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是罪」 新版NIV聖經定義更明確 記者黃莉雯/美國報導 (2012年01月16日)

新聞提供: 今日基督教報

2011新國際版(NIV)《聖經》中,對於同性戀行為給了更明確的解讀,讓閱讀此版本《聖經》的人,更清楚經文的原述意義。此版本由美國聖經翻譯委員會(Committee on Bible Translation,簡稱CBT)出版,內容雖被指出相較於舊版本(1984年NIV)中,出現更多關於「性」的語言及字詞,但針對這樣的聲音,CBT也作出聲明:「2011更新版NIV所有關於性方面的字詞判斷與決定,都經過嚴格審查,選用的詞彙是最接近《聖經》原文的原意。」


性用詞更明確 清楚指明性犯罪惹神不悅

以《聖經》哥林多前書為例,在6章9節中提到「…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經文,在舊版中,「親男色」用的是「homosexual offenders」,但在新版的NIV中則以「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來表達,更加明確其意及範圍。 {本文僅部份轉載,全文請參閱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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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ed: 2012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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