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聖經要重視前後文跟時代背景,在馬太福音第十章34-36這裡,耶穌在講的是作門徒的代價:耶穌來必然帶來分裂與分爭,甚至自己家裡的人因為信仰的緣故彼此為仇。
10:35-36 節的背景是彌迦書7:6,「因為,兒子藐視父親;女兒抗拒母親;媳婦抗拒婆婆;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原本是說當時人心的敗壞:鄰舍、好友、家人都充滿敵意,不能信賴。但在猶太人中,早就把這一節聖經解釋為彌賽亞來臨時所要產生的分別作用。
福音的本質是愛,這是不容置疑的,因此這裡不是說耶穌要主動挑起家庭分裂,而是說因為真理的臨到,而眾人的反應不同,因此產生分裂與紛爭。
其實,台灣人在大選的激情後應該很能感受到這裡的意思才對,家庭成員支持不同的候選人時,吵架甚至打架的大有人在。如果政治上的信仰都可以造成這樣的問題,宗教信仰上當然也可能如此。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bible.fhl.net/new/com.php?book=3&engs=Mic&chap=7&sec=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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