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十一奉献给同事的母亲
我和同事相处一段时间后,了解到她和她的妈妈都是基督徒,而且她妈是基督徒30多年了。我的家乡没教会,我就开始把每个月的十一奉献汇给了她妈,让她妈帮我奉献给她当地的教会。
4个月后,我开始了解到同事家里经济困难,她妈也需要钱,戏剧的是我这个时候已经得到她妈的好感,也深爱上了同事。我就告诉同事,叫她告诉她妈,我的十一奉献以后就直接奉献给她妈妈了。
问题1:我的行为确实带有自私的成分,把十一奉献给我喜爱的人的妈妈,既荣耀了神又帮助了所爱的人。不知道我这样做是不是对的。
问题2:我告诉同事的妈,叫她需要的时候可以自己使用我汇过去的钱。她妈说,她不敢使用,因为她怕(她那的说法是,十一奉献只是给教会的,不是给基督徒的)。我就告诉她她可以自己使用,因为她是神的殿,是上帝的儿女和肢体,更何况她很需要金钱来生活。我的说法对吗,她可以自己使用么?
感谢大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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