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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凡為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
凡為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
什麼意思?
問題類別: 聖經新舊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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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者: LILY
發問日期: 2008/06/23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4/02/18
本篇資料庫ID 1783
本題關鍵字:
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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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凡為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路12:21)
這是在路加福音12:16-21節,耶穌所說的一個比喻:是講到一個無知的財主,蓋了樓房、家財萬貫,但卻不看重屬靈的追求,在第20節: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最後,耶穌在第21節下了結論:凡為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
這就是在提醒我們:若只是追求今世的富足,而不追求認識神,追求屬靈的豐富,那麼就會如同這個無知的財主,白忙了一生。
所以,讀經時若能參照前後文,讀起來就比較容易懂。
願我們都能追求屬靈的豐富並經歷神所賜與的豐富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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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Stellar
回答日期 : 2008/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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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穌講完這比喻之後,作了一個結論說:“凡為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主耶穌的意思不是說絕不可以富足,而是說明人生的意義不在乎家道富足,乃在乎在神面前富足。 只在地上積存財富,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就像這無知的財主那樣,勞碌終身便撒手人間,進入永遠的黑暗裡去了!
什麼是“在神面前富足”? 那意思就是,我們在世上所作所行的在神面前蒙他記念。 我們在這短暫的一生所做的事,可以存留在神面前直到永遠。 凡是可以存到天上的財富愈多就愈富足;凡沒有可存到天上蒙神悅納的“財富”就是在神面前貧窮。 聖經告訴我們:罪人在神面前是“貧窮”、“赤身”的。 因為連“我們的義在神跟前都像污穢了的衣服”,不夠遮掩我們的罪污。
聖經說:“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他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為貧窮,使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主耶穌本來富足為我們成為貧窮,是指他為我們離開天上的榮耀而降世為人,“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8)。 “使我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是指他為我們受死,結果使我們可以因信靠他受死的功勞而蒙神赦罪,成為神的兒女。 我們不可能一面作罪人與神為敵,一面自己說要憑著善行積存屬天的“財富”。 我們一定要先跟神和好,按真理行善,才可以有永恆的價值;我們也不能憑已力行善使自己成為神所喜悅的人,因為沒有人的善行可以夠得上神的標準,而且人的道德標準日漸低落變更,與神的要求愈離愈遠。
http://china.swim.org/preaching/j3/j3_1.html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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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寶同
回答日期 : 201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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