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聖經是在何時確定了共66本書(39 + 27) ?
新約聖經在老底嘉會議(363 A.D.)只提到可在崇拜中宣讀。
而於迦太基會議(397A.D.)才確認新約聖經為27卷書。
「亞他那修(Athanasius)在主後367年的著作中,提到新約正典為二十七卷,是唯一真實的書卷;主後393年希坡會議(Council of Hippo)承認新約有二十七卷;主後397年迦太基會議(Council of Carthage)再次確定了,只有這二十七卷可在教會誦讀。」
主後367年:第一次提到新約正典為27卷
因此,聖經應該是不會在"老底嘉會議"中確定為66本書!
請再一次確認答案的正確性!
參考資料:
(1) http://bible.fhl.net/bible_teach/apo/la-12.htm
(2) http://www.21sz.org/show.aspx?id=1419&cid=20
(3) http://tw.myblog.yahoo.com/debra-707/article?mid=2799&prev=2804&next=2766&l=f&fid=15
問題類別: 聖經新舊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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