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巴斯托夫•瓊斯
回答日期 : 2011/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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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鬥派司琴 說: 問心無愧,就吃吧!
但是若有絲毫的疑心,奉勸閣下就別吃了。
對了,還得考慮對他人的影響喔!
如果吃了,會讓周遭的未信者對基督徒的觀感如何?
如果不吃,又會如何?
201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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