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問的問題都很有深度。
這正好是現代以文學釋經法去讀,
可以清楚解開的一個疑點。
有點長,請耐心讀,很值得的。
以下摘自2003年6月16日《基督教論壇報》
郭秀娟所寫的<她比我更有義>
——以文學法解讀創世記三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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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大與他瑪的故事」(創卅八章),很明顯插在「約瑟的故事」裡面(創卅七~五十),前一章報導兄長們怎樣陷害約瑟,使他輾轉賣給法老的護衛長(創卅七),接著記載約瑟出現在波提乏家中(創卅九)。傳統解經家對於這樣的結構安排,大惑不解。例如,有名的Anchor Bible註釋系列,史百瑟寫道:「這是完全獨立的單元,和約瑟故事毫不相干。」(E. A. Speiser,1964)他說這一章頂多增加約瑟命運的懸疑性,讓讀者感覺經過漫長的時間。聖經註釋者布魯基曼也說:「這奇特的一章單獨存在,和前後文完全無關。每一方面都是孤立的,簡直神秘費解。」(Walter Brueggemann,1982)
故事的延展性
其實早在1971年,加州柏克萊大學希伯來文學及比較文學教授阿爾特(Robert Alter),應史丹佛大學邀請,講演如何以文學分析法解讀聖經,當時他示範的經文就是創世記卅八和卅九兩章。此舉在文學界和解經界引起極大的迴響,促成阿爾特在八○年代,完成了兩部聖經文學的經典之作:《聖經的敘事藝術》(The Art of Biblical Narrative,1981)和《聖經的詩歌藝術》(The Art of Biblical Poetry,1985)。
解經家看不見的,現在藉由聖經文學家細微的剖析,不只發現創世記卅八章和前後文豐富的聯結,更進一步豐碩地解明這偉大的篇章。文學作品經常運用「題旨重複」(repetition of motifs)的技巧。這是指作品中一再出現的結構、對比或文學手法,用來發展或突顯經文重大的主題。這樣的技巧,有統一整體組織的功能。重複是希伯來文學非常重要的敘事策略,在故事發展中,每一次重複,都賦予該題旨更深的意義。
重複詞彙的奧秘
例如,在創世記卅七章結尾,約瑟的兄長以「公山羊」的血染了約瑟的「外衣」,叫人送去給雅各,請他「認一認」;可憐的老父「認得」證物,悲哀了多日(創卅七31~33)。前兩個用語,讓人想起雅各曾經以「兩隻山羊羔」和以掃的「外衣」,騙了他自己的父親(創二十七9、15)。這兩段欺騙題旨裡雷同的證物,不只將前後故事串連起來,經文還隱約傳達以牙還牙式的公義(talionic justice),用以糾正選民道德上的瑕疵。
後來,猶大被媳婦他瑪矇騙,「衣裳」也是偽裝的重要道具(創卅八14);而且是以「一隻山羊羔」作為嫖妓的代價(創卅八17);他瑪懷孕被揭穿時,拿出印、帶子並杖,請猶大「認一認」,猶大當然「認得」自己抵押的物品(創卅八25~26)。在緊鄰的兩章聖經,出現這麼多重要的重複詞彙,絕非偶然。
他瑪對於當年的騙局,即雅各被迫「認一認」約瑟的外衣,不可能知情,至於她是否一字不差地重複了這幾個字,事實上不太重要。留意在卅七章和卅八章,那兩段「認一認」的引言,都是由欺騙者「打發」不相干的第三者轉達。因此,緊要的是,這是聖經作者在措詞上刻意的選擇,以相當隱藏的方式表達敘事者的觀點,提醒讀者猶大先前和現今的罪,藉此譴責猶大。
猶大的惡行
猶大和兄弟們不服上帝的揀選,意圖終結小弟約瑟作為領袖的異夢。當時,兄弟們採納猶大的建議,沒有殺害約瑟而將他賣了。因此,在欺騙父親的事件裡,猶大儼然扮演首腦的角色。神不會漠視這樣的罪不予追究,神常常以其人之道還制其人。這點除了從相同的詞彙片語,還可以從平行對稱的事件看出來。
創世記卅七章結束之處,我們看見一位老人因喪子哀哭。聖經以非常豐富的辭句,描述雅各撕裂衣服,圍上麻布,不肯接受安慰,哀歎自己將悲悲慘慘下陰間。他甚至以輓歌哀慟道:「惡獸把他吃了,約瑟必定被撕碎了!」雖然,約瑟並沒有真的死去,他的確是被惡獸般的哥哥們吞吃了。
相對的,卅八章出現另一位喪子的父親,他的反應卻出奇地冷漠。1~11節在時間上至少跨越二十年,聖經卻用快速的語調,記錄猶大草草結婚生子。娶了不該娶的迦南女子,緊接著兩個兒子,都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死了,猶大依然無動於衷。
創世記裡的長子,好像都不太稱職,例如該隱、以實瑪利、以掃、流便等等。猶大的「長子」同樣不好,這詞在卅八章出現二次(vv. 6~7)。讀者對這個詞應當很熟悉,因為長子繼承權的反轉,是創世記重大的主題,為了彰顯神有絕對揀選的主權。
腐化的家庭
猶大不服神揀選約瑟的主權,神卻安排在他自己家中,也是小兒子法勒斯搶著出頭(創卅八29)。雙子的誕生和命名,很像以掃和雅各的出生,第二個嬰兒爭先出來,顯示小的將獲得顯著的地位。神再次使用幼子脫穎而出的原則,做工在猶大身上,這是猶大不願見到的事。責備的意含在此雖然不明顯,卻是又一次以牙還牙的公義,也暗示神要使約瑟高升的計劃,不會擱置。
猶大的墮落何等深!創世記卅八章第1節為了突顯這點,說猶大離開他弟兄「下去」。猶大違背祖先的訓誨,在兄弟中第一個娶迦南女子。「下去」一詞也出現在卅九章1節,交代約瑟被帶下埃及。這個詞不只說出地理位置的轉換,更是情感和屬靈上的一種分離。
卅八章首尾的記載,等於是兩段相呼應的族譜。第一段交代這個腐化的家庭,幾乎面臨子嗣斷絕的窘境(1~11節);最後記載他瑪如何生下猶大的後裔(27~30節);中間是猶大被他瑪欺騙,核心的轉折事件(12~26節)。在罪惡的道路上,一路往下坡墜落的猶大,眼見自己的婚姻結出徹底的惡果,卻還是一意孤行,若非他瑪採取行動,猶大家族荒涼的光景,根本沒有扭轉的跡象。
他瑪激烈的反抗
第12節以「過了許久」開始,敘事的步調明顯減緩。這個時間標記,同時表明他瑪的權益長期遭到忽略。猶大拒絕遵照娶寡嫂的律法行事,不肯把小兒子給他瑪立後,於是他瑪決定自己動手。在12節之前的他瑪,是一個被動的角色,有的只是無聲的順服。身為一個沒有子嗣的寡婦,實在沒有什麼說話的餘地。不過,她內心的想法,我們即刻就會知曉。
他瑪的行徑類似利百加和雅各,但是更加激烈,都是在絕望中訴諸欺騙,以確保法定的權益。為了爭取作為猶大家繼承人的母親,他瑪犯了「好人」會一致譴責的罪——不正當的性行為。猶大就是以這樣的道德基礎定她死罪,卻盲目到看不見自己的罪。他瑪長期的忍耐和等待,與猶大喪妻之後,尋找妓女的急躁慾望,成為強烈的對比。以今天的社會而言,猶大為了嫖妓,等於將自己的身份證、駕照、信用卡,都押了。
創世記卅八章和卅九章的兩起誘惑事件,也形成有趣的對照。我們看見他瑪扮成妓女引誘猶大成功,相對地,約瑟卻有能力抗拒波提乏妻子的引誘。這點說明了為什麼是約瑟被神揀選、作為家族的領袖,而非猶大。經文之間諸多的平行與對比,將「猶大與他瑪的故事」和「約瑟的故事」聯結起來,賦予彼此更深的意義。
戲劇性的反諷
創世記的作者顯然有意安排,讓卅七和卅九兩章將卅八章框起來,以突顯卅八章的意義。一般而言,聖經作者很少對角色的行為,作出直接的道德評斷,因此,類比經文就扮演了詮釋的角色。創世記就是以如此細微間接的方式,多次多方顯出猶大的不義,暗示他在敬虔和正直上嚴重的缺失。
猶大需要深切的悔改,創世記卅八章,無疑開啟了猶大回轉之路。
作為旁觀的讀者,有時我們比故事中的角色看見更多、也看得更明。例如,前述「認一認」、「認得」和「公羊」等詞彙的重複,雖然表達了以牙還牙式的公義,說明騙人者恆被騙之,但是,劇中角色不一定完全看得明這樣的教訓。敘事者在這一點上,往往刻意模糊。
「認得」這個重要的動詞,稍後還會在約瑟和兄弟相認的故事裡出現(參創四十二7~8)。重複的題旨,使經文的意義不斷加深,只是這點猶大和他的兄弟們未必能體會。文學上稱呼這種「當讀者的認知範圍超過劇中人物」的現象為「戲劇性反諷」(dramatic irony)。
經文的類比和題旨的重複,使得意義形成彼此循環解釋的過程,意義一再被修訂。相似地,猶大的悔改也得經歷漫長的矯正過程。往後一連串的患難與試驗,將迫使他的良心不斷地覺醒,至終才能「認得」自己黑暗的光景。
他瑪出示的證物,使猶大意識到自己在同樣的罪上有份,甚至更加嚴重,於是說出令人震驚的宣判:「她比我更有義!」(創卅八26)的確,他瑪對的成份比猶大多,因猶大沒有將他瑪給小兒子。猶大得出自己未曾料到的結論,發出關於義的新亮光。
同一節經文接著記載:「從此,猶大不再與她同寢。」這一節明顯的註釋非常重要,證明猶大從此展開了棄暗投明的屬靈之旅,開始學習如何敬虔度日——「在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各書一27)。猶大展現了這兩方面雙重的悔改,即遠避淫行的聖潔和照顧寡婦的善行,新約明白定義這是神的旨意(參帖撒羅尼迦前書四3;彼得前書二15)。卅八章之後,我們的確看見一個不同的猶大,他的屬靈生命逐步往上提升。卅八章是猶大轉變的關鍵,這點正是該事件安插在約瑟故事裡的主要目的。
雖然,猶大曾對寡婦他瑪漠不關心,攔阻她成為家族繼承人的母親,但是上帝沒有任憑猶大,長期停留在黑暗裡,過他醉生夢死的日子。就如上帝以祂絕對的主權,揀選約瑟作為雅各家的拯救者,上帝同樣揀選排行第四的猶大成為大衛的祖先,君王和彌賽亞要從他的後代而出。
亂倫事件的落幕
創世記卅八章的故事,從來不曾脫離這個後裔的主題。「後裔」(seed)一詞,在這段經文共出現三次(創卅八8~9),全篇圍繞著後裔的焦點緊密發展。神曾經應許亞伯拉罕說:「萬國要因你的後裔得福。」(創二十二18)法勒斯的出生正是這條譜線的延續,而這個計劃的奇妙成就,是透過他瑪激烈的舉動。創世記和路得記的作者,都以正面的角度呈現他瑪。(參路得記四12)
這是上帝的恩典!
神恩典的照管,讓他瑪的計劃得以成功;神恩典的寬容,引領猶大承認自己的罪。有罪之人,必須悔改,才能與蒙召的恩相稱。「猶大與他瑪的故事」,是媳婦與公公亂倫的事件,稱得上是聖經中最荒誕的事件之一;然而,猶大與他瑪竟然得以列入主耶穌基督的家譜,神要表明的是:祂有無上赦罪的恩典。
猶大和他的兄弟們,至終也會看清楚:在神絕對的主權裡,是祂恩典的計劃。那時,他們要真正認識自己的價值和地位——原來在約瑟的異夢裡,他們也是會發光的星星。
參考資料: 加利利基督徒網站
參考連結: http://galilee.campus.org.tw/She%20is%20more%20righteou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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