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羅得與他的兩個女兒
今天的讀經經文是創世記19和20章,其中提到天使毀滅所多瑪的事。這兩章經文有幾個地方我不能理解,有人能為我解答嗎?
1。為甚麽羅得為了保護耶和華的使者而以兩個女兒作爲交換?我沒有辦法想象一個父親會爲了留宿的客人而讓女兒受傷害。
2。為甚麽逃到山上後羅得的女兒要灌醉羅得跟他同寢?聖經說她們是爲了給羅得留後代,但是這樣就可以和父親同寢嗎?舊約不禁止亂倫嗎?
上面兩件事情表面上看起來都有正確的動機。一個是爲了保護客人,一個是爲了給父親留後裔。但是我沒有辦法苟同他們的做法。聖經別處有合理的解釋嗎?
問題類別: 聖經新舊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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