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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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節. 第四日的創造 1:14-19
◎「光體的創造」是除了「人類的創造」以外佔用最多篇幅的。而且
此處的光體並不用希伯來文通用的「日月星」來稱呼,也沒有提及
上帝的「命名」工作,日月的功能也僅僅是「管晝、管夜」,與以
色列附近民族的相關傳說有相當大的差異。這可能是要避免讀者沾
染了附近民族敬拜日、月的習俗。
●「天上要有」:原文是「天上的穹蒼要有」,亦即我們可以理解成
「光體要出現在穹蒼上」。許多學者將這個記載理
解為當覆蓋地球表面的雲霧散去時,天空出現早已
經存在的日、月、星等光體。這樣就可以解釋為何
太陽尚未出現,但植物已經出現的問題。
●「光體」:在摩西五經中,此字都是用來表示會幕中的「燈」,僅
詩 74:16 結 32:8 用來表示天上的光體。
●「管理」:「管轄」、「統治」。
參考資料: 信望愛網站舊約創一章五節CBOL註釋
參考連結: /http://bible.fhl.net/new/com.php?book=3&engs=Gen&chap=1&sec=1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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