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
【提前二11】「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
〔背景註解〕
當時在羅馬帝國境內女權低落,一般婦女的知識水準不高,因此不但外邦人婦女在社會上沒有甚麼地位,連猶太人婦女在會堂?的崇拜儀式中,也一向不被重視。但基督教信仰破除了男女間的藩籬(加三28),婦女得以積極參與教會生活,有些姊妹們的表現傑出,如呂底亞、百基拉、非比等人(參徒十六14,40;十八2,18,26;羅十六1~2)。不過,也因此引發了消極負面的問題來,一些信主的婦女們不知自我約束,在聚會中有不當的發言,影響聚會,迫使保羅不得不要求姊妹們在公開的聚會中守住神所定規的秩序(參林前十一3;十四34~36;創三16)。
〔文意註解〕
「女人要沉靜學道,」『沉靜』指安安靜靜地;『學道』指學習道理。
「一味的順服,」『一味』指凡事。『順服』原文重在『服』,而不是重在『順』;『服』是指內心甘願服在神的安排底下,而『順』是指外面行動上的順從;『順』而不『服』,就不是聖經?的順服。
〔話中之光〕
(一)基督教容許所有的信徒都有學習道理的權利和責任,無論男女老幼,都需要在知識上長進(彼後三18),因此每位信徒都要下工夫學習,卻不要學而無成(參提後三7;來五12)。
(二)學道最要緊的是先要有『受教者的耳朵』,然後才能有『受教者的舌頭』(參賽五十4);我們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雅一19),這樣才不致於出錯。
(三)聖經中的順服,決不是單方面蠻橫強迫的制服,而是自願自發、甘心樂意的順服,這種順服來自屬靈的認識。
【提前二12】「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
〔文意註解〕
「我不許女人講道,」『不許』指不許可,不准許;『講道』指權威式的講解並教導真理,此處含有對男人施教的意思。
「也不許她轄管男人,」『也』字表示本句和上句是平行句子,而不是重複加強的句子;『轄管』指攬權指揮。
「只要沉靜,」『沉靜』指沉默不語,安安靜靜地。本句可用來補充首句的『不許講道』,也可用來解說第二句的『不許轄管』,因為言語是轄管的主要手段。
〔問題改正〕
解經的原則是『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彼後一20按原文亦可譯作『不可單憑它本處意思解說』not of it’s own interpretation),意即不能跟別處經文牴觸,而須受『經上又記著說』(太四7)的平衡。基於此項原則,本節應該不是完全禁止女人講道,而是針對當時的特殊背景有所禁止(請參閱11節『背景註解』)。理由如下:
(一)保羅在別處經文曾允許女人蒙著頭講道(林前十一5),而從該處上下文看來,女人之所以講道時需要蒙著頭,乃因有男人在場。
(二)保羅又允許『老年婦人…用善道教訓…指教少年婦人』(多二3~4),意即女人可以對女人教訓或講道。
(三)聖經中不乏女人作見證、傳信息、講論基督的事例(約四39;路二38;徒十八26;詩六十八11)。
(四)在新約教會中,不但有男先知,也有說豫言的女先知(徒廿一9~10)。
(五)本節的『不許』應當是特有所指:(1)不許沒有學習的女人(包括男人)講道;(2)不許女人不蒙頭(即越過本份)而講道。
〔話中之光〕
(一)在新造?面男女的地位平等(加三28),但功用和角色卻不相同(林前十一3);要緊的是如何各盡其職,而不是爭權奪位。
(二)我們可以從教會歷史學習到一個功課,女人一越過本份而出頭,往往被魔鬼所利用,製造出一些異端邪派來(如:基督教科學會、安息日會、東方閃電等)。
(三)沉默是最佳的策略;基督徒是世上的鹽和世上的光,而鹽和光都是在『沉靜』中發揮功效。
【提前二13】「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
〔原文字義〕
「造」模成,塑造;「亞當」人,紅的;「夏娃」活的,眾生之母。
〔文意註解〕
「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因為』說出不許女人轄管男人的第一個理由;『先造』說出神造人的先後次序。可見保羅並不是根據當時的社會風俗背景而貶低女人,他乃是帶我們回到神起初造人時的計劃和安排(參林前十一8~9)。
「後造的是夏娃,」這話的含意是,『後造的』應該順服『先造的』,這是出於神的安排,我們不能向神強嘴質問(參羅九20)。
〔話中之光〕
(一)基督徒對一切事物是否合理的判斷,不能根據既成的事實,而應回到事物的『起初』(參太十九8;林前十一8),尋求神對它的心意和安排。
(二)『順服』(參11節)的精意,乃是尊重神所安排的先後次序;任何漠視這個先後次序的心意和舉動,就是對神不服。
【提前二14】
「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
〔文意註解〕
「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且』字說出不許女人轄管男人的第二個理由;『引誘』指撒但誘使人違犯神的命令(參創二16~17;三1~6)。
「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女人被引誘』指夏娃被蛇誘騙之事(創三13);『陷在罪?』指罪入了世界之事(羅三12)。
〔話中之光〕
(一)神是先創造男人(參13節),撒但是先引誘女人,兩者的先後次序相反。照神的次序,結果是『甚好』(創一27,31);照撒但的次序,結果是墮落(創三6,13)。
(二)任何抬高自己,越過神所安排的先後次序,就是落入撒但墮落的原則中,結果是陷在罪?。
(三)撒但先引誘女人的事實說出,通常女人比較容易受騙,所以女人順服男人的判斷和定規,乃是神所安排的最佳保護。
(四)男女在生理和心理上有不同的天賦,比方男人比較強壯,女人比較柔弱;男人重理智,女人重感情;男人容易下決斷,女人較優柔寡斷等現象。所以單純從神創造的觀點來看,女人最安全的作法乃是接受男人的保護,而不逞強出頭。
【提前二15】「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愛心,又聖潔自守,就必在生產上得救。」
〔原文字義〕「常存」住在,留在,持守。
〔文意註解〕
「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愛心,又聖潔自守,」『然而』表明蒙恩脫困之路;『信心』重在向著神,意即信靠神(來六1;羅十四22);『愛心』重在向著人,意即親愛眾聖徒(弗一15);『聖潔自守』重在向著自己,意即用聖潔尊貴守住自己(帖前四4)。
「就必在生產上得救,」『生產』指生育兒女;『得救』指從天然潛在的危險和苦難中得著保守和拯救(參徒廿七20,31,34),亦即得以安然度過危險和苦難。
歷來解經家們對本處經文有很多不同的解釋:
(1)在懷孕和分娩的過程中,肉身得以蒙神保守;
(2)在生產的痛苦過程中得著從神來的安慰和加力;
(3)在生兒育女的天職上找到最大的成就,得以補救女人首先犯罪的過錯;
(4)即使女人必須多受生產兒女的苦楚(創三16),但她自己卻要得救(林前三15);
(5)指女人雖因被引誘而首先陷在罪?(參14節),但必因『女人的後裔』──基督而得以脫離罪惡,如同夏娃所得的(創三15);
(6)藉生產救主耶穌而得到靈魂的救恩,如同馬利亞所得的(路一28~31,46~48)。
編者贊成本句經文宜按字面解釋,而不必像那些具有科學眼光的現代解經家,認為信心和生產安順與否沒有必然的關係,乃特意按靈意解釋,結果卻對我們沒有實際的幫助。這個寶貴的應許,對歷代許多虔誠的基督徒姊妹們,在生產兒女時曾給與她們特別的幫助。故我們仍宜按字面的意思加以接受,主觀地經歷神的應許,自會有出人意外的平安。不過,在應用本節聖經時須注意:
(1)這個應許是有條件的,只對常存信心愛心,又聖潔自守的女人有效;
(2)應接受醫生的專家意見,如認為身體狀況必須剖腹生產時,不可置之不理。
〔話中之光〕
(一)信徒是藉著信心而得神的喜悅(來十一6),藉著愛心而彰顯主(約十三35),藉著聖潔自守而能坦然迎見主(來十二14)。
(二)常存信心、愛心,又聖潔自守的人,必蒙神祝福,對今生和來生都有益處(參四8)。
(三)生產兒女對女人雖是一種苦難,但敬虔的女人能夠化苦難為喜樂和祝福。
愿神赐福予您!!!
參考資料: 黃迦勒《提前後書、提多書及腓利門書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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