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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有關基督徒懷孕問題

您好:
以下幾點疑惑請教:謝謝
1.基督徒懷孕後在做產檢時醫生發現胎兒有畸形之情況
請問可以把胎兒拿掉(已成型了)

2.基督徒未婚懷孕,對方還沒打算結婚應怎麼處理呢?

3.這樣算犯什麼罪呢? 神 會不會處罰呢?

問題類別: 其他問題


發問者: 捷婷
發問日期: 2009/06/23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09/06/24
本篇資料庫ID 3244
本題關鍵字: 認罪  基督徒  基督  醫生  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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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平安!
>1.基督徒懷孕後在做產檢時醫生發現胎兒有畸形之情況,請問可以把胎兒拿掉(已成型了)

這是一個很爭議的問題
在信仰的觀點來看,是不可以的
胎兒,是有生命的,神對他的創造,也是奇妙可畏的!
若將之拿掉,就是傷害了一個生命!

我說這個問題很爭議
是因為,不是每個父母都預備好要去迎接所謂有殘缺的孩子
也不是每個家庭都有能力去扶養身心障礙的孩子

不是我自己要去面對、扶養
也因此,我不能給予太嚴苛的要求

如果可以,我會期望對方將孩子生下來
一起去尋求相關的醫療資源、社福單位協助
一起陪伴孩子長大

但若父母評估過後,自己真的沒有辦法扶養
生下來,也僅會交給育幼院,認為這會造成社會成本
我也不會說什麼

但,我期望對方是真的認真評估過後,才做一些決定
--包括決定生下孩子,也是需要評估的
--不要生下來後,又在那裡哀愁、抱怨,那對孩子,更不好!

>2.基督徒未婚懷孕,對方還沒打算結婚應怎麼處理呢?

已經懷孕,就是要處理
沒有什麼不打算結婚的

我知道現在一般的年輕人對這事很不看重
懷孕了,要不就是拿掉
若硬要生,也是交由育幼院扶養
如此的處理方式,只會惡性循環
學不到負責任的態度,也不是一個好的模式

在這件事上,兩人都要一起到神的面前認罪
按著聖經的教導去行

--人若引誘沒有受聘的處女,與他行淫,他總要交出聘禮,娶他為妻。 --出廿二16

>3.這樣算犯什麼罪呢? 神 會不會處罰呢?
按照聖經的觀點來看
這是犯了姦淫的罪!

就來到神的面前,真誠的認罪,也認真的處理
如果容許自己一直在罪中
那,神的刑罰,也必來到

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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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09/06/24


[本想貼在評論或留言﹐但 server internal error, 只好放在這裡]

補充﹕
>> 1.基督徒懷孕後在做產檢時醫生發現胎兒有畸形之情況...

有時胎兒產下來發覺不是畸形。表示可能 (1) 產檢判錯--錯誤肯定(false positive) ﹐或是 (2) 神施奇蹟﹐施恩醫治。墮胎便完全扼殺了胎兒生存的機會。

畸形的胎兒仍是人﹐有神的形像﹐有生存的價值和權利。

若人可以把畸形的胎兒墮胎﹐那麼如何界定甚麼是「畸形」呢﹖讓誰去界定呢﹖這會變得非常主觀。可能導致追求優生而殺害很多胎兒。說實話﹐每個人都是不完全的﹐或者說我們在若干程度都是不正常 (畸形) 的﹔那麼我們的存在機會便是相對的。

我相信若有“不正常”的胎兒﹐神的方法是用自然流產來終止妊娠 (或使嬰兒夭折)﹐而不是用人工流產。人的責任是保護和使胎兒產下﹐之後不單是父母﹐更是家庭﹐教會﹐社區和社會一起承擔撫養。國家、社會和個人的目的不是盡辦法、不惜一切地把苦難挪走﹐而是能夠一起願意積極面對這墮落的世界中的苦難和困惑。神的恩夠我們用。

一個文化的興衰是看它能否保護弱勢的群體﹔未生的胎兒是其中一類。箴31:8-9 『你當為啞巴(註:或作“不能自辯的”)開口,為一切孤獨的伸冤。你當開口按公義判斷,為困苦和窮乏的辨屈。』

願上帝施恩憐憫。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好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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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wiki
回答日期 : 2009/06/24


平安!

回應wiki的分享

>我相信若有「不正常」的胎兒﹐神的方法是用自然流產來終止妊娠 (或使嬰兒夭折)﹐而不是用人工流產。

我相信,wiki在寫這句話時,是出自於一片愛心,也是站在保護胎兒生命的立場
但,這句話,在我個人聽來,並不那麼完全的
如同之前的wiki的分享,誰來定義「不正常」呢?

一般來說,推論某個人事物「不正常」,是因為有一個比較,跟一個基準點比較之後,而產生的結果
--自然流產,是因為胚胎的不完全、萎縮、不正常,而被自然淘汰

那些有障礙的孩子呢?
我們何以要稱他們是「身心障礙」?或者說,有殘缺呢?
--慢飛的天使、玻璃娃娃…

就是因為,他們確實在部分的肢體,或者器官上,功能是缺乏,或是根本沒有功能的
這些認知,是必須要有的

不是去掩蓋這樣的事實,而是幫助他面對事實,然後,一起去協助、處理

>人的責任是保護和使胎兒產下﹐之後不單是父母﹐更是家庭﹐教會﹐社區和社會一起承擔撫養。
國家、社會和個人的目的不是盡辦法、不惜一切地把苦難挪走﹐而是能夠一起願意積極面對這墮落的世界中的苦難和困惑。
神的恩夠我們用。

這就是我之前在回應一個弟兄如何處理家庭對信仰逼迫時的分享

要天天面對這個孩子的,不是我,也不是您,不是在這裡的任何一個人
而是孩子的父母、家人

如果真的,這對父母的經濟,實在無法負擔孩子往後的醫療費用、甚至晚上偷偷哭泣的重擔
我還能不能用這樣的言論告訴對方:要相信神的恩典夠用,一定要生下來,要勇敢面對…
教會的兄姊,大家一起支持…

當她真的將孩子生下來之後,當她半夜哭泣著找我傾訴時
我能否成為她的幫助,一起陪著她面對?
教會的兄姊能否一起陪伴?

如果我不能,如果我沒有把握,如果教會做不到這樣的承諾,我何以能用這樣的口吻告訴對方呢?

也因此,我期望對方不論是否生下孩子
都是經過真正的評估
也經過慎重的禱告

在身心障礙的機構待過不短的時間
我看過太多這樣的例子

一個媽媽語重心長的跟我說
你們都會拿黃美廉來做例子鼓勵我們的孩子
問題是,台灣能有多少個黃美廉?

台灣,確實對身心障礙的福利做得不夠完全
這是整個政府的政策
在這樣現實的大前提下
還是否能給予這麼絕對,且帶責備的建議呢?

願我們一起更多的思想

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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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0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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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婷 說: 非常認同此看法..
2009/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