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衛是個強暴犯,亞伯拉罕則是性販子 當我們把舊約裡權勢性侵的故事降低為性道德瑕疵時,會錯過什麼? (2023年07月20日)

新聞提供: Christianity Today

最近,我和家人在開車去電影院的路上聊到了《權力遊戲》。我從來沒有讀過它的原著,也沒有看過翻拍的影集,但我認為評論和預告片已經給了我所需要知道的一切,於是我說,「《權力遊戲》之所以受歡迎,是因為它的內容關於性和暴力。」我兒子諾亞回答:「性和暴力,聽起來很像你的書的內容,老爸。」


我之所以會寫關於性和暴力的書,是因為聖經——尤其是舊約,我大部分時間都花在舊約——提到不少性和暴力事件。或者應該說,非常多。聖經裡記載了包括淫亂、通姦、妓女、一夫多妻行為、種族清洗、自相殘殺、殺嬰以及其他形式殘忍行為的故事。

舊約裡同樣充滿了性暴力。我們讀到強暴犯、皮條客和其他性侵犯的故事。因此,聖經故事似乎與《權力遊戲》——或者更確切地說,我們的新聞——沒有太大的區別。我們似乎每天都能聽到在大學校園、軍隊甚至教會裡發生的性侵案。可悲的是,當我們聽到這些可怕的消息時,許多人再也不會感到震驚。

這個事實使得研究聖經裡的性暴力問題變得更加迫切。保羅說,所有的聖經內容——包括我們可能認為是限制級的舊約故事——都是出於神的,為要教導我們成為義人(提摩太後書3:16-17)。但我們並非忽視這些故事,而是我們講述這些故事的時候,傾向使用委婉的說法。我們不會密切關注故事細節,也因此錯過了聖經作者想要傳達的信息。除了妓女、淫亂者和通姦者的故事,性侵犯和皮條客的故事同樣也為我們講述關於上帝和祂的恩典的深刻一課。正如耶穌的家譜所示,祂來到世上是為了救贖所有人,甚至包括那些犯下性暴力的人。

亞伯拉罕,性販賣的始祖
我們傾向於委婉地講述的第一個故事是亞伯拉罕的故事。亞伯拉罕——馬太福音的耶穌祖譜上提到的第二個人——順服上帝的呼召離開故鄉,有一個美好的開始。但這個族長並非一帆風順。我們總是對他驚人的信心給予應有的敬意。當然,我們也承認他與妻子的女僕有染。但在描述他如何拐賣他的妻子時,我們弱化了細節。

到達迦南不久後,亞伯拉罕為了躲避飢荒前往埃及。因為撒拉的美貌——即使已65歲——他命令她告訴埃及人,她是他的妹妹,而不是妻子,這樣就不會有人為了娶她而殺了亞伯拉罕(創12:12-13)。因為亞伯拉罕和撒拉是同父異母的兄妹,所以這個信息有一半是真的。但由於他們主要的關係是夫妻關係,所以這是一半的謊言。

正如亞伯拉罕所預言的那樣,埃及人稱讚撒拉容貌出眾,法老將她納入後宮。為了感謝亞伯拉罕分享了他的「妹妹」,法老用牲畜和男女僕人作為豐厚的獎賞。雖然這段文字有些含糊,但法老「帶她走」的用詞裡暗示著性關係。

上帝呼召亞伯拉罕成為地上所有家族的祝福,包括他自己的家族。但他在這裡卻反其道而行。他更關心的是自己的安全,而不是妻子的幸福和尊嚴。(亞伯拉罕在創世紀20章裡再次重蹈這一懦弱、自私的行為。)撒拉一定覺得自己被背叛了,法老也因為亞伯拉罕的欺騙而受苦:上帝降下瘟疫,懲罰法老娶撒拉為妻(創12:17)。在這種情況下,唯一「蒙福」的只有亞伯拉罕。他實質上販賣了自己的妻子,並從中獲得豐厚的利益。沒過多少年,性剝削事件在他家族裡就再次悄然發生。

他瑪:敬虔的妓女
亞伯拉罕的曾孫猶大有三個兒子。大兒子珥娶了迦南女子他瑪為妻,但上帝看他是邪惡的,所以殺了他(創38:7)。猶大於是讓次子俄南「進入」他瑪,以延續珥的血脈。娶寡嫂制婚姻(levirate marriage)——已故男子年紀最大的兄弟必須娶他的遺孀——雖然是現代人難以理解的制度,但這在古代十分常見,並在後來被編入法典,成為神子民的律法(申命記25:5-6)。

俄南確實娶了他瑪,但每次與她同房時,他都會「把精液遺在地上」,這樣她就不會懷孕(創38:9)。原因何在?因為俄南知道這個孩子不是他的,而是他哥哥的。這意味著俄南就不會得到長子的遺產。在上帝看來,俄南的行為——對他瑪進行性剝削,同時剝奪她能成為母親的尊嚴——是邪惡的,所以上帝也殺了他。

猶大注意到兒子們的行為模式,決定不把他瑪交給三兒子示拉。猶大讓她在自己父親家當寡婦。因此,當他瑪意識到猶大不打算做任何事來延續珥的血脈時,她想出一個有創意的計劃。猶大成為鰥夫後不久,他瑪打扮得像個妓女,坐在一條她知道猶大很快就會經過的路上。猶大看到她,以為她是個妓女,而不是兒媳,於是接近她,答應付給她標準的車費(一隻山羊),他稍後會給她送去。她同意了,但前提是他必須給她一些保證品。他交出了相當於古代錢包的東西——印章、繩索和法杖——然後「進入」了她的身體。她終於懷上了孩子,珥的血脈得以延續。

然而,當猶大發現他瑪懷孕時——他並不知道自己是孩子的父親——他下令殺死她。由於他瑪懷的是雙胞胎,他不僅命令處死自己的兒媳,還要處死自己的孩子。一切都對他瑪很不利,直到她用猶大的保証品捎信說:「這些東西是誰的,我就是從誰懷的孕。」(創38:25)。猶大隨即感嘆,他的「娼妓」兒媳比他更是個義人。

猶大是個愛說謊、性生活不道德、虛偽且愛審判人的公公。但經過這個事件後,他改變了。他後來甚至願意代替最小的弟弟便雅憫,向埃及掌管糧食的人——他的弟弟約瑟——獻上自己作為奴隸,而他早在22年前就把約瑟賣給奴隸販子(創44:33)。與猶大不同,他瑪只是試圖做正確的事——儘管她做得並不完美。上帝因著珥和俄南的惡行處死了他們,卻保護並祝福了他瑪。

大衛:強暴犯君王
舊約裡有不少關於強暴的故事,包括利未人的小妾被輪姦(士師記19章)和他瑪——這個名字可能正是為了紀念猶大的兒媳——被自己同父異母的哥哥,大衛王的長子暗嫩強暴的故事(撒母耳記下13章)。但最引人注目的也許是多數人都不會把它與強暴聯繫在一起的:大衛和拔示巴。

新聞照片:


←前一篇 下一篇→
Created: 2023年07月21日

原始連結 基督教新聞中心 台灣聖經網 中華基督教網路發展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