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 說: 在我今年十月十日於本網討論區提出我的留言(今天也複製到知識庫的發表區)忘了告訴大家對方署名已經到我的首頁留言,十分客氣,而且她提的建議,也可供我參考,相信每人都有自己的角度,只是我沒看到對方的角度,這是我的限度,而因我的詢問他客氣的回答,我看到自己原先沒看到的,我感謝他。想想他也有他的看見呢,我可以表達的更美善的。 更美妙的是我們因而成為朋友了…
(接下面評論)
2008/10/14
li 說: (接上面的評論)感謝主如果能這樣溝通大家都成長,我希望不一樣的看法說不定更是另一角度的看見-真希望願意提出不一樣的看法的朋友能告訴大家為何有不一樣的想法-反對不見得是不好的-因為人我都有限度啊但說出會更明確及一種負責-但是否會傷感情要看雙方彼此的互動了-
請問…是否就可在此評論區留言嗎…但評論區似乎限制字數-超過就無法貼尚須分段落評論如現在的我所做的…
2008/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