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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林後3:17的正確翻譯是?



林後3:17

而且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裡,那裡就有自由。


上述『主就是那靈』,原文應該是翻成『那靈就是主』嗎?而這裡的主,是指主人,不是指主耶穌嗎?



問題類別: 基督教教義


發問者: River
發問日期: 2008/06/27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08/06/28
本篇資料庫ID 1820
本題關鍵字: 耶穌  主人  人  自由  聖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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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平安!
我查了原文
它這句的經文是

o de kurios to pneuma estin

翻譯成,主就是那靈,並沒有不當之處

--------
這一段落,有很多「主」字,到底是指上帝、耶穌基督、還是聖靈?這是比較難以確定的部分
保羅在此並不是進行神學的論述
因此用字模糊、一字雙關的狀況是可能發生的

此段保羅解釋 出 34:33 ,摩西與百姓講完話後,便將帕子蒙上臉,百姓根本看不見他臉上的榮光
保羅在新約職事下,他可以公開的大膽傳道
對照摩西「以帕蒙臉」的模糊景況,形成一個非常不同的結果
背逆的猶太人如今看待舊約律法
沒有耶穌基督為中心閱讀聖經
那麼對舊約的律法仍舊模糊不清了
一旦他們的心歸向基督
他們心中的帕子就會除去了

我們解釋聖經時,主要的目的是找出作者的原意
聖經的權威部份並非在作者的人格與習慣
而在於作者所表達的思想
耶穌時代的拉比習慣用「夫子式解經法」來用舊約經文印證自己所要表達的思想
保羅在加拉太書為了反駁這些拉比的思想
也使用了這種解經法
希伯來書的作者要寫信給猶太文化下的基督徒
顯然也必須藉助於這種當時猶太人熟知的解經法
我們應該進入猶太的夫子式解經法來瞭解作者要表達的含意
並瞭解這樣的解經法引證聖經不過是為了當自己既有的觀念的佐證
既然權威是作者寫這本書所要表達的思想
而不是作者的表達方式,我們閱讀時小心過濾什麼是「表達方法」什麼是「表達出來的思想」
以及什麼是該聽從與效法的權威
這是解經者應該盡心力的地方
此處保羅也用猶太拉比習慣用的夫子式解經方式來處理出埃及記的經文。
--------------------
願上帝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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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0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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