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基督救贖了人類,也救贖了宇宙嗎?
來二9惟獨見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或作:惟獨見耶穌暫時比天使小);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叫他因著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
西一20 既然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他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
問題類別: 基督教教義
發問者: River
發問日期: 2009/06/12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09/06/13
本篇資料庫ID 3210
本題關鍵字:
耶穌
人類
榮耀
天使
救贖
十字架
和好
冠冕
豐盛
大家的解答:
平安!
您所舉的歌羅西書一章20節的經文
確實有些支持「普救論」的學者,會用這句經文做為支持
請參考以下的貼文
【歌羅西書一20是否指全人類皆得救?】
西一19-20記載:「因為父喜歡叫一切豐盛,在他(耶穌基督)裡面居住。既然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藉著他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問題就出在這裡。神既然喜歡萬物——天上及地上的——都與他和好。那麼,全人類豈不藉著基督道成肉身又代贖死亡而得救嗎?歷年來,贊成普救說的學者都用這段經文支持他們的立論。教會必須小心處理這個問題,細察聖經關於基督救贖的其餘經文,回答普救
說的提問。
果真如普救說所言,基督之死乃為救贖全人類,無分軒輊,就必然引發下述問題:
1.根本毋須要信心。無論人回應神呼召與否,不論他們是否悔改相信神,人類也毋須認罪,與撒但劃清界線;無論如何,全人類已因基督流血代贖而獲益,得著救贖。
2.沒有人下地獄,以前沒有,將來也沒有。聖經講述罪人于地獄受苦的慘況,也只是欺哄人罷了,這些經文絕不可信。
3.歌羅西書一20指萬物與神和好,若被理解為保證全人類至終均得救,縱使未悔改的罪人最後也能上天堂;那麼,在地獄裡受苦也只是暫時的,或許相似於羅馬天主教所言的「煉獄」罷了。罪人在煉獄裡受熬煉,但最後都升上天堂。誠心信靠基督,接受她作生命及生活之主,或者拒絕基督,兩者無關重要。全人類最後都聚首于天堂。
4.若如普救說所言,歌羅西書一20以及其餘相類似經文指出萬物與神相和。那麼,神並未永遠地將善與惡分別出來。無論遵守神的道德與否,都蒙神恩待。這樣說來,對與錯之間沒有真正歧異;人類也無須遵守道德律,因為一切所謂經驗都是虛幻短暫的,純粹出於人類的主觀。而且,神不必為人類寫成聖經,無須啟示人類,也不用賜人類予赦罪之恩。赦罪之恩已自動地賜予一切有生命的,而毋須視乎有生命之物有沒有歸榮耀與神並感謝他一切賜與。
若認為歌羅西書一20乃指基督已救贖了一切有生命之物,而不分其善惡,上述各種引論必然隨之產生。天上各種有生命又有道德感的,無論悔改信基督與否,若都被基督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救贖了;那麼,神豈不是沒有公義可言。而且,天堂上充滿著罪犯,瀆神的、嘲笑基督的、道德腐敗的。這樣子的天堂,撒但必能掌權,因為它的權力範圍已伸展到那裡了。
天堂變成地獄一般,充滿著作奸犯科,帶著滿身罪孽的人。贊成普救說的人當然否認這一點。他們會說,罪人暫被置於地獄中,飽受磨煉,之後都會被變成聖人。在陰暗境界裡的經歷,使罪人學習了愛神,又憎恨罪惡了;他們會全心全意信靠基督,其中絲毫沒有利己的企圖(即但求離開地獄)。這個說法根本不能成立,放眼看世界,聖靈還在人心內動工的時候,世上的法庭判罪犯入獄受懲誡,他們非但沒有後悔,還越來越心硬,希望下次用更聰明的方法犯罪,免受牢獄之苦。唯獨聖靈才能使罪人回轉,地獄裡已沒有聖靈了,褻瀆神的人在地獄內又怎會悔改呢?他們不信神,也不守道德律。
啟示錄十六8-10記載墮落了的人如何抗拒神的審判:「第四位天使把碗倒在日頭上,叫日頭能用火烤人。人被大熱所烤,就褻瀆那有權掌管這些災的神之名,並不悔改將榮耀歸給神。第五位天使把碗倒在獸的座位上,獸的國就黑暗了。人因疼痛就咬自己的舌頭……就褻瀆天上的神,並不悔改所行的。」
在世上的人已是墮落,不肯悔改,受懲罰後還褻瀆神。地獄裡的熬煉又怎能使人悔改歸向神呢!
無論罪人在地獄受何等慘痛煎熬,痛苦哀哭了多久,他們也不會悔改歸向神。受苦怎樣多,也不會令他回心轉意,不能潔淨他那罪惡的心。因此,地獄煎熬絕不能煉淨人,因為罪人的心已頑梗不化。罪人生前不悔改,墮入地獄受煎熬,那裡充滿憎恨、埋怨,罪人又怎會學習愛神、相信他呢?罪人將會在火湖內,與撒但一同受永苦(參啟二十10,二十一8)。
主耶穌曾清楚指出,在幽暗世界裡只有永遠的苦楚。「王又要向那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太二十五41)同一章聖經結束的時候,耶穌指出罪人與義人將分別受永刑及得永生:「這些人要往永刑裡課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太二十五46)讀者須留意,這節經文所述兩種永遠維持的狀態,希臘原文都是aionis;約翰福音三16的「永生」也用同一字眼。這樣看來,aionios不能刪減含義而指某些不能永遠維持的狀態;地獄裡的「永刑」不會有終止的一天;同樣,蒙神救贖的人亦非暫居天堂。
換言之,聖經教導,基督的生命乃永居於天,地獄幽暗的煎熬也是永遠的。耶穌說:「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eis tous aionas tonaionon]。(啟一17、18)。啟示錄二十10則說:「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eis tous aionas ton aionon]。」根據啟示錄二十一8(「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第二十章十節乃描寫未得救的人永居之地。罪人既受永刑,普救說當然不能成立,還顯出這種理論歪曲了聖經的教導。
普救說認為罪人並非永遠受刑。在此必須指出,人類乃照著神「形像」受造(創一27),而神永不會死亡。因此,人類也是永遠存在於宇宙內,一是居於天堂,二是下入地獄。(聖經從未提及有第三個可能性。)未蒙神揀選的人,誤用了自己的意志,不回應神的呼召獲新生,卻自願停留在罪惡裡,違背神。這樣的人只能進入自己選擇的長居之地,與撒但在一起。
罪人在地獄裡,已經沒有回心轉意的機會;聖經告訴我們:「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根據創世記,挪亞及家人進入方舟後,神關上方舟的門,將挪亞一家平平安安地關在裡面了;這時候,其他人再不能進入方舟,他們逃脫不了那大洪水(創七16)。在此之前整整一百二十年,挪亞敦促人類悔改,催迫他們尋求神的拯救;但當時的人都嘲笑挪亞。方舟的門一旦關上,天上的窗戶就敞開了,滅世的洪水便降下來。那時候,人類再沒有機會回心轉意,難逃一死。
有人會問:良善的神怎能咒詛人類,將人置於永刑中?上述問題反對不了神的良善,神若良善,就必須站在公義、正直與真理一邊。落入地獄裡的罪人又是違背神的,暫時的刑罰不會令他們悔改歸向神(參看上文所述理由);罪人若進天堂,只會令天堂變成恐怖的地方,名實不符。神既是公義正直,又怎會容許這些事情發生!面對普救說的挑戰,我們必須指出,良善的神定將頑梗的罪人置於地獄;他們死在自己的罪中,此外別無他法。
那麼,歌羅西書一20的正確含義為何?神藉著基督與萬物和好又是何所指呢?參看上文下理可知,天與地之間分斷割裂了:「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16節),包括可見及不可見的,都二分為敵對的陣營——其一乃完全從屬?神,為彰顯神榮耀而活;其二乃拒絕神。而且,在天上神的使者,亦必對立于地上亞當的族類,後者服從撒但。神的律既被破壞了,他是公義的,於是,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後又復活勝過死亡,並成為蒙救贖族類的元首;這樣,神的公義才得著滿足。唯獨藉著基督,原先反對神的才能與神複和,兩個敵對的陣營才可和諧一致,共同從屬?神(腓二10)。最後,神於萬物之前受歡呼頌贊:「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
據此,我們方能瞭解di’autou apoketallaxai ta panta eis auton(「藉著他叫萬有……都與自已和好了」)的含義。到那天,撒但的權勢遭粉碎,在這悖逆世界裡反對神的勢力都被拆毀無存,而萬物都承認耶穌基督為主了。Ta panta暗指各處及各範疇有生命之物都口稱耶穌為主,承認他擁有絕對的權能。
至於魔鬼的權勢與撒但的國度又怎樣呢?它們亦迫於無奈地承認耶穌乃宇宙的主宰,但它們仍不肯誠心歸向神,不肯將自己的生命交托給主。那時候,無論撒但鬼魔喜歡與否,他們也得承認耶穌就是全能的主宰。(主耶穌在世傳道時,撒但及附從它的鬼魔都已承認耶穌乃彌賽亞。)一切得勝之物都會藉著基督與神複和,悖逆及詆毀主的日子經已過去了;無論得救或不得救的,都承認自己受制於基督權能底下。神命令耶穌基督承受萬有(來一2、3),藉著這位偉大中保在十架上死亡及後來復活,一切障礙及藩籬已盡撤,天堂上的眾天使與人類和諧共處,同心頌贊神。這樣,基督便「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 艾基斯《新約聖經難題彙編》
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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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楓
回答日期 : 2009/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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