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聖經看同性戀四】天生同性戀?勿信! 記者吳佳玲/綜合報導 (2012年11月08日)

新聞提供: 今日基督教報

許多同性戀支持者說,同性戀是天生的;既然是天生,就是上帝造的,是神所允許的,因為神不會犯錯。但事實真是如此嗎?可以這樣扭曲解讀美善的神與聖經的真理嗎?


一男一女、生養眾多 才是神造人的標準模式
中台神學院教授吳道宗說,根據聖經創世記1章26~27節,人是按照神的形象受造,並且要生養眾多、遍滿全地。於是造了亞當(男人)和夏娃(女人),只有異性戀才能夠「生養眾多」,才是神造人的唯一「標準模式」。因此,每個在一男一女結合下出生的人,本性必定是異性戀,沒有人生下來本性是同性戀的。 {本文僅部份轉載,全文請參閱原始連結}

新聞照片:


←前一篇 下一篇→
Created: 2012年11月08日

鍵盤 ← → 鍵可切換上下篇
原始連結 基督教新聞中心 台灣聖經網 中華基督教網路發展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