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子女居港權釋法廿五週年 甘浩望請願:家庭團聚是天賦人權 (2024年06月27日)
【時代論壇訊】適逢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港人內地子女居港權釋法廿五周年,持續關注議題的甘浩望神父聯同六位爭取港人内地子女居留權人士,五月廿六日於政府總部外向保安局請願,促請政府徹底解決居留權問題,協助兩地家庭團聚。
甘浩望與六位請願人士在金鐘政府總部公民廣場外,擺放寫有「遵守承諾 還我超超齡子女申請權」等數個橫額,呼喊「家庭團聚,天經地義」及「二十五年爭取,爭取到底」等口號,以及讀出請願信,提出給予內地子女居港權的訴求。後來保安局職員到場了解,並接收請願信。
請願人士指,保安局曾於二○一○年應允,給予請願人士十四歲以上的子女居留權,惟直到如今此事不了了之,因而促請中港兩地政府落實跟進。請願人士續指,早前亦分別將請願信給予國家主席習近平及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
請願人士強調,家庭團聚是天賦人權。家庭作為社會基本單元應受政府保護,法律制度本應以人為本,顧及市民的狀況,但廿五年前政府提請人大釋法卻剝奪了本屬他們的權利。請願信又提到,政府多番強調大灣區的發展及融合,更應考慮讓中港家庭團聚。
甘浩望及請願人士亦有表達對其他家庭狀況的關注,包括在囚年輕人及民主派人士與家庭分離;難民津貼在物價租金高漲下難以應付日常需要;大坑西邨重建,居民依然未得到全面安置等。近年香港推行國安條例、廿三條立法等事,皆影響不少人情緒,請願人士認為,香港現時的經濟民生問題,與政府政策有莫大關係,希望港府推行良政,給予港人信心。
一九九九年六月廿六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港人内地子女居港權事宜,首次進行釋法,澄清只有獲批單程證的香港永久居民在內地所生子女,才享有居港權;若子女出生時父母皆未成為香港居民,子女不享有居港權。釋法在當時一度引起社會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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