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127:3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他所給的賞賜。
約伯記1:21 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
兒女本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
誠如約伯說的“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
死去兒女的打擊,固然傷痛,失去的親情,讓人追懷。
但這正如人生的其他禍福,全是在神的手中。
賞賜或收回也是全憑神的旨意。
若我們清楚了解這些,
就不會在意神如何還給約伯死去兒女的無形親情。
神又給約伯七個兒子,三個女兒,這是神的恩典所賜。
路14:26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是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路14:27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也明白告訴我們僅管兒女是我們所愛的,
但也不能勝過對神的愛。
參考資料: 詩篇127:3,約伯記1:21,路加福音14: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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