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十一奉献
教會有十一奉獻,原本就是很正常不過的事;但我的問題是為什麼要在奉獻的信封寫上名字會怎麼困難呢?
我教會以往都不規定會友要如何奉獻,有寫沒寫都沒差,你奉獻什麼,教會就收什麼.
多年來都相安無事,一直到09年開始,牧師希望每一個收到的奉獻信封都可以寫上名字,注明什麼奉獻等等.
問題就因此開始了,許多會友無法接受此作法;許多人都堅持自己的奉獻只有自己和 神知道,甚至說左手做的事不用讓右手知道.
有的更說不想教會以後會以有色眼鏡看人,因為知道誰的奉獻較多.
還有許多的理由,我一時也說不完;總的來說反對的人多過贊成的.
請問,該如何做才是兩全其美的辦法呢?
補充發言: 因以往会友会在信封各种不同的奉献格子上打勾,所以教会会知道多少是十一,多少是爱心等等的奉献,只是不知道是谁的罢了.
据我所知, 会友所奉献的十一并不少, 但因为不知其身份,所以也一直无法算出百分比来.
当中我也听到一个说法: 十一因为是圣经教导所以一定要给,但爱心奉献却是出自爱心;现在因为要写名字,十一给教会知道无所谓,但却因此也让教会知道某人的爱心有多少啦.
補充發言: 我的问题不再是问十一奉献,而是问为何把名字写在奉献信封上这么难?
请针对我的问题回应,或各教会是如何处理这事。
問題類別: 教會、基督教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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