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為什麼 (以及何時) 可以生氣? (2026年08月08日)
我很驚訝他們竟然自己得出這個結論。但當我反思現今多數文化表達憤怒的方式後,我完全能理解為什麼他們會把「憤怒」與「罪」混為一談。在我們這個日益兩極化且數位化的世界中,憤怒不僅沒有受到約束,反而成了一種可以牟利的剝削工具,而這大都發生在網路上;雖然看似超脫實體,但網路上的憤怒所帶來的負面影響絕非虛擬。人們「確實」充滿憤怒,並以越來越不健康的方式宣洩憤怒。 )。人們習慣利用憤怒 (無論是自己的還是別人的) 來建立平台與聲量,因為在這個「注意力經濟」的時代,只有激烈的情緒才能帶來點擊率。 與自己意識形態相左的敵人。另一種則是打著「愛」的名義,壓抑自己對真實真正問題的憤怒。 有些基督徒透過展現憤怒來塑造自己在公眾面前的見證,大力撻伐、羞辱甚至挑釁與自己意見不同的人;另一些基督徒則為了避免陷入幼稚的網路口水戰,或不願被憤怒誘餌利用,選擇退出那些其實十分重要的公共討論及對話。 身為一位在美國南方長大的女性,我一直傾向於壓抑自己的憤怒。但近年來,耶穌那種以「謹慎、出於禱告之心」來表達這種強烈情緒的方式,深深觸動並提醒了我。耶穌回應不義之舉、潔淨聖殿的時候,並不害怕把事情「鬧大」(也就是我兒子們誤以為祂犯了罪的那件事) 。然而,耶穌並非在盲目的暴怒中行事。《約翰福音》記載,耶穌看見在聖殿兌換銀錢和賣牲畜的人之後,用繩子做了一條鞭子 (約2:14-15)。這個過程或許不需要花掉整個下午的時間,但至少讓祂有足夠的時間慢下來,在採取行動前有時間反思、禱告。這與一個人在盛怒之下,立刻發出一則毫無節制的推文或電子郵件,或經過禱告及深思後才說出艱難卻必要的話,兩者有天壤之別。 而耶穌確實有獨特的權柄推翻聖殿裡的桌子,因為那是祂父的殿 (約2:16)。而我們因著罪的影響,已失去「完全公義地發怒」的能力。然而,耶穌在世上的生命樣式,依然是我們應當效法的典範。 作為「真正完整的」人性典範,耶穌向我們展現了當憤怒「正確地順服於上帝」時,有其正當的立足之地。無論耶穌當時是在回應 ,祂的憤怒都顯然源自對上帝以及對祂子民的愛。耶穌的榜樣能激勵我們,以正確的方式接納像這樣「正確的憤怒」。對上帝的熱心使我們有力量去捍衛敬拜的純潔性,確保所有人都能前來敬拜祂;也教導我們竭力對抗自己生命和這世上的腐敗。 然而,我們不能只是為了作秀或博取社會認同而投身這場爭戰。耶穌潔淨聖殿的時候,並非「 」,而是發起一項祂願意付上極大代價去完成的行動。門徒後來回想這一幕時,他們就想起經上記著說:「我為祢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約2:17) 耶穌潔淨聖殿的行動,最終指向的,是祂甘願為敵人犧牲自己性命的十字架。 回顧我自己經歷到「公義的憤怒」的時刻,我發現自己只願意挺身而出到某種程度。我可能會連署請願、寫信,或與某人進行一場艱難的對話,但到了最後,我仍不太願意掀起太大的波瀾、得罪太多人。有時候,我甚至會用「策略」來包裝自己的心態:為了在特定局面中保有發言權,我選擇慢慢推進、溫和施壓。有時,這確實是上帝呼召我們行事的方式,例如當以斯帖為了自己的民族向亞哈隨魯王求情時,她也採取緩慢且具策略性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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