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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知識庫 我要發問 我的發問 我的回答 福音Q&A

問題: 提前5:8提到看顧親屬及家裡的人,如何拿捏?

"提前5:8 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
但是對方已多次以有需要借錢或要錢,許多親人已不勝其擾,如何做才符合真理?

問題類別: 基督教教義


發問者: 慕義
發問日期: 2009/11/04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4/04/03
本篇資料庫ID 3607
本題關鍵字: 先知  真理  不信  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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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如何做才符合真理?
當然要到聖經裡找答案了!
主耶穌在馬太福音7:12告訴我們:「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 」(這一條在國外被叫做『黃金律Golden Rule』)

實際應用時,要怎麼用呢?
就是把角色互換→
如果是『你』在對方所處的『那個情況』下去向親朋好友借錢或要錢,對方應不應該給你錢?
如果你覺得應該給,那麼當別人來跟你借錢或要錢時,你就應該儘量幫助他;
如果你覺得不應該,那麼就拒絕的心安理得。(拒絕時當然應該儘量婉轉,以免搞出更大麻煩。)

黃金律非常好用,很多難以決定的事,都可以迎刃而解。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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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巴斯托夫•瓊斯
回答日期 : 2009/11/04


平安!
角色互換對實際的幫助是有,但我個人覺得不太大
因為,在面對同一種情形下
我個人覺得親朋好友該不該給我,跟對方覺得親朋好友該不該給,一定有不同

或許我個人覺得親朋好友該給,但,不應該給太多次,因為,這是我自己要去想辦法解決的
但對方會不會也有這樣的正向認知呢?
--不知道,只能「期待」

而這樣的期待,也是造成雙方不愉快的原因
--給了那麼多次,夠了吧?!自己也要負責一些啊!
--這個情形,就有點像彼得問耶穌要饒恕得罪自己的人幾次一樣,七次,夠了吧?!--這是彼得的標準

那,別人的標準呢?
--如果有人可以無限期的供應給我,那,當然求之不得,怎麼會拒絕?
這樣的心態,是否是我們在「幫助」一個人時,可以不需要去考量的呢?

常聽說的,是給他魚吃,不如教他釣魚
為什麼會這樣說?
就是因為,考量的點,不是只有這樣的「黃金律」
這一個律,只能用來規範自己
但,若提到更進一步的看顧對方,幫助對方成長,就不僅只有這一條定律了

回過頭來看樓主的問題
我想,每個人的經濟狀況都有限
要無止盡的,單單用金錢幫助一個人,是有困難的
特別是沒有看到對方改變或成長時,幫助的心更不會有

幫助對方將問題釐清、列出
一步一步的想如何共同解決,是我建議的方式
就如同銀行幫助卡債族擬定償還計畫一樣
是幫助對方用正確的角度去解決問題

當然,過程中,親友是一定要鼓勵他,並且支持他做到這些
當中,或許會有失敗,但,親友不要不放棄,堅持陪伴他走這一段路
而不是像過去一樣,僅將金錢借給他而已,這不會有幫助的!

加油!求神賜您智慧

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好回答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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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09/11/05


平安:在你所提出的經文 對家人親屬看顧(特別指財務上的借貸)的疑惑
就經文所提 有當時的歷史背景 前後文的經節指出 不累著教會
讓教會的資源 照顧真正孤苦無依的寡婦(沒有任何親屬或子女)或困苦人

這裡所提照顧父母親屬的責任乃是生活基本(食 衣 住 )所需 並未指財務的借貸

有"楓"所言:幫助對方將問題釐清(需要Vs想要)(因欲求所產生的財務缺口)
求主給你智慧 主教導我們有衣有食就可知足

神賜福你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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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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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溪邊柳樹
回答日期 : 201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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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琳 說: 我想你是有那個能力去借給對方
但要看對方是用在哪方面
另外你要有就算對方不還你也能接受的情形再借給對方
這是我上冠冕理財課程的心得

2014/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