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兒少集體性侵案 勵馨指出制度四面向失靈 - 台灣教會公報新聞網 (2026年05月17日)
【邱國榮整理報導】勵馨基金會在5月12日召開「孩子的安全,不能靠運氣」記者會,彙整台灣近年十起重大兒少集體性侵案件,指出兒少保護制度在「預防、保護、監督、處遇」四大面向出現系統性失靈,呼籲政府全面改革,建立兒少工作證制度,強化高風險場域管理與家長知情權。
勵馨說明,十起案件橫跨幼兒園、國小、補習班、球隊及語言治療機構等場域,分布於七個縣市,受害兒少多達140人,其中男童占57%、女童占43%。案件中有八件是由家長主動揭發,僅一件由青少年自行報案;顯示現行制度缺乏第一線察覺與通報能力。
勵馨也分析,許多案件發生在封閉空間及權力不對等環境,加害者多為兒少高度信任的教師、教保員、教練或治療師。勵馨執行長王玥好強調,這些案件雖發生於不同機構,卻都呈現「封閉場域、缺乏監督、孩子無法求助」等相似風險結構。勵馨副執行長王淑芬進一步點出,幼兒園、球隊與補習班等封閉場域,長期缺乏透明監督及高風險情境規範,使加害行為得以持續存在。
記者會中,台北市培諾米達幼兒園案家長代表現身說法,表示孩子受害後,不僅舉證困難,家長與孩子更需反覆陳述受害過程,承受巨大心理壓力。而兒少性創保護律師吳沂錚則指出,現行制度缺乏有效的兒少工作者資格審查與吹哨者保護機制,導致知情者不敢通報;此外,台灣至今也缺乏如歐洲「兒童之家」(Barnahus)或美國兒童倡議中心(CAC)的一站式跨領域服務體系,使受害兒少及家庭在司法與行政程序中承受二度傷害。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秘書陳志遠表示,目前衛生福利部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法草案對兒少工作者管理範圍仍過於狹窄,宗教場域(主日學、靈修課程)、營隊與休閒遊憩場所未納入規範。他呼籲政府擴大納管範圍,並將雇主查核義務由「得要求」改為「應要求」,落實事前預防。
立委林月琴表示已提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與《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修法,強化家長知情權及調查透明機制,並主張參考澳洲制度建立兒少工作證。她呼籲政府不能再讓制度黑箱成為傷害持續發生的破口。立委范雲則指出,台灣現行制度長期以職業別與成人工作權為中心,缺乏以兒少保護為核心的整體設計,未來將推動建立兒少工作證法源,整合查核與管理系統,強化兒少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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