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懲戒權遭刪 家長團體批修法粗暴:懲戒不等於身心暴力,是家庭教育基石 (2024年12月04日)
【記者梁敬彥台北報導】行政院日前通過《民法1085條修正草案》,刪除原條文中「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子女」,讓很多家長擔憂當法律拿掉父母對子女的懲戒權之後,將來不知道該怎麼教養和督責子女。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全家盟)和國教行動聯盟(國教盟),今天(12月4日)連結全台17個縣市的30個家長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提出「懲戒不等於身心暴力,支持兒童不受家內暴力,反對草率修法剝奪父母懲戒權」的訴求,呼籲政府正視民法第1085條所保障的懲戒權,是家長履行教養子女責任的重要基石,修法不應偏廢維護家庭教育的完整性。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蕭東原表示,政院版的《民法1085條修正草案》,刪除了父母對未成年子女在合理範圍內的懲戒權,加入了「尊重子女人格,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但卻沒有依照法律上「社會通念」的原則,明訂何為「身心暴力行為」的具體範疇。這會讓家長管教子女陷入動輒得咎的處境,甚至親子互動和溝通不良的家庭,將來還可能出現「未成年子女向法院狀告父母」以及「你的孩子不是你的孩子」的人倫悲劇,不可不慎。蕭東原並代表家長團體向參加記者會的三寶爸立委羅廷瑋遞交陳情書,希望立法院為全國家長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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