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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這句經文我不懂意思

問題類別: 聖經新舊約


發問者: jessica_apple
發問日期: 2008/11/01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08/11/02
本篇資料庫ID 2316
本題關鍵字: 賞賜  父母  仇敵  門徒  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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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平安!
您可以參考之前類似的討論
http://www.taiwanbible.com/indexNew.jsp?page=/wiki/view.jsp?QID=880

在面對信仰的問題時
有時候,是需要做一些抉擇的
但這樣的抉擇,不是捨棄一方,而僅選擇另一方
乃是一種優先順序的排列順序

這段經文在說明的
就是讓人思考
在家人與上帝之間
我們優先選擇的是什麼?
而我們應當選擇的是什麼?

願上帝祝福您!
願上帝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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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08/11/01


1.父母,兒女,都是我們的至親,但在太十:36說: 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 因屬肉體的人,還沒有認識神,有不信的惡心在他們心中,常常會攔阻我們去愛神.
2.作主門徒,就是要成為小基督,當然是以遵行天父旨意為第一優先.若再回頭去遷就父母,兒女的要求,那就不能真的成為主的門徒了.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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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ansu
回答日期 : 2008/11/02


簡單一點回答,當上帝的旨意與父母或兒女的心意相違背的時候,你的選擇是什麼?

你的問題(耶穌所說的)正好是一個正確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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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davidyung206
回答日期 : 2008/11/02


第五戒:當孝敬你的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所賞賜你的地得以長久
詩篇133篇 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美善
耶穌要我们拋棄肉體的依賴並得到靈性的豐盛意在指跟隨祂背起基督徒的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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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德哥
回答日期 : 2008/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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