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及美兩州通過同性婚姻 (2009年04月06日)

新聞提供: Christian Times 時代論壇

瑞典國會在四月一日以226票贊成、22票反對,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案,成為全球第七個容許同性婚姻的國家。該項新通過的法案得到六個政黨支持,只有基督民主黨反對。在五月一日該法案生效後,當地的同性伴侶可以按民事手續或透過宗教儀式結婚。瑞典最大教會信義會在二○○七年一月開始容許轄下教區為同性伴侶「祝福」,但各教區牧師有自決權。


另外美國艾奧瓦州最高法院亦於四月二日裁決,實施了十年的禁止同性婚姻法有違憲法,頒令無效,同性戀者最快可於本月廿四日開始註冊結婚。而佛蒙特州的州議會亦通過同性婚姻法,不過州長表明會運用否決權否決。

其他容許同性婚姻的國家包括荷蘭、比利時、西班牙、挪威、南非及加拿大,美國則有麻薩諸塞州及康奈狄格州容許。

(取材BB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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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ed: 2009年0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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