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對婚姻的心意
不是要限制我們,卻是要保護和祝福
一.與信主的人結婚 林後6:14-18
1.與信主的人交往
2.但若婚後才信主,不可因信仰離棄配偶. 林前7:10-13
二.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創2:22-25
三.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太19:3-6
1.只要進入婚姻的聖約就是神所配合的.
2.婚姻是人倫關係中最親密的關係.(骨肉)
3.婚約是人與人之間最高,最神聖的盟約(非契約).它的基礎是信任,以雙方的人格做一生的保証.因此只有死亡能終止婚約.
4.神對婚姻的設計是一夫一妻,一生一世.
四.關於離婚
1.神恨惡對配偶不忠(詭詐),和離婚(休妻)的事. 瑪拉基2:13-16
2.馬太福音19:7-9 耶穌的意思絕不是指當配偶有淫亂,我們就應該或可以離婚.
3.若已離開,要回去與配偶和好,不可再嫁娶. 林前7:10
4.若對方要離開,可由他去,但仍可選擇抱持著我可以救他的盼望,不廢止婚約. 林前7:15-16
5.若已離婚,而對方已再婚,我們推薦保羅的建議:“ 守素安常”,殷勤服事主. 林前7:26,35
參考資料: http://www.tccc.org.tw/women/?p=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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