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兩節經文怎麼解釋
這兩節經文怎麼解釋
加拉太書 2:14~15
『但我一看見他們行的不正,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你既是猶太人,若隨外邦人行事,不隨猶太人行事,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
『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
(請自行對照前後經文)
補充發言:
許多人解經遇到這處經文時,常會跳過,
由於對這處經文有領受,願與諸位主內先進分享。
也許這種分享方式並不是最好的,所以是最後一次。
楓姐妹的回答算是不錯,要為妳鼓掌。
現在將它說的更詳細,
之後試將此處上下文再讀一遍時,定通順無阻。
「你既是猶太人」
保羅在說:彼得你知道,照猶太人規距,外邦人被視為不潔的,猶太人與外人不可同桌吃飯。
「若隨外邦人行事」
而外邦人沒有與誰同桌吃飯不潔的問題。現在你彼得曾得神啟示,在硝皮匠西門家的屋頂見過異象,知道神潔淨的,人就不可看為不潔,故此你去外邦人哥尼流的家向他一家傳福音。所以也不再將外邦人視為不潔,現在你才會和外邦人一起同桌吃飯。
「不隨猶太人行事」
彼得你既知道,不再須要去遵行猶太人的舊律法規定。因為知道律法無法使我們在神面前稱義。
「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
那為何,只因看到從雅各那裡來的猶太人來到,彼得你就與外邦人分開吃飯,回到律法裡面去。你明知那是不對的,你是教會的領袖,大家學習的榜樣,可是你這樣做,不是等於在告訴外邦人,也回去守猶太人的律法嗎?
「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
我們雖生為猶太人,出生就遵守律法,但如今己「因信稱義」,已經不在律法之下了,現在怎可又叫外邦人去守律法,在律法之下被律法定罪,這樣做豈不是成了外邦的罪人了。
希望這樣的分享,有助於讀這段經文時的了解!
神祝福您!!
問題類別: 聖經新舊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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