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題: 基督徒應否打牌?
基督徒應否打牌?若打牌不以金錢、籌碼或其他物品為賭注又是否可以?
問題類別: 基督教教義
|
發問者: 匿名發問
發問日期: 2007/01/25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08/06/16
本篇資料庫ID 175
本題關鍵字:
錢
金
聖潔
絆倒
基督徒生活
打牌
賭博
|
大家的解答:
凡林前 6:12 事 我 都 可 行 . 但 不 都 有 益 處 。 凡 事 我 都 可 行 、 但 無 論 那 一 件 、 我 總 不 受 他 的 轄 制 。
林前 10:23 凡 事 都 可 行 . 但 不 都 有 益 處 。 凡 事 都 可 行 . 但 不 都 造 就 人 。
所以我想基督徒並沒有什麼事是可做或不可做,完全在於是否能榮 神益人,是否可以造就人。如果一定要就打牌這一件事情來分別可以做或不可做,我想要這樣分,如果打牌是為了自已消遣誤樂,那對於一個基督徒而言確實有點不太恰當,因為可以消遺誤樂的方法有很多,我們可以選擇更加有益身心健康的。但是如果像是過年或是其它的節日假期,一群親人相聚,而大多數的親人又都是非基督徒,他們又覺得打打小牌無傷大雅,可以達到增加親人之間的感情,這時我想是可以的,有時一家人四散分離,就只有逢年過節才能相聚,這時打打小牌確實是可以增加彼此感情的。並且也可以借著在牌桌上的相聚時間,談談 上帝給我們的恩典,這也是一件榮 神益人的事情。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null
|
|
發表人: Timothy
回答日期 : 2007/12/08
|
|
寫太久又被登出了,原來「資料庫記錄錯誤」是這麼來的啊
剛才那篇是我寫的,既然又重新登入了
就再發表一點完全是個人,與聖經無關的感想
我對於所謂的「有意義的娛樂或遊戲」這樣的詞
一直都很有意見
要做有意義的事,就去傳福音、幫助窮人、讀經禱告…
為什麼要打籃球、彈吉他、爬山、聽音樂、看電影…
然後再想辦法找出它們到底有什麼意義
我們做這些事,絕對不是為了什麼背後的意義
而是為了娛樂(就是尋求快樂,放鬆身心)
如果順便有附加價值的「意義」「收穫」當然更好
基督徒為什麼只能從事「有意義」的娛樂?
打籃球真是為了鍛鍊身體、培養團隊精神?
那為什麼不去種田、當義工
更能鍛鍊身體、培養團隊精神,而且意義大得多
這樣的主張繼續推演下去
就是要過清教徒的生活
並沒任何形式的休閒娛樂容身之處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null
|
|
發表人: frog
回答日期 : 2007/12/09
|
|
偶尔玩玩可以,放松一下,和朋友亲近一下。但要有节制,基督永远是主。切不可拿放松作借口去玩物丧志,如果人因你打牌会跌倒,你就要我了主的缘故不玩。
人生短暂,生命如飞而逝,让我们把时间花在成圣上面,爱人,舍己上,会更有意义。但不可强求刚信主的人做他/她难做的。人的成长需要时间。主很有耐心。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null
|
|
發表人: 张凯
回答日期 : 2007/12/09
|
|
咦,版主,「資料庫記錄錯誤」的內容會自動被刪嗎?
那才是我回答的主要內容啊!
好險我有辦法找到暫存檔,再重貼一次吧
以下為我第一部分的發言
------------------------------------------------------
咦,我本來以為打牌是打樸克牌的意思
大家的解讀卻都是打麻將
但是不管樸克牌、麻將、象棋全是慣用的賭博方式
照說就不能玩了
但是橋牌、圍棋、西洋棋雖然也是博奕類遊戲
好像地位比較高,應該又可以玩
所以可不可以玩,完全是社會評價來決定
如以前彈子房形象不佳,所以基督徒是不可以打撞球的
而現在,我們教會就擺著一張撞球枱呢
「因著社會觀感而不做」
正是先前幾位「不跘倒人」的主張
完全符合聖經教訓
但是當然我所真正相信的基督信仰
是不可能有如法利賽人這麼多的規定
也不可能隨著社會價值的改變而變來變去
在所有有爭議的事情上
我都相信神看的是內心
打牌只是遊戲玩法的一種
怎麼可能在其內在本質包含邪惡
但是您有疑慮,就是來自別人的眼光
既然有別人眼光的存在,就要考慮到「跘倒人」的問題
但是當這樣的問題不存在時,就放心玩吧
我甚至曾經想推動家人學玩麻將
因為全家都沉默寡言
好不容易聚在一起吃頓飯,吃飯時就只是吃
吃完飯不是看電視就是進房間,太沒意思了
只有一起進行某種活動才能保持對話狀態
我想麻將既然這麼風行,應該可以坐很久
可惜大家都不想學,只好算了
到現在我也還不會玩
但是我也在想,身為基督徒
只有「遵循社會價值」一條路嗎?
難道不能「翻轉、導正」社會價值嗎?
不能賦予事物新的意義嗎?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null
|
|
發表人: frog
回答日期 : 2007/12/09
|
|
這樣的問題保羅也曾面對,請看他如何回答:
(Rom 14:1) 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
(Rom 14:2) 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軟弱的,只吃蔬菜。
(Rom 14:3) 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
(Rom 14:4) 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僕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
(Rom 14:5) 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
(Rom 14:6) 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
(Rom 14:7) 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
(Rom 14:8) 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
(Rom 14:9) 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
(Rom 14:10) 你這個人,為什麼論斷弟兄呢?又為什麼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臺前。
(Rom 14:11) 經上寫著:主說:我憑著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
(Rom 14:12) 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
(Rom 14:13) 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
(Rom 14:14) 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
(Rom 14:15) 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經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
(Rom 14:16) 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毀謗;
(Rom 14:17) 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Rom 14:18) 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就為神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
(Rom 14:19) 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
(Rom 14:20) 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
(Rom 14:21) 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什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
(Rom 14:22) 你有信心,就當在神面前守著。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
(Rom 14:23) 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null
|
|
發表人: 孟子牧師
回答日期 : 2007/12/09
|
|
從保羅在羅馬書十四章的回答,他批評有信心的人沒有想到信心軟弱的弟兄;他也批評信心軟弱的弟兄竟論斷有信心的弟兄。
「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羅14:3)
打牌與否,是個生活文化的問題,也是個屬靈的問題;社會文化有一定的看法,主也有祂的看法。
我以為必須先明白主的旨意,不能因為社會的看法而改變主的旨意。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null
|
|
發表人: 孟子牧師
回答日期 : 2007/12/09
|
|
補充:
主的旨意是:
「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什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羅14:21)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null
|
|
發表人: 孟子牧師
回答日期 : 2007/12/09
|
|
看來我的表達能力還要加強呢
其實我真的完全同意「不絆倒人」的教訓
但我也想表達這樣的教訓有其吊詭之處
舉例來說,若有人說
「啊,基督徒也化妝╱載首飾╱擦保養品啊!」
姊妹就要因他的緣故,素顏見人,畢竟豔麗是虛假的
若有人問
「咦?你也聽周杰倫?基督徒不是都只唱哈利路亞嗎?」
就要為他的緣故,除了詩歌,一切流行音樂全不聽也不唱
若有人說「基督徒吃大餐對嗎?這樣不是貪圖個人的享受」
就要為他的緣故,只吃60元便當
這些都是為了「不絆倒人」而不做的
但是在這麼做的同時
也代表基督徒的所做所為
是被「社會價值觀」「文化」「人的傳統」所轄制
不絆倒人=遵循文化、傳統、習俗、別人看法
=>暫且不討論真理為何
結果是基督徒的行為,反倒為了「不絆倒人」的緣故
要放下自已對真理的個人認識,而隨從世俗的價值觀
再舉個聖經的例子
加拉太書二章彼得被保羅責備裝假
不敢和外邦人同坐席吃飯
其實彼得是有道理可講的
他為了不讓信奉割禮的信徒「跌倒」
所以暫且不和外邦人同席(但平時是同席的)
以免絆倒信心軟弱的猶太信徒
就當時的社會文化、傳統而言
與外邦人同坐席吃飯本來就是不應該的
這是主流思想,彼得當然要顧慮會絆倒人
若不是有個保羅出來說:
「不,社會/傳統的價值觀是錯的,真理並非如此」
而且記在聖經之上
不知我們這些外邦人現在會如何?
這也是我上次最後丟的問題的意思
我知道「不絆倒人」的教訓是對的
但是是否有時可以不遵循社會價值
而是改變社會價值
舉個最明顯的例子
到底何耀珊師母,是在絆倒人
還是在創造新的價值?(純舉例,請不要討論這點)
對不起,我是在喧賓奪主,唯恐天下不亂
看來比較需要解答的是我
懇請各位屬靈前輩賜教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null
|
|
發表人: frog
回答日期 : 2007/12/10
|
|
我是認為動機很重要!
打牌,目的是什麼?
我不反對我的爸爸打麻將
因為,這真的對他的頭腦、記憶比較好--預防老人痴呆
過年期間,和未信主的家人玩撲克牌
在遊戲中,互動是歡樂的!
frog所提的,化妝、聽流行音樂、吃大餐~
我覺得都還好
化淡妝--基於禮貌,濃妝豔抹,那就不必了!
聽流行音樂--了解年輕人的想法,若沈迷偶像。那就要收斂了!
吃大餐--慶祝紀念日,偶一為之,why not?
若常常如此,那~~考量第三世界國家貧困兒童的需要,捐出來吧!
基督徒是自由的
有自由做這些事,也有自由可以不做這些事
不做,不但不會覺得勉強,更不會不平
因為這些事,套一句保羅說的
--吃也無益,不吃,也無損---那才是真自由啊!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null
|
|
發表人: 楓
回答日期 : 2007/12/10
|
|
frog的例子有些不當
社會文化是相對的, 而聖經真理卻是絕對的
保羅在羅馬書14章, 林前8-9章都大量證明愛心比知識重要
保羅要提醒信徒是要明白主的心意, 不要因個人的飲食或習慣叫人跌倒
但當社會文化與真理衝突時, 基督徒要堅持真理, 做中流砥柱,
耶穌基督就是好榜樣!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null
|
|
發表人: 孟子牧師
回答日期 : 2007/12/10
|
|
參看聖經
西2:20∼23
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小學,為甚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
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導的。說到這一切,正用的時候就都敗壞了。
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制肉體的情慾上是毫無功效。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null
|
|
發表人: bye
回答日期 : 2007/12/10
|
|
這是一個處境問題,也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
聖經教導我們對什麼人就做什麼人。又教導我們要靈巧像蛇,純良像鴿子。
我想,重點不是打牌與否,而是你的動機以及你打牌的目的。
有人認為,與吸煙的人一同吸煙,才代表是接納他們,透過這樣的方式才容易與他們建立關係、以傳福音…不知你又如何看。
曾經,我個人很抗拒吸煙的人,也不願與他們為伍,但我失去了向他們傳福音的機會。
後來,我遇到某個行業的人,當中很多人都吸煙,他們吸的時候,不會邀請我,因為知道我不吸,但我也不再刻意走避,關係也漸漸建立起來。
所以,我認為,不是可不可以的問題,而是自己在其中的動機才是重點!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null
|
|
發表人: Here_was_closed
回答日期 : 2007/12/11
|
|
不可以,因為那是賭注的遊戲,上帝不悅的!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null
|
|
發表人: LILY
回答日期 : 2008/06/16
|
|
網友評論:
發表評論或留言:
|
frog 說: 我突然發現在我之前發言的一個解答
也無影無蹤被刪除了,其內容如下:
----------------------------------------------
我覺得無所謂,聖經有哪節說到不可以打牌?
重要是內心愛主,其他的〔我凡事都能做〕
發表人: 未紀錄 (過路客)
IP : 220.184.142.***
正面評價: 2 負面評價: 4 投票:
--------------------------------------------
2007/12/09
|
frog 說: 如果覺得發言不當,以前都有留下說明及申訴方式
直接刪去實在不妥
如果是系統的問題,就必須趕快解決
並不是所有人都像我一樣
有找出網頁暫存檔的能力
2007/12/09
|
ansu 說: 能躲開,就躲開,只要一句話,[不想玩呢!抱歉!]應該就可避開親戚之邀約!因為即使沒有玩錢,但幾番,幾枱,一算起來,還是有輸贏,總是產生了爭競之心!
2008/05/19
|
巴斯托夫•瓊斯 說: 楓說的沒錯
重點在動機
另外參與的人也很重要
如果其中有非信徒時,很多事都不宜
2009/06/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