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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基督徒應否買樂透彩票?
基督徒應否買樂透彩票?
中獎後要奉獻教會,教會應否接受?
問題類別: 其他宗教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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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者: 孟子牧師
發問日期: 2008/07/02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6/11/24
本篇資料庫ID 1838
本題關鍵字:
掌管
期望
教會
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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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轉貼小小羊園地中小小羊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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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可不可以買樂透,是一個很有趣的問題。
我們很難說出一個絕對可以,或是絕對不可以的簡單答案。
我自己不買,但是,對於別人買,我也不會視為犯罪。
不過,我個人對於樂透,是比較負面看法的。
但我仍要強調,雖然我自己抱持負面看法,但我仍然不會輕易視買樂透的基督徒是犯罪。
最大的問題點出在:
1.買的動機是什麼?
2.為什麼選擇用樂透的方式去達成此動機?
買的動機,有些人是出於好玩,就像逛夜市時,玩打彈珠一類小遊戲一樣。
這樣的動機去買樂透,我覺得不妨視為無傷大雅的生活小點滴即可。
但是,說真的,純粹出於好玩,心中不抱持任何期待的,恐怕也不會太多。
我們留意一下出名的樂透的廣告語:
『想要嗎?爸爸買給你』
畫面是父子做很多需要高額金錢才能達成的白日夢,廣告鼓勵大家用樂透方式來達成這樣的夢。
這是我對樂透負面看法的第一點:
期望用樂透的方式,小小金錢,就「幸運」得到大大獎金。
這種觀念,絕對不合聖經。
說真的,有沒有人專門靠玩樂透賺大錢的?
有!
國外有某些集團,有雄厚的財力,一出手就是好幾億。
他們確實靠投資各國樂透彩金來獲取大利潤。
請注意我的用語,我說他們是『投資』,而不是『投機』。
為什麼?
有人去訪問他們,他們講的話,非常耐人尋味:
「那些以為真的可以靠幸運之神照顧,然後就能獲得大獎的散客,其實只是一堆白癡而已。
因為,沒有人能靠那種低微的機率來獲獎謀生的。
我們可不是靠運氣來獲取樂透利潤的。
我們會研究全世界各地的樂透彩,計算它獎金的金額、總彩券數量、我們需投下多少成本全部包住牌才能達成最大機率、這樣的本金與彩金利潤是多少、、、、。
經過精密計算後,我們就會投下資金大規模包牌,而且是全包。」
說真的,他們這樣獲獎,可決不是幸運,而是標準的投資獲利罷了,正如一般商業投資的計算方式類似。
而他們這樣的獲利雖然豐富,但也絕不是靠信運之神照顧就獲利幾千倍那樣的獲利法。
問題是,一般買彩券的人,即使你集資包牌,能集多少資?能全包嗎?
在這種情形下,能中獎,確實就無法透過機率計算方式來達成,因為機率實在微乎其微。
這時,真正能使人中獎的,就是「幸運之神」了。
講到「幸運之神」,這好玩了。
這個神,是誰?
是基督教的上帝?是媽祖?是土地公?是某位神明?
上帝鼓勵人去買彩券中大獎?
這就是我負面看法的第二點:
獎卷行拜偶像非常嚴重。
基督徒去碰觸這類與邪靈有關的事物,必須謹慎小心。
原先,我一直單純用「機率」的觀念來看待得獎這件事。
機率本身,無對錯可言。
但我後來發現,事有蹊蹺:
有不少獎券行,是中過好幾次的,或是連中的。
當然,我們還是可以硬用機率的方式來解釋,說這些獎券行因為購買者多,所以中獎機率大。
但是,是頭獎呢!
即使購買者多,但要單一獎券行多次中頭獎,單靠機率,實在很渺茫。
智慧婦人姊妹的提醒是很重要很重要的,
請大家去注意看這些常得大獎的獎券行,留意一下他們的擺設。
我們幾乎都會發現他們有拜偶像,而且非常虔誠,還非常光明正大擺在販售場裡。
我相信,一切中獎的最後決定者,都是上帝。
因為,上帝掌管一切,即使連魔鬼也在上帝掌管之下。
但是,上帝的掌管,有積極部分(計畫、引導),也有消極部分(許可、任憑)。
說是上帝主動計畫,然後讓買樂透者中頭獎?
所以上帝鼓勵大家做白日夢、鼓勵大家不勞而獲?
還是某種程度是邪靈的一些作為,上帝只是任憑、許可而已?
我服兵役,要下部隊前,要抽籤。
雖然我是軍官,但是,籤還是有「好壞」之分。
什麼叫好籤?
錢多(下班可外出兼差打工賺錢)、事少、上下班、在台灣。
什麼叫爛籤?
反共救國軍(在外島裡,屬於最北邊的國土:東引。環境艱苦,服役時只能返台灣幾次而已)
知道誰抽到第一大好籤嗎?
一位很虔誠的異教徒。
他說,抽籤前三天,他天天都要焚香祝禱、念經念咒、沐浴淨身。
知道誰抽到第一大爛籤嗎?
就是我!一個信耶穌,而且一樣天天拼命禱告求神幫我抽到好籤,也天天都洗澡很愛乾淨的人。
幾百之籤裡面,只有三支是這種大爛籤,沒想到我竟然抽到。
我一抽到時,心裡很清楚,這是上帝決定的,祂要我到那裡去的。
當然,事後證明,那確實是上帝對我的訓練,而且是很大的祝福。
不過,當初倒是很難這樣想啦!
話說回來,繼續講「幸運之神」的事,
那位抽到上上籤的人,我們能說那是上帝對他的祝福?透過虔誠膜拜偶像的方式來祝福他,使他更感激自己所拜的神明?
我很少講邪靈、魔鬼。
但是,我們確實要留意一些很奇特的現象。
樂透中大獎,常常集中在某些虔誠膜拜神明的獎券行這件事,我們可以自己去思想。
我不是說遇到有擺偶像的店家,就不可去他們店裡買東西。
而是要提醒,某些已經很可能靠邪靈力量的店家,而且販售的已經不是不具爭議性的東西,反而是有爭議性的樂透彩券時,我們真的要留意聖經對『去拜偶像的廟宇與人共享筵席』的提醒。
聖經對這樣的行為,是反對的。
我可以體諒很多購買彩券的基督徒的軟弱。
因為,有時因著種種環境限制,使人生活非常窘迫,到一個程度時,有些人就開始希望抓住一根稻草,以便獲得心靈的麻醉。
但是,說實在的,用買彩券來達成白日夢的行為,並不妥當。
因為,上帝不鼓勵我們作超過我們能力所能負荷的白日夢;
相反的,上帝要我們不斷學習不論貧賤富貴都能處之泰然、甘心接受的靈性心境。
越做白日夢,心情會越受影響,看人看事開始會越來越偏差,
結果,就很容易會去觸犯聖經第十誡『不可貪戀』的罪:
『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也不可貪圖人的房屋、田地、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誰說別人有大房子,我也要有?
誰說別人有大車我,也要有?
『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提前6:8)
『我無論在甚麼景況都可以知足』(腓4:11)
『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提前6:6)
另外,『勤勞』,絕對是不二法門。
辛勤工作,然後享受工作成果,這是上帝所定下的命令。
整天做白日夢期望靠中彩卷、六合彩來改善生活,是非常錯誤的。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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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張昀庭
回答日期 : 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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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
在回應這個問題前
要很小心!
因為,稍不注意
人們就會以為僅有贊成與反對兩種立場
而不管其中是否有可能是神的憐憫或是所謂神的任憑?
孟子的反應,我個人覺得有些太過了一些
就好像在災區,只有慈濟的便當可以供應
但是,自己是基督徒,要不要吃?還是就此殉道?
不要以為是隨便舉例
在921時,真的有一對在災區的牧師夫婦就遇到這樣的景況
他們,憑著感恩的心領受
因為知道,萬物都是從神而來的!
而且,若因為拒絕吃那些食物而餓死
我個人不覺得那是殉道
而是愚拙!
我不限定上帝供應的方式
卻也不因為這樣就放縱自己用不法的方式取得
這兩者是很不同的
一個有極大經濟壓力的基督徒
一時軟弱,存著薄薄的希望買樂透
沒中!
這時的牧者,是罵他一頓呢?
還是就告訴他,學了功課了,不要再買?
如果就這樣中了頭彩了
教會如何反應?
打死不收這樣的錢,然後把這個拜瑪門的信徒臭罵一頓
--怎麼這麼不信任上帝的供應呢?
還是告訴這個信徒
買樂透本身不可取,中獎,是因為神憐憫
卻不可存著貪念,每次都想中獎
中的金額呢?如何處理?
1/10,是必須的
剩下的,就看如何處置了
基督教很多的社福機構
他們90%的捐款人都不是基督徒
很多的捐款,也是因為對方中了頭彩而捐贈的
要不要收?
有沒有那份寬容的心,將之視為是資源的一種?
願上帝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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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楓
回答日期 : 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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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是不義之財,我個人的看法是可以接受。
至於買不買樂透,我個人也不買。
有人願意奉獻中獎的獎金,就收下吧。
但是要清楚,那是上帝的錢.....
要小心管理,不要浪費,要用在傳福音的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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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微笑小叮噹^_^
回答日期 : 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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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回應昀庭:
>至於教會該不該接受彩金的捐贈,
這等於是問說:「不聖潔的來源,基督徒該怎麼看待? 」
也等於問說:「基督徒該不該服事貪財邪惡的雇主?」
更等於問:「教會可不可以和其他宗教一起辦活動共享資源?」
這些問題,怎麼會用等號來連接呢?
錢和人,永遠是被分開來看的
貪財邪惡的雇主,要不要服事他?
對服事的定義是什麼?
--若一起在惡事上共事,那當然不可以
--但是,若是因此和對方斷絕關係,永無來往,我想,這不是神的心意
若是如此,誰來傳福音給這些「貪財邪惡」的人?
>教會可不可以和其他宗教一起辦活動共享資源
為什麼不行呢?
這讓我想到之前在災難現場與其他宗教人士一起救災的經驗
當基督教的物資送進災區時
慈濟的志工協助將物資要送進災區
結果,基督徒的兄姊說,等一下,我們要先在物資上貼「耶穌愛你」的貼紙
貼了之後,才可以送進去
時間急迫
教會的媽媽們還在邊聊天邊慢慢的貼
慈濟的志工看不下去
就說,我們幫忙貼啦,快一點將物品送進去比較重要
就這樣,一群慈濟志工在貼「耶穌愛你」的貼紙
但是,心中會如何想?
什麼叫做資源共享?
我想,基督徒很少有這樣的觀念
當然,我們會用這一段經文來支持這個論點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有什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林後六14-15
我個人對此的解釋是
不與他們在惡事上有分
在善事上,無論那些宗教團體在不在場
基督徒都應該去做神看為美的事
所以,一個好的活動,若邀請教會界參加
不論對方有沒有邀請其他宗教團體參與
我參加與否,是因為這個活動值不值得教會界參加
而不是考量的點在於有沒有其他的宗教團體參與其中
願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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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楓
回答日期 : 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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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昀庭已經很詳細的提到基督徒應不應該買彩卷
我能夠認同
我覺得教會不應該鼓勵信徒去買彩卷
同時也需要教導信徒要"親手做正經事"來賺取自己的生活費
對於那些把自己的未來投注在彩票上面的信徒
教會有義務要教導他們
現在我想針對第二個問題回答
這其實是很困難的問題
因為如果教會不收
請問教會要建議中獎的人如何處置那筆金錢
通通燒掉?
還給政府
還是送給非基督教的社福機構?
中獎而來的錢 我認為不能跟亞干的事件畫上等號
因為神已經親自跟以色列人說了
不可以私藏戰利品 而要通通燒掉
可是神有說中彩票來的錢 也要通通燒掉嗎?
這還是有討論空間的
我覺得
既然中了都中了
要緊的不是去追究到底當初買彩票的心態到底是合神心意不是
要緊的是現在要怎樣才能合神心意的處理那筆錢財
投資做生意也是一種賭博 因為錢投進去 不一定能保證有利潤
我們也不能夠說因為這些投資人當初的心態不對
就不收他們因為投資賺來的錢作為奉獻
或是因為他們投資的心態對 就接受他們的奉獻
因為要這樣完全的切割是不可能的
既然信徒中了彩票
他也願意奉獻給教會
我實在不知道有什麼理由可以拒絕
雖然可能會有一些副作用
比如可能信徒會因此覺得買彩票是得到教會許可的
就一窩蜂的去買
然後如果講台譴責買彩票的行為 可能會有人覺得是假冒為善
但是我覺得只要跟信徒交代清楚
說教會並不鼓勵信徒買彩卷 也講明白為何許多買彩卷的人的心態並不合聖經的教導
我想就沒有問題
其實若要很嚴格的說
任何形式的賭博都是犯罪
教會也不應該接受這種行為得來的錢作為奉獻
那勢必也要解釋以下行為
去夜市玩彈珠
新年去百貨公司排隊買福袋
某商店推出購買滿幾百或幾千元可以參加抽獎
所得來的利益
是否也是犯罪
是否也需要將賺來的錢予以銷毀 或是還給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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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Wataru
回答日期 : 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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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買樂透是不可以的? 聖經並沒有規定不能啊,聖經甚至也沒有說不能賭錢(有嗎?),如果我今天去澳門玩,去賭場花了100塊玩玩,這有什麼不可以? 如果突然拉重拉霸,贏了100萬,我存感恩的心奉獻,我覺得這是神一定會喜悅的。
我覺得我們不要變成法利賽人,幫自己定很多教條。 凡是我都可行,請問買樂透是不愛神還是不愛人? 如果你買樂透,心裡永遠想著他,因此降低了你愛神的心,那當然不對,但是我們不能就直接判定別人一定是那樣的心。隨便給人定罪... 我們教會年終尾牙時還辦抽獎呢,那這是不是也不可以呢?
參考資料: 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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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CPU
回答日期 : 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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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孟子:
若照您所言
那,這位得獎的基督徒,應該得重病或是被擊殺而不在這個世上了
但是,他沒有!
所以,我的觀點是,那是神對他的憐憫
若我認識他,我會跟他說,就該停止了
不好再繼續用這樣的方式
說句難聽的話
如果,他第二天就過世
我倒也不會太稀奇
因為,人生無常
而若他突然的離世
基督徒會不會將之和買樂透這樣的行為做聯想?
這就是考驗人對於他人境遇的觀點!
我們是用約伯三個朋友的眼光來看約伯的境遇
或是學習用神的角度來詮釋呢?
上帝有沒有寬容的心?
若沒有
我們怎能夠在這裡大放厥詞呢?
一開始就說了
這很難說是簡單的可或不可的問題
當中要考量的因素很多
願上帝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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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楓
回答日期 : 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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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倒是爾偶經過會去買一張。 我不覺得這有什麼問題,我想說如果重了,我可以做一些自己想做的事,買一些我想要的東西,如果沒重,那也無所謂啊。 我偶爾花個壹佰,又不會請家當產。
百貨公司上週有滿三千可以參加抽汽車的活動,我買了2700,後來為了抽獎又多買了一個東西。 請問連這樣子的事都認為是錯的嗎?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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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Tiger
回答日期 : 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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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要不要買樂透
是自己決定的
若中獎了
應該捐十分之一的錢做為奉獻
剩下的就自由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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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Jessie
回答日期 : 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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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小小羊的另一篇關於樂透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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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基督徒,我們是做白日夢的人,還是腳踏實地執行上帝使命的人?
要做樂透白日夢,還不如把作夢的時間拿來讀經禱告,還比較實際一些。
『勞碌,之後享福』,這是聖經所傳講的信息。
『我所見為善為美的,就是人在神賜他一生的日子吃喝,享受日光之下勞碌得來的好處,因為這是他的分』(傳5:18)
『在你一生虛空的年日,就是神賜你在日光之下虛空的年日,當同你所愛的妻,快活度日,因為那是你生前在日光之下勞碌的事上所得的分』(傳9:9)
稱義的恩典,是白白的;
但是,成聖的領域,有誰可以躺著幹的?
拼命奔跑,才能得獎賞;
五千要賺五千、二千要賺二千,才能得稱讚。
有誰可以領著一千,然後等待其他錢從天而降呢?
知足,是我們必須學習的功課。
人可以有理想,人必須要努力,但是,我們都必須知足。
我們是因為知足了,所以才會有中樂透的夢想嗎?
還是因為不知足,所以才期望這夢想呢?
努力,是人應盡的本分,沒有努力,一切都免談;
但是,努力之後的成果,是上帝的主權,不是我們所能決定的。
對於上帝主權,我們必須心悅誠服。
『早晨要撒你的種,晚上也不要歇你的手,因為你不知道哪一樣發旺;或是早撒的,或是晚撒的,或是兩樣都好』(傳11:6)
『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提前6:6)
『操練身體,益處還少;惟獨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提前4:8)
願上帝幫助大家,能做個知足而敬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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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張昀庭
回答日期 : 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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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孟子:
我說您的反應太過了一些
是看到您在下方說的
>補充:若是我的教會長執會堅持要接受那筆樂透捐款,我「一定」會辭職表明我的立場(神不喜悅這筆捐款,我必須要與神同行)
一個牧者,需不需要因為這樣的事情而辭職?
我想,這是可以多一些考量的
教會不法的事情,說實在的,也不少
若因為這樣就辭職
那我想,世上沒有一間完美的教會,可以滿足您與神同行的要求
我說的太過,是您表明「一定辭職」的立場
但這是否就叫做「批評」?
唉!
若您真因為這樣辭職
我只會覺得可惜
但有何立場「批評」呢?
我的立場,在前面的時候就已經說明了
>我不限定上帝供應的方式
卻也不因為這樣就放縱自己用不法的方式取得
上帝可不可以藉著讓一個人中獎
而解決許多的難題?
可以!
但是,我能不能跟神說
因為祢可以用這樣的方式解決我的難題
所以,我現在買樂透,祢讓我中獎吧!
不可以!
所以~~~
>買樂透本身不可取,中獎,是因為神憐憫
卻不可存著貪念,每次都想中獎
買樂透本身,很難有單純是為了樂趣而買的
偶一為之,或許有可能
但,存著貪念而每次去買
就不是一件可取的事情
回過頭來
當一個中獎人,要將獎金捐給教會
教會要不要收?
我說,會用將之視為資源的一種
就像許多的社福機構
有90%以上的捐款人都不是基督徒
也有好多的捐款,都是中樂透後,直接將彩券寄來的
要不要收?
收,是否就表示認同他的作為?
收,是否就表示在他的「惡事」上有分?--樂透,是否是一個惡事?
我可以理解牧者面對這些事情的難處
因為,若收了
往後如何教導?
是否告訴信徒,買沒關係,只要中獎後,將獎金給教會
但是,仔細讀我的回應
會看見
我從來沒有這樣的鼓勵!
買樂透本身不可取
中獎,是神憐憫
隨時,神都會將之收回
信徒的根基在哪裡?
--在於聖經
如何明白聖經?
--在於聖靈的啟示,在於牧者的教導
牧者如何教導?
--在於用言語的詮釋,也在於用生命影響生命
願上帝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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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楓
回答日期 : 200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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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
如果,我購買彩券時及開獎前不會對中獎與否『念茲在茲』,
且購買的金額是在適宜輕省的範圍內,應是不違背聖經才是。
如果,不小心真的中獎了,那就感謝神!
十分之幾奉獻給神,禱告後再決定!
教會要不要收?牧師或長執會開會禱告後再決定。
應該沒有絕對的答案。
因為,神看的是「內心」及內心反應出來的相對「行為」。
以下這則新聞事件,已讓非基督徒認識原來基督徒是要十一奉獻的,這是聖經所明白記載的,也藉此新聞再次提醒基督徒要做什一奉獻,再次宣告神的主權,並感謝那十分之九的賞賜。
「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當今的牧者同工,對信徒有關於金錢的教導多停留在什一奉獻上,至於剩餘的十分之九却教導較少。我想,聖經有關金錢的指導原則是有的,目前已有不少的福音單位、教會在教導「聖經論金錢」的相關課程,值得我們持續探索。
2008/07/01 15:00
http://www.nownews.com/2008/07/01/327-2297698.htm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基督徒中了威力彩頭獎獎金5.68億元後,捐出2.1億元給教會,對教友來說並不稀奇,因為他們平常就有將薪水捐出十分之一給教會的作法。不過在基督教裡,並不鼓勵教徒為捐錢而買彩券,因此有教友認為,這位身為基督徒的頭獎得主應將全數獎金捐出。
大大的十字架象徵犧牲與奉獻,基督徒們謹記聖經對錢財使用的教導,在舊約瑪拉基書第3章第10節中有提到,神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也因此基督徒們會將每個月薪水的十分之一奉獻給教會,現在有教徒中樂透捐出了2.1億,有人覺得慷慨,有人卻覺得捐的不夠多。
雖然有基督徒用較嚴格的標準來看這樣的捐款行為,不過站在教會立場,考慮到動機的正當性與否,因此並不鼓勵教友買彩券。而也有民眾表示,基督徒平時不但要捐出薪水的十分之一,連捐出部分中獎獎金都還會遭到批評,真的很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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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pao
回答日期 : 200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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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次,針對此議題回應孟子
>回楓傳道:請自重,不要武斷我要尋找「一間完美的教會,可以滿足您與神同行的要求」。
我何時「武斷」的說您在尋找「一間完美的教會,可以滿足您與神同行的要求」呢?
我的意思,正如您後來下面的那一句
>每一位成熟的傳道人都知道「世上沒有一間完美的教會」
所以啊!
既知道沒有一間完美的教會
那,教會犯了錯,牧者的態度該如何呢?
辭職?這樣的教會,我不待了
無法讓我與神同行?
不!
您自己不也說嗎?
>正因為如此,我們才需要牧養牧會,忠心按照主的真理教導他們,帶領他們行在主的真理之中。
如果這一次,長執們,違背了您對「真理」的理解
硬是收下了這個獎金
您的作法,若是一定辭職不幹
那,您又如何像您後面說的
「帶領他們行在主的真理之中」呢?
您都不在他們中間了,如何帶領他們呢?
我說的「太過」,是在回應這件事情的作法上面
這個,白紙黑字的,應該不難明白吧!?
>如果我明知神不歡喜這事,作為牧者如何能說「神同意」呢?
若非神同意,一件事情不會發生在這個人的身上
但是,同意,並不表示是喜悅的
有時,是神任憑
也有時,真是神的憐憫!
我舉一個例子來說,這是我最常舉的例子
參孫,明明已經被分別做拿細耳人
卻近死屍、親女色
但是,在犯罪的過程中
他仍是以色列的士師
他仍擊殺非利士人--服事還挺有功效的
請問,他可以擊打非利士人,是神憐憫,或是魔鬼的試探?
神難道不反對親女色嗎?
神難道不反對參孫的罪行嗎?
但是,何以他仍可以這樣服事?
因為神憐憫!
神憐憫他,也憐憫以色列人
但,是否表示,他就可以一直在罪中?
當然不!
如同您所說的
>神憐憫是祂仍然給我們機會悔改!
所以,回到您的主題
一個買樂透中獎的基督徒
該如何面對這件事情?
就這一次即可,神憐憫他的軟弱,允許他中獎一次,就夠了!
不可再墮落下去
因為,神可以賞賜,當然也可以收回
到最後審判時
要付的代價,會有多大?!
當然,我的立場仍是那樣
買樂透本身不可取
但是,信徒軟弱,已經買了,而且中獎了
接下來,要面對的、要處理的
就不是臭罵他一頓,或是為了要不要收獎金而辭職
而是告訴他,神如何看這樣的事情
也幫助他,如何正確且發揮最大效益的方式處理這筆金錢
討論問題,要拋開別人一定是論斷、批評或是指責的心態
身為牧者,這是我們最基本的度量
--我說,我們,是包括了我自己!
願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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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楓
回答日期 : 200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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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時還要再發言,實在不太容易
我只能把先前的討論,稍微整理一下:
1. 很少人會認為買樂透是值得鼓勵的行為,即使一般社會大眾觀感亦是如此
所以教導不要買樂透,要辛勤工作,基本上不會有人反對
但是這裡回應的兄姊,為何看似「不反對買樂透」的意見居多呢
我覺得多半是針對「教會拒絕收奉獻」這個行為所延伸出來的含意而回應
因為拒絕樂透奉獻,拒絕的不只是樂透而已
而是拒絕「一切不聖潔來源的奉獻」(張庭昀語)
此時就要探討,買樂透是犯了何等的罪
2. 我很努力的讀,發現竟然找不到多少關於此點的討論
畢竟這是一切討論的前提,必須證明樂透的來源是何等違背聖經教導
但是能看到的理由只有「動機論」
但是動機是否貪財是不可能評判的
若是在貪財動機下賺的錢都不能收,那有多少奉獻都要歸為此類啊
如抽獎、股票基金房地產等各類投資、兼差外快、生意買賣、業務直銷仲介…
只要是動腦子想賺更多錢的做法,全都不行
反之是否心中無貪財之念,就什麼都可以做?
可見判定樂透奉獻不潔的準則,尚未被提出來
若無明確的準則,將買樂透行為定罪(拒收)的做法
就會有很多異議了,因為與之類似的行為,教會並未如此定罪
幾十萬幾百萬的投資理財未定罪,卻定罪幾百元的行為
需要有更清楚的教導 (請對此有研究的兄姊提出來)
3. 另一個與之相關的問題,就是教會在奉獻上要多聖潔?
第一次看到這類問題是在討論妓女的奉獻可不可收
當然這裡我可不碰這麼爭議的問題
只是這也是討論中一再出現的主題
「錢已經在那邊了,現在要怎麼處理?」
專照顧遊民乞丐的教會,可不可以收他們的奉獻(多半不是正當工作所得)
專向佛╱回教徒傳福音的教會,可不可以收異教徒的奉獻
當然不收是情感上極大的傷害
但如果答案是「不可以」,還有更細微的技術問題
如果在主日╱特會中,有異教徒╱黑道大哥投了奉獻進去,要怎麼辦?
是否整個奉獻都被污染,不能再歸給神使用?
如果不正當的奉獻沒有告知,收的教會是否會擔罪,如同亞干之例呢?
還是不知者無罪呢?(神會這麼想嗎?)
到底教會在奉獻上要聖潔到什麼比例呢?
若拒收樂透捐款,這聖潔的標準是十分之高的
我想以信徒的心理,若沒有經文支持,這比例原則是非常過不去的
那些違反聖經明確教導的弟兄姊妹
教會也沒有拒收他們的奉獻(近乎從教會除名)
如果離婚者、再婚者、不守什一奉獻者、不守主日者、未孝敬父母者、好議論是非者、屬肉體世界者…
教會並未要求他們在改正行為後,才收他們奉獻
那誠心為教會奉獻而買樂透者(聖經未明顯說不行)
他們的奉獻不能收的原因是什麼
這關鍵性的說明,真的很重要
除了非信徒也知道的要腳踏實地好好工作外
聖經還說了什麼?
這樣,講台上對於不該買樂透的教導才是有力的
而不是一般的世俗道德常識,沒有影響力
即使大家都知道不該做發財夢,大家不都去買了
我個人是不買樂透的,但是我本來對它的認知
只是「不好」而已,「易受試探」而已
尚不到「犯罪」的層次
我也不知道有些教會對樂透的奉獻連碰都不能碰
我以為至多把錢再全部捐出去不就得了
我相信不收的教會,一定會有明確的理由
尤其孟子牧師身處無論樂透和基督教都比台灣興盛的國外
這些論辯應該差不多有個一般的結論了吧
可以說明嗎?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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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frog
回答日期 : 200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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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人盡皆知的佛教團體
當初還是小小庵堂時
一次端午節包了粽子分送鄰居
鄰居中有所教會
教會的人婉拒粽子
說是不能吃祭拜過偶像的東西
第二天尼姑又拿了粽子來
說這是特地再包過的沒有上過供桌
如果像是關心別人的錢那樣的
關心別人的意見
那麼應該比較不會忘了失去起初的愛心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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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bye
回答日期 : 200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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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甚麼。 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林前十三1-3)
「1論到祭偶像之物,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 2 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甚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 3 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 4 論到吃祭偶像之物,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 5 雖有稱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許多的神,許多的主; 6 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 7 但人不都有這等知識。有人到如今因拜慣了偶像,就以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也就污穢了。 8 其實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 9 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 10 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在偶像的廟裡坐席,這人的良心,若是軟弱,豈不放膽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嗎? 11 因此,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 12 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們,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 13 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林前八)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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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pao
回答日期 : 2008/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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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想法應該擺在助人,而非賺錢,有此心者,可買之!
參考資料: me
參考連結: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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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張凱杰
回答日期 : 2008/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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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平安!
說了不回應的
但看了凱傑的內容
這個~~~~太危險了吧?!
助人的方式有很多種
不一定要用買樂透的方式去助人
更何況
怎知買了,就一定會中?
這有點押著上帝一定要同意一樣
因為,我是要助人的
所以,祢一定要讓我中獎
這樣的說法~~難以接受!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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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楓
回答日期 : 2008/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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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觉得不可以。因为,没有见证。
从过往的例子,可以看到许多重奖的人,因为没有智慧与准备,后果不堪设想。。。
如果把钱奉献,那么,很多基督徒,就会说:”如果重奖了,可以奉献啊!“成为买乐透的借口。我个人非常不鼓励!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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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Mark-
回答日期 : 2008/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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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NO,第一個答案,這包含賭博的心,第二個答案還是NO.今天在教會裡,牧師說到,,我們的日常生活要有顆聖潔的心,才能討 神的喜悅,買樂透彩票應該屬於賭博一种,中獎再奉獻,不是感覺更奇怪,去年冬季,有位弟兄說,他們台大校友會30週年在賭城聚,他不太想去,因為是賭城,雖然自已不賭,...,把中獎的奉獻給慈善机構是正確的.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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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alaska
回答日期 : 200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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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那是個人行為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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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大心怡
回答日期 : 201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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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評論:
發表評論或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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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blin 說: 哈哈 昨晚正與外子討論 我說那個教會從此是否都不能在講台上勸導大家不要買樂透? 基督徒現在會不會興起一陣買樂透瘋呢?
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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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牧師 說: To deblin: 我提出問題正要回應你的文章,希望你能提出你的看法。
我相信有正反兩面的看法,但聖經的原則是什麼?基督徒如何回應?真理是越辯越明的!
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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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昀庭 說: 至於教會該不該接受彩金的捐贈,
這等於是問說:「不聖潔的來源,基督徒該怎麼看待? 」
也等於問說:「基督徒該不該服事貪財邪惡的雇主?」
更等於問:「教會可不可以和其他宗教一起辦活動共享資源?」
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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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牧師 說: 給張昀庭:好一篇文章!可否登在閱讀文章區?
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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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blin 說: 我貼文只是想引起討論
希望大家都到文章區回應
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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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牧師 說: 「教會該不該接受彩金的捐贈?」是一個原則問題。
等於「教會是否贊同樂透彩票?」
金錢本是中性的,並無善惡之分。但因貪財而得的錢財,並不是神所喜悅的。亞干因貪財取當滅之物而被石頭打死,他的財物也一同被火焚燒(約7:25);以利沙的僕人基哈西因貪財而被罸大痲瘋,更連累後代(王下5:26)。
我的教會「絕不接受」從樂透而來的捐款!
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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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牧師 說: To deblin: 文章區是不能回應的,只能貼文章和插旗。所以我才在這裡提出討論。
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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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blin 說: 可以用另一篇回應呀
因為寫在這裡 下週就不易找了
為貴教會的正義喝采
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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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牧師 說: 對不起,有關亞干的經文應該是《約書亞記7:25》。
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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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牧師 說: 補充:若是我的教會長執會堅持要接受那筆樂透捐款,我「一定」會辭職表明我的立場(神不喜悅這筆捐款,我必須要與神同行)
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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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牧師 說: 我所悲哀的,是許多的基督徒跟隨「公利主義」行事,事事以利益為先,失去聖經的原則和立場,以為事事總有轉彎的餘地,從另一個角度便可以解釋接受!
神的真理是什麼?神的原則是什麼?怎可能因為人的狡辯而改變了?
作為主的僕人要清楚主的真理,作為主的兒女要明白主的心意,決不可含糊!
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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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牧師 說: 請問楓傳道的立場是什麼?
什麼是「那份寬容的心」?上帝有嗎?
亞干為何而死?基哈西為何長大痲瘋?
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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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e 說: 被召的多選上的少
基督徒其實都是中了樂透的
而且沒花錢
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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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aru 說: 那請問孟子
你會如何建議那真的中了頭彩的基督徒,要如何處置那筆錢呢?
既然教會不應該收, 福音機構也不應該收
意思就是要他留下來自己用?
還是退回給政府?
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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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牧師 說: 「基督徒其實都是中了樂透的」
哈哈,竟然以救恩比作樂透!
基督徒是被神揀選的,在救恩的事上完全是神的恩典!
什麼是「救恩彩票」?基督徒曾買了那「救恩彩票」嗎?用什麼去買?
請不要把上帝看為「賭博公司」,大家買彩票,看誰被上帝抽中。
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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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e 說:
孟子牧師請自重
我已經明白說了
“而且沒花錢”
沒有“買”的問題存在
我說的是我們基督徒是在世人被上帝選出來的
而且被選的原因人完全無法理解
平安
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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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U 說: >>其實若要很嚴格的說
>>任何形式的賭博都是犯罪
>>教會也不應該接受這種行為得來的錢作為奉獻
聖經的根據是什麼? 詞要認為別人賭博救一定不依靠神或是不愛神。 先入為主的把這兩個化為等號,才更有問題吧...
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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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blin 說: "得主因此決定第1筆數百萬元透過教會管錢的師母處理,餘款存活期帳戶,只要得主要用,隨時可撥款。"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ul/2/today-so6.htm
我還是覺得那教會 會出問題的
有了這筆錢 反而可能造成教會分裂
20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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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牧師 說: deblin說中我的憂慮了!
這是個原則的問題,教會若以「寬容的心」接受了賭博捐款,以後還有力量宣講嗎?還可以保持聖潔嗎?
200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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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牧師 說: 神當然有寬容的心,卻是寬容人,並不寬容罪,給人有悔改的機會。但神在亞干和基哈西的事上足以表明祂的聖潔要求,就是不容許神的子民接受不潔之物!
至今我仍然未看到楓傳道的立場?但是我被楓傳道批評為「太過了一些」。我最擔心的就是教會領袖對真理「模稜兩可」,難怪信徒便不知所從?
200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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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 說: 看了這麼多討論,真覺得買樂透這個行為,是把自己(還有別人)放在試探裡呵,真的要天天求主保守我們心思意念及手上的工作,不叫我們遇見試探,讓我們一日比一日更完全!
馬太福音 5:48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以弗所書 4:27 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
提摩太前書 6:10 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
200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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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blin 說: 我是建議他 打造一個幸福村 用身教領人歸主
詳情貼在文章區
200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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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牧師 說: 回楓傳道:請自重,不要武斷我要尋找「一間完美的教會,可以滿足您與神同行的要求」。每一位成熟的傳道人都知道「世上沒有一間完美的教會」,而且正因為如此,我們才需要牧養牧會,忠心按照主的真理教導他們,帶領他們行在主的真理之中。
200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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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牧師 說: 基本上,我反對樂透彩票是因為這是「賭博」。引用Wikipedia的定義:"A lottery is a popular form of gambling which involves the drawing of lots for a prize."
教會要分別為聖,是因為神是聖潔的。如果我明知神不歡喜這事,作為牧者如何能說「神同意」呢?對這事情,我不覺得有什麼難處,因為我的立場是十分清楚的。我更不會說「中獎,是神憐憫 」,因為神根本就反對賭博!中獎,是魔鬼的試探;神憐憫是祂仍然給我們機會悔改!
200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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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牧師 說:
其實我也曾面對同樣的情況,數目不像這次大。我勸那位姊妹悔改,她最後也把獎金捐出社會福利機構,用作慈善用途。教會從此十分清楚在世界中的身份,就是一個金燈台,基督徒要為主作光作鹽,作主的見證!
許多時候,言教不如身教。我們所教導的必須要行出來!單單一堆屬靈名詞、聖經知識和神學理論,只是使我們作傳道人的成為現代的法利賽人(請留意:我說我們,我把自己放在其中)。
我希望自己能「為主而活,也能為主而死」!
200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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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aru 說: 孟子:
為什麼可以捐給社會福利機構,卻不能捐給教會?
因為教會不能接收不潔之物, 所以把不潔之物丟給社福機構?
200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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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牧師 說: 唉...本來想在這裡提出問題來引起大家的思考和討論,卻引來一些針對個人的人身攻擊。我受傷了...
200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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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牧師 說:
我個人的立場和處事方法,是公開的,清楚的,堅定的,絕不含糊。
牧會是不容易的,因為神將群羊交在我的手中。我反對接受彩票捐款,正是要保護教會,以身作則而已。辭職,並不是我撇棄他們,而是表達我的清楚立場。
我不是一個固執的人(認識我的人都知道,特別是我教會的羊),事事總有討論商量的可能。
我牧會不經覺已經二十四年了,所經歷的艱辛不是旁人能明白的。但主憐憫我,保守我仍然在教會中事奉。
但我堅持一個原則:討神的喜悅,不討人的喜悅。凡事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對真理絕不含糊!
言盡於此,各位珍重!
200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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楓 說: 大家確實也是在討論與思考
在過程中
本來就會有不同的做法
但是
我看了一下回應的網友
基本上,都是認為買彩券本身的行為是不可取的
但著重的點在於
已經買了,那如何善後的問題?
而非著墨在一開始的教導不可買!
200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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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aru 說: 請問孟子牧師 既然你立場清楚 不含糊
為何不回答我的問題呢?
為什麼可以把不潔之物拿給社福機構
而不是向亞干事件那樣的要把那些東西毀掉?
既然你認為彩票獎金是不潔之物 如同亞干藏起來的不潔之物
為何你的做法卻不像當時的以色列人 把不潔之物毀滅掉
而是轉送給別人呢?
200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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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牧師 說: 路加福音 20:25 耶穌說:「這樣,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200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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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aru 說: 路加福音20:25 講的是上稅給政府的問題 應該不是講不潔之物的問題
請問孟子牧師,你把稅當成是不潔之物嗎?
若是的話 會產生很多問題喔
若你認為不潔之物該歸給不潔之人
你的意思是說社福機構也是不潔的團體嗎?
200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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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aru 說: 孟子牧師為什麼不回答了呢?不是我要苦苦逼問,但是身為牧師的你,對於這些現實的議題,有很果斷又確定的想法,只要教會接受彩票奉獻,就要辭職,卻又回答不出或是不願意面對別人的質疑,拿不出聖經的經文,解經也解不通,這樣要如何做個好牧人呢?
2008/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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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aru 說: 既然你對於彩票中獎來的錢是這麼嚴格的看待,認為是不潔之物,所以應當比照亞干的事件,教會不應當接受,要不然可能會受到神的懲罰,那為什麼卻不願意比照亞干的作法,把那些錢拿出來燒掉呢? 反而是寬鬆的說可以捐出去給別的社福機構呢?如何處理彩票的錢,難道不也應該很謹慎,並且尋求聖經中的原則嗎?
2008/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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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Lin 說: 大家對樂透這個問題討論很熱絡.
我以前常買樂透.也想中了以後捐一半給教會.神會很高興我這麼大方吧.
但有一天我發現.如果我中了.我要如何說見證來榮耀 神呢.
說 神讓我中了樂透?大家快去買?
所以我再也不買了.感謝主
200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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