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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解經
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約伯紀1章)
問題類別: 聖經新舊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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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者: 福哥
發問日期: 2007/07/09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07/07/09
本篇資料庫ID 353
本題關鍵字:
約伯
約
耶和華
試探
賞賜
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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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平安!
可否將您的問題再描述的清楚一些
好讓網友們可以有方向的解答
您認為呢?
願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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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楓
回答日期 : 2007/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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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試著用我所理解的說明
這句約伯記裡的"名言"
出現在約伯受了惡者的試探
一下子失去了兒女和財產後
他對這件事情下了"結論"
這樣的事情若臨到其他人身上
恐怕是先抱怨一番
眼前所見的,都是神從我身上"收取"的
但約伯在這裡
不是只有看到神"收回"的手
更是了解所有的一切都是神的恩典
主權在於神,更相信神不是"愚妄"的
--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犯罪,也不以神為愚妄
回應到自己身上
若不是體會所有的都來自於神的賞賜
怕當我們面對要失去一些東西時
我們的口所出的,都是抱怨、不平
所想的,都是神從我們身上"奪去"的
殊不知,自己赤身從母胎而出--沒有帶來什麼
當然也赤身歸回--更無法帶走什麼!
願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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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楓
回答日期 : 2007/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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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節錄自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18Job/18CT01.htm
約伯的感嘆,是我們在任何地方所能找到,最尊貴地表示一個人歡喜地接受神的旨意作為他的益處。一個人在生活所給予他的每一件東西都被剝奪時仍能站立在神的面前,依舊一無所缺。他本質的存在生命是赤身出於母胎的,在第二次生入另一個世界時──那就是死亡──也必照樣赤身經過。「我必歸回那?堙v(譯註:見 NIV 邊註)字面的意義不需強調,有些釋經學者提議說它是以大地之母(Mother Earth)為一個人的來源與目標,這種說法在聖經中找不到支持。這想法就跟傳道書五15或提摩太前書六7一樣普遍;一個人從他母親而來,歸回塵土。「那?堙v可能是陰間的婉轉說法──「那地方」,就跟約伯記三17,19一樣。
約伯在這些事件中只有看見神的手。他從未咒詛曠野的強盜、咒詛邊境的守衛、咒詛他自己蠢笨的僕人(現在已經因他們的疏失而死了),所有的第二因都消失了。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所發生的這一切奇怪的事也必須只在耶和華身上尋找答案。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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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耿
回答日期 : 2007/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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