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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婚姻??

請問可以離婚嗎?(配偶不貞,或沒有犯姦淫的情況下,信徒或非信徒之間等的議題)基督徒的立場該是怎麼樣的呢?(除了同性婚姻和亂倫的婚姻是需要被終止之外的)

離婚後可以再婚嗎?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是被許可的?

因為有不同的說法,都是引用聖經的,所以想請教您們的見解,謝謝!

補充發言: 谢谢您的回答!的确,您说的我都懂但可有圣经的根据?有种说法却是不认同离婚的,更说圣经是没有给予人再婚的自由的(缺乏自制力的寡除外)

補充發言: 还有其它的答案吗?谢谢! 有些参考经文让我觉得很矛盾,我捉不到在离婚再婚上的总原则!在这里请教大家:太19章3-12,5章31-32,创2章23-24,申22章28-29,林前7章。若对方不贞就可以离婚另嫁娶吗?又有牧者说基督徒无论如何不可主动提出离婚?对方提出为何就可以呢?还有好多不同的景况下的列子,究竟有没有一个标准的答案?谢谢!

補充發言: 补充:又有话说,在婚姻里没有人是无辜者,双方都是造成婚姻失败的因素。丈夫有责任用神的话来洁净妻子;妻子当为义受苦而非自称无辜。分辨谁才是无辜的只是要为离婚或再婚的找藉口。• 离婚后有美满的再婚,隐藏损坏-是种不好的见证,因他人会认为神祝福他们再婚的婚姻,而我何必痛苦的在这段婚姻里挣扎下去?幸福的再婚者应有个态度:不是神为我伸冤乃是因我的悔改之心神所给的怜悯祝福。而奸淫另一方就有权利离婚也是很争议性的,婚外情就是犯奸淫?那么如果丈夫或妻子在思想上犯了奸淫呢?那个定义在哪?又有人说,圣经指的淫乱可以离婚的特例并非婚外情而是乱伦,同性婚姻等。

補充發言: 可有任何相关的文章资料,研究报告等吗?谢谢

問題類別: 基督教教義


發問者: moneyann
發問日期: 2008/02/14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08/02/15
本篇資料庫ID 1115
本題關鍵字: 婚姻  聖經  基督徒  姦淫  基督  信徒  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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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平安!!!
有些问题已在您所提供的经文里有了答案。我也无法回答你所有的问题,我尽量把我所知的告诉你。
在林前7章12-14节,哥林多教会的一些信徒为了可以服事基督,就认为他们应与其未信的配偶离婚,另娶基督徒为伴侣。但保罗重申婚配乃委身的承诺。神设立的婚姻是要人住在一起,即使配偶不是信徒。信主的丈夫或妻子,必须努力使配偶归向基督。离婚似乎是最容易解决问题的方法,但是保罗极力主张与尚未信主的配偶保持婚姻关系,并且积极地影响对方,因为保罗认为婚姻是?久的,正如耶稣所说的(参可10:1-9)。
而15-16节,这两节经文常被人滥用为摆脱婚约的藉口。但保罗的原意却恰好相反,他是希望信徒尽量与未信的配偶相处,保持婚姻关系。只有当未信的一方坚持离婚时,保罗才说信徒可以离婚。但是保罗写这段经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巩固婚姻,而不是主张离异(参7:17;彼前3:1-2)。既然对方一定要离婚,勉强生活在一起只会破坏人与人之间的和睦。

在我认为应该没有一个标准答案。这样的个案太多了,每一个个案都有不同的情况,简直就是五花八门。所以,处理时用爱心去体会对方的感受,再给予一些看法或引导。我没面对过这样的问题,所以我的答案都很表面。这也是我学习的一个机会。盼望您也能从中学习到一些功课。我会为您代祷。
也希望各位弟兄姐妹多多给予您们的看法,让我也学习到一些些。谢谢!!

愿神赐福与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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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joshua01804
回答日期 : 2008/02/15


平安!
這個問題曾被討論過
請見
http://www.taiwanbible.com/wiki/view.jsp?QID=491

基本上
在聖經的教導上,只有一個情況可以允許離婚
--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太十九9
也就是外遇!

允許離婚,卻不表示「一定要」離婚
看過很多走過婚姻風暴的人
他們在當時並沒有放棄婚姻
而是一起走過這段歲月,彼此原諒,重新接納!

另一個會讓婚姻終止的原因是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著,他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他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羅七2-3
也就是喪偶!

聖經同意這段婚姻可以被終止的
只有這兩個原因

另外一個我個人會考慮不被以上經文所限制的情形是--家暴!
但這必須case by case

現代離婚率高
因為法律規定可以離婚的條件很寬鬆
有人說,是看重人權
但我認為,這是更輕忽了婚姻的本質
輕忽了在上帝面前立下的誓言!
--一輩子相依、相守的承諾

當然,婚姻的經營是需要兩人的努力
所以,這更顯得踏入婚姻前的考量,是多麼的重要
不要輕易的踏入婚姻
一但踏入,也不輕易的離開!

民間有民間對婚姻的法律
但基督徒看的,是聖經如何看婚姻!

婚姻以外的性關係,在聖經的觀點裡,都是「行淫」
都是神所不允許的!
思想上的姦淫算不算呢?
--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太五28
雖不是實質的、肉體的犯姦淫
但是,這卻是會影響夫妻之間的情感
這是,要處理的,不是以離婚了事
而是在神面前認罪
求主潔淨、求主幫助自己將眼光轉向伴侶

我再說
現在法律對離婚的條文是鬆的
不表示基督徒因此可以放寬自己對婚姻的約束!

願上帝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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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08/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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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hua01804 說: 对不起,很常出现电脑技术问题。。。一直会重复刊登我的解答。。。不明白为什么。。。看来要去讨论区问问看了。。。不好意思,加添版主的工作量。。。
2008/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