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16 章所記述的「替罪羊」(即中文和合木「歸與阿撒瀉勒的羊」)是誰? 或者它所代表的是什麽?
利未記16 章陳述了贖罪日所要進行的獻祭程式。贖罪日( Yom Kippur)是在每 年他斯流月(Tishpi)的第十日(通常是現在的九月底)。祭司要 爲贖罪日預備兩 隻羊,一只用於贖罪祭(hattat-h),另一只用於燔祭(olah) 。第一隻羊要照獻贖 罪祭的一般儀式,焚燒獻於壇上。根據抽籤結果屬於第二隻的羊,則可存活,並 以活的方式用於獻祭,稱 爲zazel,這字可以讀作 ezazel (分離之羊,a goatOf departure )。(我們應明白,舊約初時只以輔音字母寫成,母音的字母是在主後800年才加入的。因此,一些專有名詞加入母音後,可能與口頭的傳統不大相配合, 意思混淆。)七十士譯本依照後者的讀法ezazel ,將這個希伯來字翻譯 爲希臘文 的chimarosapopompaios(被送走之羊)。
大祭司按手在這只羊的頭上,將整個以色列民族的罪傳遞給它,然後趕它進入曠 野;「分離之羊」離開,象徵把全以色列的罪帶走(利16:21)。有一種傳統謂「替罪羊」(中文和合本是阿撒瀉勒)是居於曠野的魔鬼的名稱;但這種傳統起源於較後期,且與妥拉所陳明的贖罪原則不符。這種解釋暗示了魔鬼肩負著爲人類而 設的贖罪的功能;然而,聖經從未指出撒但或魔鬼有這種功用。由此看來,假設 「替罪羊」(阿撒瀉勒)代替撒但,實屬錯誤。
反之,摩西律法中所提及的每一只用作獻祭的羊,都象徵了基督救贖工作的某些 特徵。
贖罪羊羔代表基督以無罪的生命,替代了應被判死罪的罪人的生命。
至於 替罪羊,則闡明了把罪從神的面前除去。
聖父將信徒的罪加在被釘於十字架的聖子的身上(賽53:6 ),使信徒的罪被塗抹。
因此,亞倫以象徵的方式,將全以色 列人的罪傳遞予ezazel ,
而分離之羊把以色列人的罪帶走,使他們不再惦記著導 人犯罪的事情。
參考資料: 本文選自 艾基新著,《聖經難題彙編》(香港:角聲,1987)
參考連結: http://www.equiptoserve.org/etspedia/%E8%81%96%E7%B6%93%E9%9B%A3%E9%A1%8C/%E5%88%A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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