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耶穌是去傳過福音給挪亞時代,那些不信從上帝的人.--->彼前3:19 他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20 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
2.至於那些未曾聽過福音的人,神也早己在每人的身上,安置了良心,順從良心去行的,就是順服神的帶領,所以神自會做公平的審判,真的不需要為人子女的來操心.神不早說過,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我們了.而為先人亡魂努力去受洗,禱告,不是和異教一樣的替亡魂超渡一樣嗎?不要再上當了.請參考:--->羅二14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15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林後5:10 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參考資料: http://julia4christ.org/Deep/JDbaptist_death.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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