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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希伯來書的作者

希伯來書現在我還不知道他的作者是誰
是誰寫的?

問題類別: 聖經新舊約


發問者: xxxyyy
發問日期: 2009/01/04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6/11/27
本篇資料庫ID 2532
本題關鍵字: 聖靈  善事  書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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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因為作者不詳。所以大家也都不知道,只有一些猜測。只能確定他應該是熟悉舊約體制禮儀的人。
──────────
(一)亞歷山大教父格利免認為這是保羅所寫,由路加譯成希臘文。
(二)有人建議巴拿巴是作者,因為他是利未人,而本書許多題材都是利未人有興趣的東西。
(三)有人建議是百基拉,因為作者是女性,所以姓名沒有被流傳下來。不過11:23 的「細說」原文為單數陽性分詞,表明作者是男性。
(四)作者不是撒都該人或撒瑪利亞人,因為作者接受詩篇和摩西五經一樣都是聖經的一部份。
(五)作者不是耶穌傳道工作的目擊者,而是由一些目擊者那裡領受福音的(2:3 )。

參考資料: 信望愛網站

參考連結: http://bible.fhl.net/new/com.php?book=3&engs=Heb&chap=0&sec=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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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好Y
回答日期 : 2009/01/04


有些解經家說是:保羅,但沒有明確的證據。而聖經希伯來書上也沒提是誰?所以,沒有人能告訴我們作者是誰。
但聖經提後3:16、17『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所以,也可以說,希伯來書的作者是:聖靈。
若您不滿意這樣的解答,那就看是否有人可以為您解說。
願主親自為您解惑。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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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Stellar
回答日期 : 2009/01/04


平安!
希伯來書的作者
是新約聖經裡,唯一目前尚未確定作者的書卷

被認為可能是作者的人物有
保羅、亞波羅、路加、巴拿巴
當然,還有人認為是其他人

其正反的理由如下

(一)保羅說

1.正面肯定的論據:

(1)此說源自亞力山大教父革利勉的寫作,東方教會一直毫無疑問的接受本書為保羅所寫,至於西方教會則是到第四紀才因耶柔米、奧古斯丁的認定而接受。近代對此說最著名的支持者包括司可福、達秘等人。

(2)書內確有一些保羅的詞彙和語氣,例如『義人必因信得生』(十38)是保羅喜歡引用的話(羅一17;加三11);又如本書所論的列祖、應許、律法、諸約等,正合乎保羅在羅九4~5所提的。

(3)本書的內容與《加拉太書》極其相似,教義與保羅其他書信也完全吻合,並且也很符合保羅對猶太人極重的負擔。

(4)『我們的弟兄提摩太已經釋放了;他若快來,我必同他去見你們』(十三23),表明作者乃是親近提摩太的長輩同工(參提前一2;提後一2)。

(5)本書作者請求信徒為他代禱(十三18~19),而在新約書信的作者中,保羅是惟一請信徒為他禱告的使徒(羅十五30~32;弗六19~20;西四3;帖前五25;門22)。

(6)書末的問安和祝福(十三24~25)與其他保羅書信的結尾相似(羅十五33~十六24;林前十六19~24;林後十三13~14;加六18;弗六23~24;腓四21~23;西四10~18;帖前五26~28;帖後三16~18)。

(7)本書中所用『我們所說』(二5)、『我們所講』(八1)表明作者是代表一個同工團說話,這種情形惟獨在保羅書信中出現。

(8)外證包括初期教父、希臘正典名單、拉丁正典名單、一些古抄本、英王欽定本等,標明『使徒保羅達希伯來人書』達一千二百年之久(主後400至1600年)。

2.反面否定的論據:

(1)本書作者從始至終沒有表明或運用使徒的權柄,而內中『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二3)一句,表示作者未曾親自從主領受啟示,可見本書非保羅所寫(參加一12)。

(2)書內有很多舊約經文出自七十士譯本,非保羅慣用的瑣拉本。

(3)本書的文字體裁,與保羅慣常的風格不同。

(4)本書沒有具名,這與保羅其他書信慣常的作法不同。

(5)保羅是外邦使徒,極力提倡外邦信徒與猶太信徒同歸於一;但本書專提猶太人的救恩,完全不提外邦教會,似乎和保羅的宗旨不符。

(二)巴拿巴說

1.正面肯定的論據:

(1)此說最早為教父特土良所提倡。

(2)巴拿巴為利未人(徒四36),他對舊約的利未體系必然相當清楚;他又曾為保羅的同工,對保羅的神學教義耳熟能詳,所以能寫出本書。

(3)『弟兄們,我略略寫信給你們,望你們聽我勸勉的話』(十三22),語氣符合巴拿巴的恩賜――『勸慰子』(參徒四36)。

(4)外證為《巴拿巴書信》(古抄本Codex Claremontanus)。

2.反面否定的論據:

(1)作為外證的《巴拿巴書信》,有些地方與本書論證不符。

(2)巴拿巴不像是與提摩太有親密同工關係的一位。

(三)亞波羅說

1.正面肯定的論據:

(1)此說最鼎力支持者為馬丁路德,近代有名的支持者為亨利阿爾福德。

(2)路加在《使徒行傳》稱他(亞波羅)是『有學問的,最能講解(舊約)聖經』(徒十八24),因此他有資格寫本書。

(3)本書內含有一些『亞力山大哲學思想』,而亞波羅正是出身於亞力山大的聖經學者(徒十八24)。

(4)亞波羅在事奉主初期,曾經受過保羅同工百基拉、亞居拉的成全,後來更被保羅自己認定是他的同工(林前一12;三4~6,22;十六12;多三13),因此他有資格寫這本與保羅神學思想相近的書信。

2.反面否定的論據:

(1)在教會歷史上,從來沒有給我們留下任何有關亞波羅的傳聞,直到第十六世紀才被馬丁路德提出來。

(2)亞波羅和提摩太似乎從未有過同工關係。

(四)路加說

1.正面肯定的論據:

(1)最著名的支持者為加爾文。

(2)本書內精湛優美的希臘文體裁,與路加所寫的《使徒行傳》在文法上有很多相似的地方。

(3)『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二3),表示作者正像路加這樣非直接跟從主的人,卻從使徒學習了基督救恩的道理。

2.反面否定的論據:

(1)路加是外邦人,不太可能以猶太人為專門寫信的對象。

(2)路加或有可能擔任保羅口述的執筆書寫者(如羅十六22『代筆的德丟』),但不太可能自己成為說教者。

(五)其他說

1.有些人主張百居拉和亞基拉是本書的作者(參徒十八26)。

2.也有些人主張本書為羅馬的革利勉(96A.D.)所寫。

3.另有些人提及本書的作者可能為使徒彼得,或是執事腓利,或是西拉、馬可、以巴弗等人。

4.上述各種說法並沒有充足且有力的內證與外證,僅能把它們當作姑且參考的資料。

但無論作者是誰
我們都相信,這是神『藉著祂兒子曉諭我們』(一2)的。

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華人查經資料大全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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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09/01/04


作者既然受聖靈的感動而自我隱名埋姓,相信必有其用意;因為像這樣一本專門高舉耶穌基督的書信,作者是誰,並不重要。所以我們不必勉強斷定是誰寫的,而把注意力集中在主自己身上。無論本書的作者是誰,反正都是神『藉著祂兒子曉諭我們』(一2)的。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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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磯法
回答日期 : 2009/01/04


本書沒有註明作者,學者們多同意此書並非保羅所作。因為本書的文筆、風格、持論及引用舊約經文的方式等,都跟保羅書信不同。

本書大概於公元70年之前寫成,因為有似乎暗示了成書時聖殿的禮儀仍有舉行,全書亦找不到任何有關公元70年耶路撒冷淪陷或聖殿被毀的跡象。若聖殿已被焚毀,作者在強調舊約禮儀被基督取代時,應可引用此事以表明舊約禮儀的結束,但作者沒有這樣做,顯示當時聖殿仍然存在。

按照本書的標題,作者是以「希伯來人」為對象,但此標題不屬本書正文,而且也沒有說明讀者的所在地。有些學者相信本書是寫給羅馬的信徒,因讀者似乎與意大利人有關(13:24)。

無論如何,這些信徒是說希臘語的猶太人。本書的主題多以舊約為背景,作者亦多次引用舊約聖經以支持自己的論點,這顯示讀者們都承認舊約聖經的權威,且對舊約歷史和禮儀有相當程度的認識及嚮往。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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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凡妮
回答日期 : 2009/01/05


1.保羅說──此說源自亞歷山大教父的寫作
2.亞波羅說──從書之內容及徒18:24的提示,一些學者主張亞波羅為原著者。
3.巴拿巴說──第四世紀後,巴拿巴為本書作者之說在西方教會相當流行,
基於巴拿巴為(1)利未人(徒4:36);(2)他與保羅作伴良久,他亦是保羅與初期教會
(具濃厚猶太教背景)的調和者(徒9:27);(3)來13:22與巴拿巴的恩賜符合(徒4:36)。
此外,抄本Codex Claremontanus(稱之為「巴拿巴書信」)亦是此派人士所提出的證據。
4.路加說──從書內精湛之希臘文體裁(類似使徒行傳)及書的內容所示,
作者必是一位傑出的希臘信徒,文學與神學兩相精深,又熟習舊約希臘文譯本,
深明基督救贖真理。此說表面看來雖頗有道理,然仍乏說服力,兼外證亦貧寡,
致未為人重視,故贊成此說的代表人不多(如加爾文;奧利根雖有點傾向此說,
但在他的正典名單內,希伯來書是與保羅書信同列)
5.羅馬的革利免──因此書後來在羅馬教會曾極流行一時,而首一引用此書為羅馬之革利免
(96A.D.),他的書信與希伯來書有不少相同之處,他後來又成為羅馬教會的監督,
而希伯來書又是致羅馬教會的書卷,故不少學者便認定此人為作者(如加爾文的另一選擇;
奧利根「亦偏向此說」;Erasmus; W. H. Bennet;W. F. Adeney)。
6.雙作者說──據此說,本書為二個作者之作品,但此說有不同作者的「配搭」:
a.保羅與路加
b.亞基拉與百居拉
c.巴拿巴與路加
d.保羅與路加修訂說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xybk.fuyin.tv/Books/PI_Commentary-Heb/b5/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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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大心怡
回答日期 : 2016/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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