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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神權.人權.政權.分別為何?我們該如選擇!!!

神權.人權.政權.分別為何?我們該如選擇!!!

問題類別: 基督教教義


發問者: 凱恩
發問日期: 2008/11/24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08/11/24
本篇資料庫ID 2397
本題關鍵字: 權力  選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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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社會學的角度而言,教會與國家均是組織的一種,二者均深深影響人的生命和生活,因為二者各擁有自己的人民和權力。國家以不同的政制來管治人民,而教會對信徒亦有自己的原則和要求,國家的政制和教會的要求因此就常存著某種張力了。
這種緊張關係,其實在教會成立之前便存在了;耶穌認為政府與教會是屬於兩個不同範疇的權力,應該分別出來;「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太二十二21)。這原則成了教會的標準︰就是政府與教會應該互不干預。
可惜的是,耶穌並沒有明言二者的界線應劃在哪裡,自君士坦丁成了羅馬皇帝之後,他以一個基督徒的身分,成了偌大版圖的統治者,教會固然可以從歷代皇帝迫害基督徒的重壓下釋放出來,進而享受到國家給教會的保護和優待;但從另一角度看,國家與教會的界線更模糊了。從四世紀到改教時期的千多年間,教會與政府是分不開的,二者雖然存在著權力與利益的衝突,但教會的地位基本上沒有太厲害的挑戰。改教時期,馬丁路德認為政府是屬世的,教會卻是天國的團體,二者應該分別出來。加爾文採取一種較積極的關係,他認為政府是中性的,教會可以利用它來建立上帝的國度。到了近代,基督教傳至世界各地,很多國家是沒有基督教背景的,教會與政府的關係又再成為備受關注的問題了,尤以二十世紀80年代的東南亞華人教會為然。

政教關係的典例
特爾慈在1911年出版了名重一時的《基督教社會思想史》(The Social Teaching of Christian Teaching of the Christian Church)。他把基督教與社會關係的發展,分為三個時期︰1.早期教會,包括教會在希羅社會的發展,保羅的宗教倫理觀,和初期大公教會的情況。2.中世紀教會,包括普世教會趨向統一的成因與過程,教會與文化的關係,以及修道主義的興起和影響等。3.更正教會在社會學上引起的問題,特別關於路德和加爾文二人的神學思想,對政治、社會、經濟等問題的態度。貫串三部分的主題乃是︰作為一個擁有群眾與權力的教會,她怎樣與所處之社會和國家發生關係呢?這關係雖然多是本於某一思想家的關係而發展,像保羅之於初期教會,阿奎那之於中世紀教會,路德和加爾文之於更正教,但落實的方案卻常是因應當時實際的條件來摸索而成,就如文化、政制、經濟和社會等。昔日教會的經驗,對今日華人教會肯定是有助益的。
1.初期教會的個人經驗。特爾慈認為新約的福音運動,純是一種個人主義的運動,對改革的社會行動是不重視的。耶穌在社會倫理的教訓中,只要求人為天國作準備,包括悔改,在現有的社會制度下潔淨自己、準備自己,好與神有直接的交通,預備進入神的國。這種形式的教訓,有它的社會和政治因素,在羅馬帝國建立的時候,便終止了古代社會種種厲害的階級鬥爭,以開明又公平的法律統治各地,羅馬版圖內便展開了相當安定和法治的局面;「一切自由的行動,都局限到個人的、內在的生活範圍以內去,局限到倫理與宗教思想的區域以內去了。」
但這種個人主義,與近代的自我中心不一樣,因為耶穌要人藉愛弟兄和鄰舍,來表明愛神的心,惟有當人不以自我為中心,落實地愛人而非愛物,他才能與上帝發生靈性上的關係,人間一切階級的衝突才被消滅,因此耶穌的個人主義,必然伸展到普世主義去。
保羅是模成教會形態最重要的人物。他一方面指出人人都有罪,因此是平等的;另一方面,他對社會制度和政治權威,卻是採取順從適應的態度,因此也不是個社會革命的思想家。社會制度與權力均是上帝允許的,因此也是教會應順從和利用作為見證神的途徑。
過了第一世紀,教會增長和擴大,她要組織起來應付不同的需要。這時教會強調主教的地位、聖靈和傳統的重要、正統教義的制定,以及對信徒生活的管教、懲治,在在都使教會從昔日以聖靈為中心的理想,慢慢轉移到以教會為中心的倫理觀。換句話說,教會不可能忽視國家體制的存在,她要定出一些標準來作信徒活在這世界的導引,無形中亦是為中世紀教會生活作好準備。
2.中世紀的政教統一。假如初期教會是深受當時政治和社會的影響,中世紀的情況則剛倒轉過來,透過教會日益龐大的結構和權力集中,當時的政治和社會集團卻深受教會的影響。當然,也有很多時候教會與政治是在互相適應和調整,以致二者達到某個程度的統一局面。
為什麼會這樣呢?第一,特爾慈指出,教會初期是以神職人員,和聖禮所操縱的神恩神權,作社會理論的根據,這樣,它便把福音的絕對個人主義和普世主義,都聯合在一個社會機構內,這是從福音的倫理哲學角度來解釋的。第二,從歷史的角度來看,中世紀日耳曼民族區域性的政治集團,深深影響了教會組織,加上羅馬教會在歐洲文化上逐漸取得領導地位,政教的合一似乎就頗為自然了。第三,隨著教會不斷的擴大,以及對社會生活的普遍干預,教會要處理的倫理問題,便從宗教的層次進入社會和政治的範圍了。第四,兩個傑出神學家的工作,為政教合一預備了上好的理論架構︰奧古斯丁的神權政治思想,為後期教權至上的觀念預備道路;阿奎那的《神學總論》更把人類一切生活,全包在教會倫理規範去,這樣教會與國家就更無分立的可能。
3.改教運動的政教關係。雖然加爾文對政府的關係比較正面和積極,卻不能把他與中世紀天主教的政教關係相提並論;路德更是採取政教斷然分立的態度。
馬丁路德強調宗教上的個人主義,認為人最重要的,是與神有相交的經驗。他要求信徒順服國家的權柄,但對世界的習俗、風情卻要克服。人生是逆旅,世界只是流淚之谷。信徒既是天國的子民,世上各種制度就不是那麼重要。但政權均是來自上帝,而信徒對世人又有見證上帝恩惠的本分,就算是在苦難中也要盡忠職守,苦難不能禠奪信徒因信稱義而得的快樂,信徒就是勝過世界了。
國家的政權既來自神,社會要維持紀律和秩序,也需要權柄,教會就沒有權利違背國家的權柄了。遇上暴君又怎樣呢?路德認為只有消極的抵抗和忍受;教會若遭遇迫害,消極抵抗者就是逃跑,不能逃的就只有忍受了;武力抵抗是路德不容的。「惟一真正基督教的理想,是純潔的愛的團契,與國家或法律無關」。
加爾文對世界則是採取合作的態度。他認為世上一切體制只是工具,本身無價值可言,基督徒應努力利用它來改善社會。因此加爾文對政治和社會組織的問題,興趣是大的,態度也是積極的,兩者最終的目的是要榮耀上帝。
加爾文的社會學說是本於一個假設,即社會需要統一。能達至此目標的,就是建立基督教世界,它包括政府與教會的合作,即神聖權威與世俗權威要攜手,並在互相尊重的精神下合作。他的社會觀與神學的預定論有密切關係,這一點可以在他對人的看法上顯明出來。他認為人是不平等的,因為神已預定有些人應當服事人,另一些則治理人,「這是人類生活本質的一部分,並不是人類始祖墮落的結果」。但從另一方面而言,人卻是平等的,因為人人在神面前都是罪人,都應當服從上帝的管治。從聖經來說,平等與不平等不是最重要,「它們惟一的價值,是在於人和人之間的各種不同關係」。處高位的不必炫耀,「每一特別權益,都被視為對聖潔社會的一種責任」。同時不管是在上的或在下的,他們在神面前均是一樣平等,在社會上也受同一法律的管治。
特爾慈認為加爾文最大的貢獻,不單在擺脫了中世紀那種家長制的社會學,和路德派過分烏托邦式的和屬靈的政教關係,更在他提供了既重權威,又重自由與責任的模式,讓不同人士能有充分的空間完成他的社會責任。這可解釋為什麼他的思想能影響英國、瑞士、荷蘭和美國的政治思想,以致教會和社會的關係可以發揮最正面的效力。
華人教會的政教問題
今天華人教會,大多數是處於集權國家之內,或是不同情基督教的政權之下;中國內地教會及將來之香港教會固然是明顯的例子,馬來西亞和印尼則是回教的國家,華人教會與政府的關係就顯得相當敏感和重要了。
特爾慈為政教關係描繪的幾個模式,大抵上也可以用在華人教會上。一般說來,華人教會是比較相信福音的本質是純屬個人的和屬靈的,因此特爾慈為初期教會描述的模式,同樣可以用在大多數華人教會與政府的關係,尤以台灣、九七問題興起前的香港,以至大多數南洋一帶的華人教會。
隨著社會的多元化及教會信徒的成熟,也加上近年東南亞政府有開放的趨勢(以台灣為著),就是最保守的教會,也因著專業分子的增加,和國民程度的普遍提升,信徒開始感到對社會的責任是不能推卸的。或是為了順服耶穌要服事鄰舍的命令,或是希望透過社會服務來加強福音的見證;80年代後期的華人教會,很多都相信參與社會服務,是教會責無旁貸的;洛桑信約 1974)正是這樣的一個記號。故此加爾文的政教模式,可以用來代表華人對國家及社會的態度。
自70年代起,世界各地均有教會人士參與較激烈的社會及政制的改革,可以統稱之為「解放神學」。它有一個神學假設,就是相信社會和政制可以透過人民的監察,甚至是革命來達致更公義和人道,基督徒必須投身於這樣的工作。這個神學思想發源於南美洲的天主教會,經過德、英,和美國神學家的推介,而成了東南亞許多教會行動派的理論根據,如南韓和菲律賓;華人教會則以台灣長老會最早採用,九七問題興起後,香港亦有部分教會人士以此為行動的理據。他們力主教會參政,希望把福音與教會來個社會化和政治化,他們的理想國,就是以教會理想來領導社會,因此算是與中世紀的模式較為接近。
以今天複雜的社會關係來說,主張政教完全分離是不大可能的;就如加爾文說,在理論上棄絕世界,而在實際上又享受世界種種賜予和保護,其實是不合理的。但像部分激進人士所主張的,把福音及教會完全政治化,更是行不通,什麼時候教會失去她的特性及信息,她就失去存在下去的理由,必為信徒離棄。
香港教會處於一個十分關鍵的時刻,1997年香港便要歸回中華人民共和國,她要發展一種怎樣的政教關係,才能既不會與政權處於敵對地位,避免把教會轉到地下;另一方面又要怎樣持守自己的原則和信息,以致無論什麼情況下,都成為社會上一個鮮明的見證呢?這個難題實在要看當時處境而尋找答案。在摸索的過程中,有幾點倒是必須的︰1.她必須認同當地人的種種困苦無助,立志與民偕居,共赴時艱;2.她要學習與不同主張立場的教會合作,匯成一股不可忽視的力量,一起作見證;3.她必須重新學習聆聽聖靈的聲音和引導,抗拒權力、地位和金錢等屬世的引誘,謙卑地與神同行;4.她必須再從聖經找到給這時代的信息和希望,使人看見神是在我們中間的。
這是神給華人教會一個特別的機會,成與敗的影響也不僅限於任何一地區。

全文引用「當代神學辭典」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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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no1_shepherd
回答日期 : 2008/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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