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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十一奉献给同事的母亲

我和同事相处一段时间后,了解到她和她的妈妈都是基督徒,而且她妈是基督徒30多年了。我的家乡没教会,我就开始把每个月的十一奉献汇给了她妈,让她妈帮我奉献给她当地的教会。
4个月后,我开始了解到同事家里经济困难,她妈也需要钱,戏剧的是我这个时候已经得到她妈的好感,也深爱上了同事。我就告诉同事,叫她告诉她妈,我的十一奉献以后就直接奉献给她妈妈了。
问题1:我的行为确实带有自私的成分,把十一奉献给我喜爱的人的妈妈,既荣耀了神又帮助了所爱的人。不知道我这样做是不是对的。
问题2:我告诉同事的妈,叫她需要的时候可以自己使用我汇过去的钱。她妈说,她不敢使用,因为她怕(她那的说法是,十一奉献只是给教会的,不是给基督徒的)。我就告诉她她可以自己使用,因为她是神的殿,是上帝的儿女和肢体,更何况她很需要金钱来生活。我的说法对吗,她可以自己使用么?
感谢大家的意见!




































問題類別: 其他問題


發問者: 七夕
發問日期: 2008/02/15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08/02/15
本篇資料庫ID 1137
本題關鍵字: 年  直  十  基督徒  人  道  金  基督  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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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平安!其实不该把帮助他人的钱算入十一奉献里的,十一奉献还是归十一奉献,而平时我们捐钱给其它福利机构,福音机构,教会本身,布道团或支持宣教士等等都应该在十一之外的钱!
若有感动,您可以另给她母亲一些钱但却不是拿掉神的十一去给人。虽都是做好事但十一是神的命令。
其它额外的奉献就凭信心吧,若不舍得就不要给,而不是拿十一的钱当成一切的奉献或做好事的钱。
我曾经也这样误会过,且你自己也晓得。。。这样做您是爱人爱钱过于上帝了。
愿神祝福您!

參考資料: 玛拉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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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moneyann
回答日期 : 2008/02/15


平安!!!
在这里我只是想表达我的看法而已。
十一奉献是归给神。因此,就有问题出现,是全部归给教会还是可以奉献给其他福音机构?
玛拉基书3:10有提到 [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使我家有粮]。这说明了十一奉献都是给神的,来完成神的事工,而不是给基督徒的。所以,她母亲的看法是对的。
我建议如果你的经济许可,您可以另外拿一些钱出来帮助你所爱的人的母亲,而不是用十一奉献来帮助他们。
愿神赐福与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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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joshua01804
回答日期 : 2008/02/15


平安!
兩位夥伴都回應得很正確
但我想,還是要在這裡跟您建議
快些找一間固定的教會聚會
或者,跟您的同事到她的教會聚會
您對基督的信仰需要根基在聖經的真理裡
而非在自己的感覺下
願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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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08/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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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blin 說: moneyann 看法太八股
提問人已經說了 當地沒教會

2009/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