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加入會員會員登入點數說明網站地圖聯絡我們奉獻支持 (尚未登入) 串聯貼紙 9月29日 星期天
更多>>
 

服務列表
靈修
資訊
社群
知識
分享
遊戲
台灣聖經網
靈糧中心 線上奉獻
代禱信 登廣告


聖經知識庫 我要發問 我的發問 我的回答 福音Q&A

問題: 她是我的妻子嗎? 我該怎麼辦呢?

我們都是基督徒,我們今年元月三十日在台中教會舉行婚禮,再神面前立了約,但還沒有去登記
因為我的愚昧,對我的妻子欺騙說謊(因為聘金的籌備,我重倒覆策投資期貨{妻子最痛恨的事}以為可以從股票市場裡面獲利,圓我之前聘金已經規劃好的謊言,但是失敗了(因為非神的旨意)
傷害了她的家人,也讓我家人羞愧)得罪了神,得罪了我的妻子和她的家人.神興起環境懲罰我,我被妻子趕出家門,她的朋友及家人都告訴她,沒有登記,法律上並不是我的妻子,叫她遠離我這騙徒,惡者.
我犯的罪使教會的弟兄姊妹跌倒,教會的姊妹無法接近她(因為她覺得教會的關心,只為要修補我們的婚姻 )我對她的傷害,所造成的傷口,已經嚴重到-她說: 若要再接納我,承認這婚約的話,她不惜離開教會離開神. 她說她這輩子都不願再見我這罪人
請問她是我的妻子嗎?
我該怎麼辦呢?

補充發言: 她們家人及友人都說這婚姻事訛詐來的不算數?我已經無法再跟她談話甚至接近她,怎麼辦呢?

問題類別: 基督教教義


發問者: 刺龜2
發問日期: 2010/03/27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0/03/31
本篇資料庫ID 3916
本題關鍵字: 家人  婚姻  教會  倚靠  說謊  懲罰  悔改  妻子  罪人  禱告  基督徒  基督  欺騙  傷口  謊言  立約  朋友 

您尚未登入網站,無法使用本區功能

我要回答
您的答案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送出

大家的解答:


以法律來看沒有登記就不是夫妻,可是你們已經在 神面前結婚了,事實上是夫妻。
她現在離開您,一直去追著她跑也沒用吧?
不如等候 神,好好禱告,先做 神交代的事吧!
<箴16:7>人所行的,若蒙耶和華喜悅,耶和華也使他的仇敵與他和好。
所以要先討 神喜悅才行。
不要灰心失望,而是要先在 神面前悔改。憂傷痛悔的心, 神必不輕看。(詩51:17)
一定要等候 神,要以 神為最優先,先聽 神的話,先做 神交代的事。
您的妻子,讓她靜一靜也好,但是您要為她禱告,求 神保守她不要被撒但捆綁,真的很需要禱告。您可以請貴教會的牧者或弟兄跟您一起禱告。
願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好回答

92


內容檢舉
發表人: 天空
回答日期 : 2010/03/27


平安!
天空說得沒有錯
以「法律」上來說,她確實不算是您的妻子
當然,在神面前,您們已經立了約,就是夫妻了!

這是一個很嚴重的事情
但我看到一個您沒有指到的點

她的「家人與友人」,都說這個婚姻不成立--當然,是以法律的立場來看
那麼,她的觀點呢?
>因為她覺得教會的關心,只為要修補我們的婚姻
>她說: 若要再接納我,承認這婚約的話,她不惜離開教會離開神. 她說她這輩子都不願再見我這罪人

其實,她的內心是痛苦與矛盾的!
不過,同為女人,我想,在她的心中,這還算是一個「有效的婚姻」
只是,她覺得被這個婚姻矇騙了,她心痛,痛到對神,也產生了質疑與責問
--為什麼氣,我也不說了,您也受夠了指責,也知道自己真是錯了!

既是如此,悔改是必要的
然後,用自己的努力,去讓自己的生活回到最初的管道
也用行為證明自己悔改的心

這當中,雖然在神眼中,您們已經是夫妻
但,我們仍要遵行世上的律法
因此,不要太以自己是她的丈夫自居
--這對您是吃力不討好的,因為,法律上,您根本站不住腳

我挑戰您一件事情
重新讓自己站起來
然後,重新追求您的妻子
甚至,重新與她在神面前立下婚約

再次的說,用您的行為去證明您的悔改
這當中,禱告是必須的,行動也是必要的
--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

請她的家人及友人代您傳話
您這段時間不再打擾她,但是,您會等她
也會用行為證明自己是一個可以負責、倚靠的男人

我知道這很難熬
因此,您需要屬靈的夥伴一起扶持!

加油!

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好回答

92


內容檢舉
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10/03/27


希望您先省思一下,您是想從什麼角度去看待這個婚姻呢?
因為您個人的角度與心態,是整個您會決定怎麼做的關鍵。
其他人的回應與建議,只是說說在大家各自不同的角度下的看法與建議。
最後決定怎麼做還是在您自己怎麼看這段婚姻?
﹝當然也跟對方的態度與看法有關,不過目前還是先看自己的狀況﹞

以世上法律的角度,尚未登記的對方,的確不算是跟您有婚姻關係,也就不是妻子了。既然不是夫妻,沒有法律問題,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但以基督徒的角度來說﹝既然您會在這邊提問,我相信您是希望從這個角度去看的﹞,若你們在神面前立約了,那就是夫妻囉。請注意,對基督徒而言,沒有什麼事情比蓄意背棄神的約更嚴重的了。婚姻是人生中其中一個跟神約定「從現在起直到我死亡」時效的約定,這絕對不是開玩笑,慎思之。

既然跟神立了約,「夫妻關係確立」不是問題的話。接下來,除非對方因背棄神自己選擇離開、或是阻擾您走神的道路;不然,您沒有任何理由可以放棄對方。說實際一點,以聖經角度看,對方與您已是一體了,您會隨便捨棄自己的肢體手腳嗎?請盡全力挽回對方,方式包含改變自己、迫切禱告、耐心等候等等﹝前面「楓」與「天空」均有些建議可以參考 ﹞。

回到另一個層面的探討,對方是不是願意走神的道路?不是我要求嚴格,而是基督徒實質上不能有任何理由去背棄神的。「若要再接納我,承認這婚約的話,她不惜離開教會離開神」 離開神?倘若對方是認真地這樣說,哪我推薦您重新好好的省思一下,雙方對於這段婚姻的認知,是不是建立在基督中?還是在世上的律法中?婚姻若只有其中一個是立意建立在基督中是不夠的,甚至也是不行的。兩人若不同心,怎能同行呢?倘若對方也是認真的基督徒,僅只是因為一時軟弱說的氣話,期望您你最大的包容與愛去挽回對方﹝推及弟兄姊妹之間也是如此﹞。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好回答

92


內容檢舉
發表人: Calm
回答日期 : 2010/03/29


看起來這婚姻是你不實欺騙來的,且是用你妻子(未婚前你已知)最痛恨的行為,事發後自然會很不得雙方家長的諒解與接納,特別是要跟你一起生活久久的婚姻對象。

就信仰觀來說,你們曾在神與眾人面前立約;但立約之前,你已經違背了婚姻的誓約:欺騙、不實,神會喜悅、承認、見證、賜福這樣的婚姻嗎?若是這些參與的會眾事先知道的話,還會認同、接納、見證祝福這婚禮嗎? 答案應該是很清楚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神是輕慢不得的,也必將一切顯明 ,也將按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但你若知罪悔罪,相信神必賜福你,並幫助你有勇敢有智慧有能力來面對這事。

知道錯了,以後就不要犯了!可以的話,待你親手正事賺得聘金後,再來尋求雙方家人與未婚妻認定這婚姻關係也不遲;相信悔改的生命,必結出悔改的果子。

上帝祝福你的生命,也賜福你的婚姻、家庭。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好回答

92


內容檢舉
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10/03/31


嗯嗯,大家說的都有理,也謝謝巴斯托夫.瓊斯的回應,也ok。這裡僅提出個人想法作為參考,沒有對錯或任何定罪之意,若有讓你不舒服的話請見諒!

主要還是看你怎麼想,我相信上帝的靈必會在你的裡面引導你,除了讓你知道對錯,也會引導你知道怎麼做才是最正確適合的解決方法!只要你願謙卑尋求祂,並聽命順命而行,相信上帝必會幫助賜福你重拾幸福美滿的婚姻,且是加倍的福!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好回答

92


內容檢舉
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10/03/31

網友評論:

發表評論或留言:



deblin 說: 約壹1: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澈底認罪悔改是必須也是最先要做的

2010/03/27

deblin 說: 放下身段 找個正當職業 即使是勞力工作也要做
認真工作 努力還債 戒煙戒酒戒賭 戒除一切不良惡習 包括說謊
真正活出基督的樣式

2010/03/27

榮主灣 說: 天空和楓 都是好人 那我罵一罵 不把字打上去了 不過還是祈求主賜你平安 先修補跟 神的關係才是 加油了 !
2010/03/27

巴斯托夫•瓊斯 說:
楓傳道說的非常正確!
在法律上你們是處在男未婚女未嫁的局面,她如果堅持不願復合,你也只好放棄。

2010/03/29

巴斯托夫•瓊斯 說:
我覺得還沒到騙婚的程度啦!
婚姻畢竟不是買賣,付不出聘金用借錢應付的人很多,難道這些人都騙婚?
重點是發問人傷了他太太的心,而要醫心傷是很難的。

2010/03/31

巴斯托夫•瓊斯 說:
我覺得還沒到騙婚的程度啦!
婚姻畢竟不是買賣,付不出聘金用借錢應付的人很多,難道這些人都騙婚?
重點是發問人傷了他太太的心,而要醫心傷是很難的。

2010/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