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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眼睛犯罪
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把他剜出來丟掉。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裡。」此一經文在靈裡如何解釋?如果我們不知不覺而犯了該如何是好?因為眼睛最容易使人犯罪
補充發言: 我很感謝回覆我的弟兄,是的,眼睛是靈魂之窗.回想青少年期間,就因為眼睛所見,而讓我的心思意念犯了很多心靈的過犯而無法自拔.因此也因為如此而我常常遭受不必要的困擾.撒旦邪靈就用我曾所犯的罪來控告我,使我的心思意念困擾不已,一直到今天還是揮不去.多次求神協助甚至奉耶穌之名宣告還是無效
問題類別: 聖經新舊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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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者: baay
發問日期: 2009/03/01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4/11/04
本篇資料庫ID 2799
本題關鍵字:
警剔
教訓
眼睛
永生
地獄
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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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這是主耶穌親口的教訓,使聽的人心生警惕,甚至恐懼,好認真對付眼目的情慾。
耶穌本意當然不是真的要犯罪的人挖出眼睛,如果真的是這樣,那麼當時一定有許多人成了瞎子,但我們從史書上看不到這樣的情形。
在耶穌的教導方式中有一種叫做強調法,刻意用嚴厲的言辭,使聽者慎重其事,心生警惕,以免犯罪或有更高的道德要求;例如,耶穌教導門徒說,有人若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拿了你的外衣,連內衣也讓他拿去,就是使用強調法;耶穌總不是真的要我們把內衣也脫掉,然後交給對方吧?
在我為父親服喪期間,有八、九天沒有看電視,我心靈體驗到前所未有的清明,沒有腥、煽、色的畫面荼毒我的眼睛,思想顯得分外潔淨。這就是眼睛的強大作用他會深深地影響我們的心思甚至心靈,無怪乎耶穌對於眼目的對付,措詞如此強烈,!
犯罪,已經是結果了,切莫因此懷憂喪志遠離主,這是中了魔鬼的詭計。真誠悔改在主面前,他必會接納赦免,並求主幫助我們過聖潔的生活。
所以,保羅給年輕的提摩太很好的教導:要逃避少年人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與和平。
最末,我個人的體會是,要超越自我的私慾,先要能捨棄自我,將為主而活作為最重要的選項;不過可不是靠自己的肉體、血氣來達到呦,而是讓神的愛、能力更多地充滿在我們裡面!
願上帝賜福!一起加油!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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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主僕-正
回答日期 : 200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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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
和您分享一個牧者的教導
就是守著second second的原則
前面的second,是第二的意思
後面的second,是秒的意思
什麼是第二秒的原則呢?
在這個環境中,很難讓人不看到這些腥色的畫面、圖片或影像
第一秒,我們無法控制
但是,我們可以決定第二秒要不要繼續看下去
--我與眼睛立約,怎能戀戀瞻望處女呢﹖ --伯卅一1
大衛王,沒有守住這個原則
因而陷入姦淫與殺人的罪中
約瑟,守了這個原則
因此,雖被誣陷入獄,但神與他同在
加油!
一起努力吧!
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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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楓
回答日期 : 200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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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是靈魂之窗, 也是進入人的入口之一.
夏娃受試探, 她見到--, 悅人的眼目, 且是可喜愛的, --(創3:6)
因為罪進入了世界, 從一支眼睛進入到心思意念, 可使得全身污.染.
若一沾染馬上認罪悔改, 求主寶血潔淨, 常常潔淨自己.
求主時時保守我們的心懷意念, 選擇聖潔的刊物, 電影, 場所, 不要讓黑暗有權在我們身上.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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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新生命
回答日期 : 2009/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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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願約翰一書的這幾節經文能有幫助。
2:15 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
2:16 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
2:17 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
2:27 你們從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們心裡,並不用人教訓你們,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你們。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們要按這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
2:28 小子們哪,你們要住在主裡面。這樣,他若顯現,我們就可以坦然無懼;當他來的時候,在他面前也不至於慚愧。
願神祝福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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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CKC
回答日期 : 2009/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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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束節制固然好-禁食禱告有時也是需要的。
但思念清潔想像優美
看高山流水聽聖歌更以積極取代
-一些優美的耶穌畫像月曆我收集起來欣賞
並在起居室等張貼使我的眼睛常看聖美而眺望永恆。
我個人多年已經不看電視(即使別人說可以看到好消息頻道)我深知一些廣告無孔不入我是決定放棄電視好使我思想螢幕給天主更多空間。果然我因常在禱告中享受主恩實在根本不想那些俗事。
另外我花不少時間等候神及默想-這時我心湖常平靜舒坦更渴望聖潔-
人是神的肖像不是不去看而是怎麼看!
舉例吧!當我協助傷心人擦別人的眼淚時我是以朝聖的心情去凝視人的面孔。
欣賞也不是罪惡-重要的事你瞭解神住在你心中常與他密切相連-真心愛主-花時間與他相談相愛,靈裡深深與他相遇且以靈眼見著祂的美麗如在變像山見到主之榮美(馬太十七章)相對美善在絕對美善前就會降低他的吸引力甚至毫無能力牽動們的心!
不看電視少看電視有其必要
-感謝主因我獨身奉獻給主,我可以自由安排私人時間與空間減少許多誘惑機會
-我也鼓勵大家有願意者用方言禱告那種淨化力量很強!求主使我們靠著主恩配合主寵越來越自由!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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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li
回答日期 : 2009/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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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經文常引用於個人犯罪的處理上,但其實耶穌在說的是整個信仰群體應有的面貌。
馬太福音18章是一段整全的講話,都是在說信仰群體內,弟兄之間相處之道。
第1節,當門徒關注在天國裡誰為最大的時候,耶穌對他們說小孩子就能進天國,然後告訴他們要接待小孩子,並且不要讓這小子跌倒。
第1至第10節是連貫的,不能拆開解釋。這裡特別留意第6節「這人」不是指那小子,而是令小子跌倒的那個人,意即如果有人令小子跌倒,必須嚴厲處理這個人。而第7至第9節是第6節的延續,是指出在信仰群體中,若有人令其他人跌倒,應如何處理。
門徒常關注在天國誰為大,甚至因此話題而引起爭論,耶穌則教導他們要彼此相愛。耶穌指出人若謙卑自己來接待其他弟兄,在天國就是最大的了。相反,如果若不愛其他弟兄,甚至令其他弟兄跌倒,這人便要被嚴懲。而砍下手腳、剜出眼睛,就是比喻在群體中必須處理這種不相愛的現象。
第12至35節進一步指出如何為「接待」,如何為「絆倒」,而兩者都是在屬靈群體上的表現,這裡就不詳談了。
我這解釋或許會顛覆你一直以來對這段經文的理解,若不明白可以請教教會的牧者,亦歡迎與我聯絡。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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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馬高
回答日期 : 201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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