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信徒讀經筆記】罪之奴?義之僕? (2026年06月20日)

新聞提供: 教會公報

在我們的信仰經驗中,有個議題不時會進入視野,即「因信稱義」與「白白的恩典」。這關乎福音核心要義的真理總會招來質疑甚至抨擊,認為過度主張將導致人忽略自己的責任,以為可以高枕無憂而放浪形骸。這種擔憂並非無的放矢,而是深刻體認人性之敗壞,一旦失去節制與約束,就會如脫韁野馬。只是,若因此就認為「因信稱義」與「白白的恩典」是拿恩典作放縱情慾的藉口,會令人輕忽自己的責任,那麼對真理恐怕只有片面的認識。

在羅馬書中,保羅已然預判有人會以為稱義與恩典就是白白得到免死金牌,從而大享罪中之樂,好叫恩典顯多,因此他嚴詞斥責:「斷乎不可!」(羅馬書6章1節)這位嫻熟律法與先知的使徒,論證人不是因律法而稱義,乃是因信耶穌基督而稱義,藉著祂與上帝和好,進入恩典之中。但是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並不等於可以犯罪。

保羅從兩個面向說明這個問題。其一,「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羅馬書6章1節)我們既受洗歸入基督耶穌,即是與祂同死、同葬、同復活,進入新的生命。所謂福音,不僅關係罪的解決、義的歸算,也包含在基督復活的樣式上與祂聯合(5節)。

其二,「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致成義。」(羅馬書6章16節)保羅提醒信徒,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沒有第三種狀況。對於重視個人自由的現代人而言,奴僕這種身分定位似乎不合時宜,但作義的奴僕,正是掙脫罪的枷鎖、得著真自由的前提。

故此,若有人以為自己既在恩典之下,就可以繼續活在罪中,便顯示他並未真正明白恩典的本質,也未明白自己在基督裡的新身分。因為恩典不只是赦免罪的刑罰,也將人從罪的權勢之下釋放出來。與基督聯合的人,已經在祂的死裡向罪死了,也在祂的復活裡得著新的生命。這新生命不是人憑意志努力塑造出來的,而是聖靈在信徒裡面的工作。正如枝子連於葡萄樹,自然得著養分並結出果子;照樣,信徒因信與基督聯合,也必在生命中漸漸顯出順服與聖潔。這些義行不是稱義的根基,而是稱義之人新生命的果子;不是恩典的條件,而是恩典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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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ated: 2026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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