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首先造光,因為物質生命,要靠光才能存活。
「光」賦予生命(參約一:4),在本質上最與黑暗相對。
「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
光本身是好的,它象徵了至高的良善,也代表了神自己(參約壹一:5)。
「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
晚上先於早晨,因為最初黑暗是先於光的。
「日」一詞並不一定是指一段二十四小時的時間。因為神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參彼後三:8)。
我認為時間唯獨對神所造的物有意義,是為我們所創造的。
我看到的參考資料,雖然和我本人看法有所不同,不過就可以參考看看!
參考資料: http://www.bappress.org/ndir05i/gen01d.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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