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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知識庫 我要發問 我的發問 我的回答 福音Q&A

問題: 離婚過的女子是否不可再嫁(已是基督徒)

有一位得了憂鬱症的女子,在生病的期間,心裡的狀況使得她的年齡心智降低,在生活起居及感情上都變的幼稚,到後來因為外來的情感,讓她變成一個非基督徒所會行的事,包含自殘。
但她還是非常愛她的兒女和丈夫,只是因為丈夫也因受不了而放棄了...
當她要離婚時,她哭著對丈夫說:這一切都是假的對不對,只是一場戲吧!
但當時的丈夫也同說:是的,不要那麼傷心,是假的..
當初天真的妻子也信以為真,但後來一切都成了事實。
過後她非常難過,知道都是自己的錯,也回到神的面前認錯,現在的她又有喜歡她的人,但她卻不知如何在面對?她希望自己能在神面前是純潔沒有犯淫亂的人,因為按聖經的道理,凡娶那被休妻的就是犯了淫亂得罪了.....真得很難說耶...不知如何解開她心中的結?請大家給些正確的教導吧!謝謝

問題類別: 基督教教義


發問者: 匿名發問
發問日期: 2010/01/07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0/01/09
本篇資料庫ID 3738
本題關鍵字: 丈夫  聖經  妻子  基督徒  基督  淫亂  婚姻  兒女  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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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
其實,婚姻的個案,是最難輔導與處理的
因為,每一個個案都不同
很難,也很不好用一樣的嚴格標準來看待

不過,大的方向是有的

是的,依據聖經的教導
夫妻離婚,除非是為了淫亂的緣故
否則,在神的眼中,這個婚姻仍是有效的
也因此,才會有下面這句
--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太五32

如果這位姊妹已經回到神的面前
也不會再有自殘的狀況
那,首先要處理的
就是她和前夫的情感
有沒有可能復合呢?

如果,真的當初離婚,是因為姊妹的病
那,病好了,理當離婚的理由消失了
有沒有機會再復合呢?

這是第一個考慮的

倘若沒有這個機會
那,我建議找前夫表明
也許您會認為,婚都離了,有什麼好說的呢?

不!既然當初離婚是因為姊妹的關係
現在回到神的面前
也同樣應該為離婚這件事情,向前夫道歉
--我知道是因為憂鬱症的關係,但,始終是因為姊妹的病

取得前夫的諒解,如此,再進入新的感情,是比較好一些的做法

結束婚姻,其實,不一定表示要結束兩人之間的關係

如果連外邦人都可以做到這一點
--例如,胡瓜與素素,雖離婚,兩人仍是好友,共同關心自己的孩子
--我不是說他們的離婚是對的,我看的,是他們兩人處理離婚後彼此關係的作法

如果覺得不敢,或是不好跟前夫說什麼
可以請教會的長輩一同前往
當然,避免當下會有情緒化的反應
在做這些事情之前
禱告,是很重要的!

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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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1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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