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對不起, 前面作答時,將“驢”看成“騾”,所以有“騾子是馬和驢交配所生的”的詞語。
發現看錯了,好在“驢”也是不潔淨。
何以驢不潔淨呢?
我以為用驢馱運重物(包括屍身,見王上13:29),
又當人的坐騎(潔淨或不潔淨的人都可來坐),
以利未紀的“潔淨”或“不潔淨”分類,驢應屬“不潔淨”類。
另外我查了下,覺得”查經資料大全“對這有很好的解說,我copy在下。
13. 代贖。上面的基本原則,在此作出了兩點的規限。禮儀上不潔之動物所生的不能獻給神,頭生的人也作不得祭物。關於後者的規定,以色列人的祖先早已得到指示(創二十二章)。本節提到的驢子是以色列普及使用的惟一不潔家畜,這是他們常遇的問題。別處有人獻豬為祭,但以色列視之為「不潔」,不會豢養它;現代回教徒也是一樣。狗和鳶、鴉同等,算為食腐動物,不算家畜。驢子似乎是亞摩利文化〔如:馬里(Mari)〕的祭牲,不可獻在耶和華壇上可能也有宗教上的理由。在極度危急之時──如列王紀下六章25節中的圍城──也有吃驢肉的記載。聖經似乎亦有提及驢奶(創四十九12)。但驢奶若無人飲,養這麼多母驢卻沒有什麼理由;除非牠們不過是用來繁殖(伯一3)。以色列人可能覺得驢奶驢肉氣味難聞,驢又有可能被其他文化視為聖物,或和生殖崇拜有關。這種動物雖然不能獻上為祭,仍得被毀歸神。若是以羊羔代贖,這羊就要代牠被獻為祭。不論是可用祭物代贖的驢駒,還是必須贖回的男嬰,本節都用動詞 pa{d[a^「代贖」來形容。其含義似乎是「出價買回」,申命記九章26節描述神從埃及救贖以色列,就用上了這個動詞。
希望有所幫助。
願神祝福妳。
參考資料: 查經資料大全
參考連結: http://www.edzx.com/chajing/Old%20Testament/02Exo/02DT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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