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注意
(i)方言發出的目的不是為信的人,方言被人說出後對其他信的人一點意義都沒有,
因為方言相對聽到的人只是一種聽不明白的聲音(林前14:9),
亦沒有甚麼象徵性的意義給信的人。
再重複:就算在保羅的時代所說出的方言對其他信的人是沒有任何象徵性的意義的,
何況在今天!
(ii)對不信的百姓(猶太人),雖然方言相對他們同樣是一種聽不明的聲音(林前14:9),
但是留意方言對他們卻有象徵性的意義,那個象徵性的意義就是作“證據” 。
“證據”這個字希臘文英文音譯為 “semeion”,這個字在太24:3是翻作預兆,
亦即指不尋常的, 超自然的事件,為要指向另一件即將要發生而又極不尋常的事。
方言就是這不尋常的, 超自然的事件,因此《和合本》把“semeion”翻作“證據”就未能達意,
最好的翻譯是 “預兆” 或 “徵兆”,方言是作為一個警告的“徵兆”,
所要指向極不尋常的事就是敵軍如水漲漫經過的攻擊,
耶穌一早就預言過這件事的發生(太23:37 – 24:2, 路21:24),
結果於主後70年,猶太人遭羅馬人攻擊,多人被殺,聖殿被毀,
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太24:2)。
《新約及早期基督教文獻希臘文大詞典(中文版)》
2009年版1400頁中在解釋“semeion”一詞時對林前14:22作出最為優秀的翻譯:
「方言是(用作)給不信者(警告)的徵兆」。請注意,這是使徒對方言的運用最權威性的解釋,
方言是為要對不信的猶太人發出警示,好像在球賽中舉起紅牌一樣,預示有人需要受到懲罰。
自此我們便無需對方言的運用自行解釋或猜想,因為這會使人得出錯誤的結論;
例如靈恩派的人就在使徒行傳2章及10章看到有人被聖靈澆灌之後就說方言,
於是就匆匆地下了結論,認為說方言就是聖靈澆灌的證據,
並提出信的人必須追求這種在使徒行傳這兩章所提及的聖靈澆灌的說方言經歷。
但是我們必須留心這個結論並非使徒作出的,使徒行傳只是教會歷史的記錄,
並不是聖經明顯的教導,例如使徒行傳21章26節記載保羅帶著四個信徒一同行了潔淨的禮,
並非表示以後信徒都要行潔淨的禮(羅7:6);當日的教會生活是包括變賣家產(徒2:45),
但使徒並沒有說以後同樣要這樣做。我們不能把歷史當作教義,
教義必須本於使徒明確的教訓。因此,我們必須尊重使徒對方言所作的結論:
方言是(用作)給不信的猶太人作(警告)的徵兆,而我們不應接受其他人所作不同的解釋。
這樣看來,在使徒行傳2章就是發生了以下的事情,
門徒用衆人的鄉談向從天下各國來的猶太人說話的時候(徒2:5,6),
他們是說了當時各地的方言,如帕提亞、瑪代、以攔,
米所波大米、猶太、加帕多家、本都、亞西亞、 弗呂家、旁非利亞、埃及,
並靠近古利奈的呂彼亞一帶地方,並有革哩底和亞拉伯等(徒2:9-11)。
當猶太人被擄並流散各國的時候,他們就成了當地人,他們去了帕提亞,
就成了帕提亞人,去了瑪代,就成了瑪代人。
而當使徒說了瑪代話,在帕提亞居住的猶太人就未必聽得懂,他們只聽得懂帕提亞話。
所以在使徒行傳2章,當時的猶太人是同一時間聽到他所在的本地話,
但必須留意他們也聽了更多他們聽不懂的各地方言。
所以當使徒向當日的猶太人傳完福音後,若其中有猶太人是不信的,
使徒所說的那段瑪代話或是非帕提亞的語言就是對那在帕提亞居住而又
不信的猶太人的一個證據或警告的徵兆,預示他們要準備接受要來的審判,
在主後70年便來到。
及後外邦人和接受約翰洗禮的以弗所門徒都分別接受了方言的恩賜(徒10:45, 19:1-7),
向更多不信的猶太人發出審判的預警,直至審判的來臨。
綜合使徒的明訓及歷史的證據,
主後 70年、耶路撒冷被兵圍困、審判臨到猶太人、方言作預兆的功用完成、
說方言的恩賜便停止運用。今天提倡方言的目的是為要叫人另受一個靈(林後11:4),
使人離開真理(約一 4:6),信徒應當防備(彼後3:17)。
聖經真的沒有提示方言恩賜停止的時間嗎?
那些接受今天仍有方言恩賜的人提出:聖經在哪裡提到方言恩賜停止的時間?
他們說林前13:8只提到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卻並無說何時停止。
但是我們可從「停止」這詞的性質來明白方言停止的時間,
「停止」希臘文英文音譯是 “pausontai”,
這個字可拆解為三部分 “pau” + “so” + “ntai”,
“pau”是字根,意義是停止,
“so”顯示將來的時態,
“ntai”顯示第三身、眾數及關身語態,
用中間語態或稱關身語態(middle voice) ,所謂關身語態,
就是指這種語態強調動作的主詞的參與,而由主詞的自發動作,亦影響到主詞自己身上。
關身語態是強調主詞把動作做在自己的身上,或是為了主詞自己而作。
例如: 猶大吊死了【太27:5】(吊死自己),「吊死」就是用了關身語態。
猶大上吊這個動作,不是別人作在他身上,而是他自己作在自己身上,
而影響到自己生命的結束。說方言之能的「停止」是就是自行「停止」,
不是有人使它停止,而是它自動停下去,那麼為甚麼說方言會自動停下去?
這裡沒有明說,只有一些暗示(參《會止息的恩賜》),
因為這裡並沒有解釋為甚麼要說方言,要到林前14章才作解釋。
這裡只是要說明方言的恩賜是要自行停止的事實,但是我們卻可以想到一種恩賜的停止,
必定和它的目的完成有關,我們只要問方言有何作用,如果說方言的目的已經達到,
那麼它便沒有作用,所以當說方言已沒有作用,就是它停止使用的時侯。
好像電蕊裡面的電解質用完後,電蕊裡的氧化還原反應便失去作用,電蕊的電力便自行終止;
同樣說方言的恩賜在使用的目的完成後也就沒有作用,
它便會自行停止或自動停止(參凌納格著《新約希臘文精華》角石 565頁)。
請看古教父的見證:奥古斯丁(A.D.354-430)的「約翰一書十講」,指方言為暫時的恩賜,
只存在於使徒時期,到他的時代,已經沒有了,他也不表示希望重見這恩賜。
另外,古代最出名的講道家屈梭多模(Chrysostom ,約A.D.347~407)
也認為方言是他那個時代其中一種不存在的恩賜。事實上,
教父時代已證實方言的恩賜已經停止,這亦證明方言確實再沒有作用,
林前13:8提到「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亦起碼已應驗在教父的時代,
教父時代以後不可能再有方言的恩賜。雖然我們不能準確知道說方言之能具體停止的時間,
但若說應在主後70年以後,這個說法離事實應該不遠。
正如究竟獻祭的事應在何年何月何日何時停止?聖經沒有給予我們這方面仔細的資料,
但我們並不能因此就推搪說聖經沒有指示獻祭的事停止的時間,
因為跟據聖經所說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使人的罪過得到赦免,
並得以成聖,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來10:12,14,18),
那麼我們可以說我們仍不知道獻祭何時停止嗎?
就是因為聖經沒有給出年月日時這些具體資料嗎?
若說獻祭的事停止的時間約在主後70年之後,就是主被釘及聖殿被毀之後,
也並非不符事實。聖經對時候的指示,
並非如現今的人所期望的一個固定確切的時刻(太16:1-4, 徒1:6,7),
一般都是給出事情發展到了一重要的關頭, 某關鍵性事件的時刻就會來到,
讀經的人需要自己會意。
歷史上,方言的恩賜確實已經停止,但是靈恩派卻狡滑地提出方言的恩賜可再度出現,
他們說約珥書2:23提到神要降下秋雨及春雨。秋雨指的是第一次聖靈降臨;
春雨是指聖靈第二次的降臨,就是代表二十世紀初開始的五旬節運動。
即是說,使徒行傳2章所發生的事只是局部應驗了約珥書2:23-32,
而要等到二十世紀初才全面應驗約珥書的預言。但這是使徒的解釋嗎?
不是!使徒彼得論到昔日五旬節發生的事如此說:「這正是先知約珥所說的:
神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
你們的少年人要見異象;老年人要做異夢。 在那些日子,
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他們就要說預言。」(徒2:16-18),
「正是」(esti),也可簡單譯作「就是」,如約17:17中「你的道就是真理」那個「就是」,
神的道就是真理,可以理解為局部是真理嗎?
是就是,不會是部份是,後者是鬼魔的道理,把真理沖淡然後改變,這就是靈恩派。
當獻祭的事止住之後,便無需再獻祭,說方言之能停止之後,便無需再有方言這個恩賜。
牛羊的血斷不能除罪,惟主的血才能(來9:14,10:4),主既已替我們贖罪,還用獻祭嗎?
同樣地,方言既為要向頑梗不信的猶太人作為他們將要受形罰的表號(林前14:21-22),
當他們已殿毀人亡之後,預言得到了完全的應驗(太24:2),還要再發出預兆嗎?
保羅說:「也不要禁止說方言。」(林前14:39),
因為保羅寫哥林多前書是約在主後54年當他仍在以弗所的時間(林前16:8),
那時聖殿還未被拆毀,耶路撒冷被兵圍困的時間尚未來到(路21:20),
以方言來警告不信的猶太人在當時是當務之急,那時是不應禁止的,
但是把這句說話應用在今天便不適當了(相關的文章:會止息的恩賜)。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s://believer2011.wordpress.com/2013/08/12/%E7%8F%BE%E4%BB%8A%E7%9A%84%E6%96%B9%E8%A8%80%E7%9C%9F%E7%9A%84%E6%98%AF%E8%81%96%E9%9D%88%E7%9A%84%E6%81%A9%E8%B3%9C%E5%97%8E%EF%BC%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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