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復活節與清明節的日期彼此接近? (2023年03月27日)
如果你問一個基督徒今年或明年的復活節是在幾月幾日,他多半需要到網上去搜一下才能告訴你。這個基督教最重要的節日的日期每年都會在陽曆的三月22日到四月25日之間浮動。
中國的清明節的日期也不是每年都在同一天,儘管其浮動的幅度更小——在陽曆四月的4日到6日之間。在英文中清明節被稱為“掃墓節”(Tomb Sweeping Festival),因為清明節是中國人緬懷已故的父母或祖先的日子,掃墓是清明節期間最重要、最普遍的活動。儘管清明節已有上千年的歷史,但直到2008年中國政府才將清明節定為法定假日。
復活節與清明節的日期常常相距不遠,有時甚至落在同一天。今年(2023年),清明節是在四月5日,而復活節是在四月9日。因為兩者日期的相近,在中文網絡上常常會有一些文章對比這兩個節日。例如,這篇中國外宣英文網站上的文章說:
“清明節和復活節都是春天的節日,也都是促使人們思考嚴肅的生死問題的節日。清明節把重點放在緬懷故人上,而復活節則側重於慶祝基督的復生。”
儘管復活節是具有重要神學意義的宗教節日,而清明節基本上是一個世俗的節日,但確定兩者日期的西方日曆與中國日曆卻有一個共同之處——它們都跟歷史上擅長天文和數學的天主教耶穌會教士相關。
復活節與清明節的日期
復活節日期的確定結合了陽曆、陰曆和猶太教的曆法。耶穌復活后,早期教會的基督徒曾經為在什麼日子紀念基督復活(或過“基督教的逾越節”)而彼此爭論。
公元325年,尼西亞會議裁定復活節的日期是在每年陽曆三月21日(春分)之後第一個滿月日後的第一個禮拜天。這一決議成為西方教會(包括今天的天主教和新教教會)確定復活節日期的標準。
東方教會一直堅持把每年猶太歷的逾越節當日作為復活節。在1054年東西方教會分裂之時,雙方都還在採用儒略(Julian)曆法。但是西方教會在1582年改用格里(Gregorian)曆法(即今天的“公曆”),而東方教會沒有改革曆法。因此,時至今日,東正教用他們的方法計算出來的復活節日期與西方教會的仍然有所不同。
中國的傳統節日大多是用陰曆來確定日期(例如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等)。但清明節的日期卻是根據陽曆來確定的。清明節的日子就是中國二十四節氣中的“清明”那一天,也就是春分過後的15天。
中國的節氣是按照太陽的周年運動(“黃經”)來確定的,它把一年分為24個每個為期15度的階段(一年總共有360度)。而西方的公曆一年有365或366天,因此每年清明的日期在公曆上有一到兩天的浮動。
耶穌會的曆法改革者
西方確定復活節日期的方法要追溯到從儒略曆到公曆的曆法改革,而促成這一改革的關鍵人物是十六世紀耶穌會的天文學家克拉烏(Christopher Clavius)。
十七世紀,天主教耶穌會人士到中國傳教,把西方的科技引進中國。耶穌會傳教士跟通過他們傳教而皈依天主教的中國學者一起,對中國曆法進行了改革,制定了新的《時憲歷》。在那之前,明朝的《大統歷》被發現多有誤差,掌管欽天監的禮部尚書、天主教徒徐光啟向朝廷提出曆法改革的建議,經崇禎皇帝批准,由徐光啟主持修歷。徐光啟既熟悉中國傳統文化、又了解西方科學,確實是最好的人選。
徐光啟請精通天文和數學的耶穌會傳教士湯若望(Johann Adam Schall von Bell)來參與此項立法改革,湯若望的工作一直延續到清朝初期。1644年,只有6歲的順治皇帝登基,朝廷委任湯若望為欽天監第一位洋人監正,領導修歷。湯若望充分利用了當時西方天文學和數學的先進研究結果,成功完成了修歷的任務。1645年,清廷頒行了新的《時憲歷》。
然而,湯若望在修歷方面的傑出貢獻後來並沒有給他帶來名利和朝廷的賞識,反而造成他被陷害的悲劇。
1661年,年僅22歲的順治皇帝病逝。三年後,對湯若望心有不滿和嫉妒的欽天監同事楊光先指控湯若望以“邪教”“妖言”惑眾,並且密謀造反。當時湯若望因患中風不能開聲為自己辯護。1665年,湯若望被判處凌遲死刑。
但在判決之後中國北方即發生地震。清廷官員懷疑地震是因為湯若望一案有冤情而出現的不祥天象,加上他們也無法否定湯若望對修歷的巨大貢獻,於是撤銷了判決。湯若望倖免於死,被釋放,但被軟禁於家中,於1666年過世。然而他在欽天監的一些跟他一起被控的五位中國同事卻沒有逃過滅頂之災,他們被處以砍頭的死刑。
湯若望“歷獄“之後,耶穌會傳教士一度被趕出欽天監,但後來歷史出現反轉——1668年,楊光先領導的欽天監團隊在計算、預測天象時出現嚴重錯誤,康熙皇帝革除了楊的職務,任命湯若望以前的助手、比利時傳教士、也是耶穌會人士的南懷仁(Ferdinand Verbiest)來領導欽天監的曆法工作。耶穌會傳教士再次通過曆法方面的貢獻證明了自己在天文和數學上的優秀。
湯若望對修歷的貢獻也沒有被遺忘。甚至在2013年中國央視關於湯若望的一部紀錄片的結尾中,官方也承認湯若望在明末清初進行改革后的日曆直到今天中國人還在使用,包括清明等節氣的日期的確定(該紀錄片後來被從央視的網站上撤下,可能因為涉及宗教敏感)。
掃墓與基督教處境化
歷史上,關於耶穌會傳教士如何處理基督教信仰與中國文化的關係的一個廣為人知的爭議是“禮儀之爭”,尤其是中國天主教徒是否可以參與中國傳統的祭祖活動的問題,曾在天主教內部引起很大的爭論。清明節的掃墓可能包含祭祖的成分,因此,時至今日,仍然有中國或華人基督徒在討論基督徒是否可以參與清明節的掃墓活動。
對一些基督徒來說,如何對待諸如掃墓這樣的傳統文化禮儀是一個基督徒的良心自由(哥林多前書10:23)的問題。例如,很多基督徒並不認為在墓前獻花或者向已故親人的遺像鞠躬是一種“祖先崇拜”的行為,他們認為自己這麼做的動機只不過是為了表達對已逝的父母或祖輩、親戚的緬懷和感謝。但他們還是不會參與燒香或磕頭之類的有明顯祭拜性質的活動。
另外有一些中國或華人基督徒認為基督徒可以積極、正面地利用清明節與家人一起外出掃墓的機會向家人見證基督教信仰的價值觀。如台灣基督徒殯儀師周振中所說:
“華人有許多全家團圓的節慶,如春節、中秋節,但唯有清明節是全家團圓,又同時能討論永恆、生命意義等話題的節日。因此清明節無論是掃墓也好,去靈骨塔也好,基督徒都應該要做好家族感情聯繫的工作,把家人之間的愛凝聚起來,並在追思的話題中思考永恆。”
清明節跟復活節日期的接近,也為這樣的屬靈話題提供了一個極好的切入點,基督徒可以在談論中把家人的注意引向復活節的空墳墓和基督帶來的永生的盼望,以此傳遞基督福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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