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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生命與能力
路德記中的波阿斯有道德,沒有士師般的能力,卻能在基督的家譜有份生出基督,反觀士師卻在基督的家譜無份。由此可推論內在的生命比外顯的能力重要嗎?
還是應該像可16:17說的:能力是隨著的,隨著生命的度量的
可16:17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在我的名裡趕鬼,說新方言,
問題類別: 基督教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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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者: River
發問日期: 2008/08/17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08/08/18
本篇資料庫ID 2016
本題關鍵字:
信心
波阿斯
家譜
神蹟
基督
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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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1.神所要的是我們真心愛主,其次是愛人.根基在於對神有信心,相祂能供應一切需要.
2.所以在人不能,在神凡事都能.祂能在沙漠開江河,在曠野開道路,使紅水分開,使拉撒路從死裡復活.
3.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信就可以以稱義.若有信心,可以將這座山移到海裡.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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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ansu
回答日期 : 2008/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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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
看您的題目
應該是想要探討這兩者
--內在生命與外顯能力--哪個重要?或哪一個較能影響人?
但是,用波阿斯與士師的例子做說明
這樣的「推論」是頗奇怪的!
因為,有沒有內在生命,不是以這人是否有被納入在耶穌的家譜作為判斷的標準
外顯的能力,可以是吸引人的一種手段
更可以是神大能的證明方式之一
但是,至終主耶穌期望我們的
是有悔改的生命
而非僅是外顯的能力
--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七18-23
重要的是,屬靈生命的流露
因為,能長遠影響他人的
也是我們這個人的生命!
而我們的生命如何,我們的力量也如何
至於會不會行出神蹟奇事?
那是神的主權
因為,行神蹟的能力在於神,而非在我們!
願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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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楓
回答日期 : 2008/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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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 Sky 說: 看到這一題
我覺得"能力"的重要性被過度地擴張
這是潛遺默化的結果
201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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